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根据工作实际,编制形成《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贵州省安顺市镇宁自布依族苗族治县环翠街道迎阳社区犀牛路3号;邮编:561200;电话:0851-3622037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服务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聚焦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优化我县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聚焦便民利民、坚持规范创新,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严要求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将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平台打造成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窗口,以扎实做好政务公开为重要抓手,不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现代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
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围绕城乡规划、重大项目建设、财政资金、住房和城乡建设、乡村振兴等方面进行信息公开。及时公布《镇宁自治县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镇宁自治县统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3年度)》等,及时让公众参与监督,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二是围绕社会保险、养老服务、民政救济、教育、户籍管理、稳岗就业等民生事项进行信息公开,及时公布《特困人员供养申请指南》和公益性岗位招聘等信息,持续推进重要民生领域信息公开。三是围绕社会安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建设等方面进行信息公开,推进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信息公开。四是及时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查处结果。2023年以来,重点领域信息共计发布1152条,决算与预算信息发布207条。
持续做好政民互动工作。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在方便服务对象的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2023年,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国务院“互联网+督查”、省长留言、市长信箱留言、县长信箱共计309条,其中,国务院“互联网+督查”6条,多彩贵州网省长群众直通交流平台13条,贵州政务服务网60条,人民网省长留言板2条,省政府门户网省长群众直通车24条,中国政府网14条,市长信箱办结37条,县长邮箱办结153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以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2件重复件)。主要涉及2022年经济发展情况数据、项目规划等方面内容。目前,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第711号)向申请人作出回复,均未收取任何费用。2023年,县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办理未出现行政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结合省、市相关要求部署,制定印发了《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修订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单位更新网站栏目内容,避免出现“僵尸栏目”“睡眠栏目”等问题栏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常态化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深化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完善信息发布、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功能。2023年,政府网站共计发布网站信息9564条,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报送网站信息541条,获采105条,政务新媒体平台(微信、微博)共计发布信息1652余条。
(五)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考核,组织开展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对有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通报结果作为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7 |
51 |
6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704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401 | ||
行政强制 |
84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637.9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七)总计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专业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解不够深入,工作主动性仍需进一步加强。三是配合参与政府其他部门主动公开重要工作信息不够多,仍存在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的力度还不够、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全面、部分参与信息公开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业务运用不够深入的问题。
下一步工作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将继续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以及上级单位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持续在主动公开力度、政策解读形式、依申请公开质量、政务服务优化等方面提质增效,更好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
一是压实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围绕市场主体、民生保障、群众关切等方面,强化主动公开、丰富公开形式、优化政务服务,以高质量的公开助力镇宁自治县高质量发展。
二是持续发力加强政务公开培训指导,增强干部政务公开意识和提高能力水平,不断优化政务公开考核标准,着力提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意识和工作质量,切实保障市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
三是强化责任担当,要求各单位认真做好信息发布审核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审核制度,对所发布的信息要先审后发,对重点稿件要反复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扎实践行网上群众路线,高质量办理每一份网民留言和依申请公开文件,定期对留言梳理分析,引导业务主管部门对反映集中的问题开展调研和政策评估,推进政府科学决策。
四是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围绕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区域发展平衡协调、民生福祉等方面加强信息公开。推动政策解读提质增效,围绕重点中心工作做好主题策划和联动推广,做大做强正面宣传,加强省政府重要政策及政务活动的线上线下传播。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各级政策咨询综合服务平台作用。
五是优化政务公开平台,深入推进全县政府网站集约化,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持续健全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持续做好政府公报工作,完善政府公报电子版,打造公报数据库创新数字化新样板。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镇宁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用均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2023年办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未收取费用。2023年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县人民政府对截至2023年8月31日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和补录,故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的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数量为65件。2023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金额数据来源于县财政局和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
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