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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宁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小学音乐、初中综合实践学科优质课竞赛暨观摩活动的通知
来源:镇宁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 作者:镇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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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中学,县直学校:

根据县教科局2018—29号文件精神要求,为了激励广大教师深入研究,探索“基于学科核心素养”为主题的课堂教学实践活动,更好地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进一步推动我县中小学课堂教学改革,促进学校在教育理念、教学方法的转变,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现将镇宁自治县2018年春季小学音乐、初中综合实践学科优质课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基于学科核心素养培养的课堂教学”

二、评选科目

小学学段:音乐

初中学段:综合实践

三、参赛资格

(一)小学音乐

参赛教师教龄须2年以上(含2年)(实验学校教龄可放宽到1年,但无推荐参加市级比赛资格),年龄45周岁以下(在2016、2017年已获市教科所组织优质课评比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的老师不再参加本次优质课评选)。

(二)初中综合实践

参赛教师教龄须3年以上(含3年)(实验学校教龄可放宽到1年,但无推荐参加市级比赛资格),年龄45周岁以下(在2016、2017年已获市教科所组织优质课评比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的老师不再参加本次优质课评选)。

四、参赛名额、时间、地点

学段

参赛

科目

参赛

时间

抽签

时间

学校

参赛及

观摩教师

备注

小学

音乐

6月15日

6月8日

白马湖街道中心学校

各片区选拔推选1名参赛教师,推荐2名观摩教师

课题自选

初中

综合实践

5月30-31日

5月25日

中学

各学校各推1名参赛教师,各1名观摩教师

五、参赛要求

(一)参赛所用教材必须是通过国家审定的课程标准教材,课题采取自选,现场授课,小学每节课为40分钟,初中每节课45分钟。

1.小学音乐自选一至五年级教材内容。

2.初中综合实践自选七、八年级教材内容。

(二)各学校(片区)要在本区域内开展校(片)级遴选活动,从中推荐优秀教师参加县级比赛。小学音乐于2018年6月8日、初中综合实践于2018年5月25日前将参赛教师推荐表电子档(见附件2)、观摩教师(见附件3)发到指定邮箱,纸质档推荐表(需盖章)在抽签时上交,逾期未上交参赛教师推荐表的将作自动弃权处理。

(三)参赛教师按抽签时间到镇宁县教育科学研究室进行抽签,参赛教师在授课前10分钟将教学设计纸质稿一式6分交到评委组,教学设计需注明学校、姓名、所上年级、科目和授课日期。

(四)参赛教师请于参赛的前一天根据科目到比赛地点调试课件。

(五)乡(镇、街道)中心学校、中学,县直学校要认真做好参赛教师的推荐工作,并将推选的活动方案、活动图片、活动简报及推选结果公示材料在参赛时间前发送县教研室邮箱。

六、评奖办法

(一)评课时由评委依据科目课堂教学评价表(见附件1、1-1)中的要求进行评分。

(二)本次活动各学科分别设立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其余的为优秀奖,由县教育教学研究室统一颁发获奖证书。

七、其他事宜

(一)各选派的参加观摩活动的教师须按要求参加活动,参加观摩学习天数计入“十三五”继续教育学时。

(二)小学参赛教师所需教材、教具和学具自行准备。

(三)观摩教师听课结束后将听课笔记复印上交。

(四)参赛、观摩教师产生的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各学校校长(负责人)必须强调教师出行安全,要求乘坐正规营运车辆。

(五)请承办学校做好场地布置、活动场地指示标志、上课设备调试、饮用水提供等。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3158311662

邮 箱:asznx004@126.com

附件:2018—93号-附件.doc

镇宁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

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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