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历史主动 勇于自我革命
奋力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谱写百姓富生态美多彩贵州新未来镇宁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镇宁自治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何 江 鎏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镇宁自治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六次全会、五届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总结2021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2年任务。县委高度重视这次全会,市政协副主席、县委书记黄玮同志出席会议,并结合镇宁实际,对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六次全会和五届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贯通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作出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抓好贯彻落实。
一、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起步之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一年来,县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示范带动并从严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围绕“四新”主攻“四化”,推动全县党的建设和各项事业取得了新的更大成就。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坚持稳中求进、坚定稳妥,实事求是、守正创新,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正风肃纪反腐,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持续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动力和实效
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县纪委常委会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深入开展集中学习研讨,积极参加领导干部读书班,示范带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历史的重要论述以及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思想,深刻领会“十个明确”的丰富内涵和“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鼓舞斗志,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坚持以史为鉴汲取智慧、凝聚力量。县纪委常委会坚持把党史学习教育和“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专题教育贯通起来抓,把“四史”与纪检监察史贯通起来学,通过专题宣讲、专题党课、知识竞赛、观看红色影片,以及组织机关干部到王若飞故居、市党史陈列馆、陆瑞光纪念馆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等多种形式,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明理增信、崇德力行。坚持把党史学习教育同深化党风廉政建设重大课题研究、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等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务实举措。
坚持知行合一践行初心、勇担使命。坚持党史学习教育与推动工作贯通抓、“双促进”,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从百年党史中深刻感悟初心使命,更加坚定信仰信念,更加自觉做到知行合一。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盯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切实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针对历年来反映问题具体、典型性强的群众信访举报件进行交办督办、带信下访、联合会审,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决扛起定点帮扶政治责任,深入开展走村入户,同群众面对面交流,认真研究解决群众困难问题,指导帮扶村党支部抓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发挥党组织政治功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积极投身新时代乡村振兴各项建设。
(二)聚焦中心大局强化政治监督,全力保障“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聚焦“两个维护”全面监督、一贯到底。紧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实行闭环监督,一抓到底,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把“两个维护”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县纪委县监委班子成员紧紧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开展调研式监督检查,督促县、乡两级责任主体同步落实并抓好存在问题整改。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严起来、执行到位。
聚焦重大决策部署跟进监督、推动落实。聚焦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国务院大督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审计反馈问题等整改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扎实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监督和紧急特殊阶段战时纪律监督,深入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建别墅等专项监督,抓深抓实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强化与县委宣传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强对《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聚焦“关键少数”精准监督、夯实责任。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一岗双责”协同落实。一体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协助县委主要领导对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一把手”开展集体提醒谈话,加强对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探索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同下级“一把手”监督谈话、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开展“下沉式调研监督”工作机制,加大对“关键少数”任性滥权和腐败问题的惩治力度。
(三)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持续巩固深化
惩治腐败持续高压、震慑常在。坚持反腐败斗争首先从政治上看,严肃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传统腐败和新型腐败交织、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交织的腐败案件,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重点查处权力集中、资源富集、资金密集等重点行业领域领导干部腐败问题以及各类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共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199件219人。
制度建设持续深化、越扎越紧。深入剖析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制发纪检监察建议22份,持续用好“三会两书两公开”工作模式,对典型案件开展“一案一整改”,督促案发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完善制度机制,加强源头防治。开展对党内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落地落实。督促各级党组织学习贯彻《关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指导意见》,打通“三不”之间的内在联系,推动办案、警示、整改、治理贯通融合,把标本兼治落实到各领域各环节,推动制度落地生根。
思想堤坝持续加固、筑牢筑实。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推进廉洁文化“六进”活动,深化党性党风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协助县委召开全县警示教育大会,开展旁听庭审警示教育,编印《警示教育读本》,组织开展党纪法规宣传宣讲23场次、任前廉政考试67人次、廉政谈话179人次,推送廉政短信4500余条,通报曝光典型案例59起。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更加自觉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不想腐的自觉持续增强。
(四)驰而不息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落细,促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坚持一严到底,深化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问题,以及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党员干部酒驾醉驾、私车公养和公车私用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吃公款吃老板、不吃本级吃下级、变相公款旅游等隐形变异问题。全年共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7起,党纪政务处分14人,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执法越严的强烈信号。
坚持压实责任,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查找政绩观扭曲、发展观念偏差、治理能力不足导致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深入纠治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为基层减负各项部署要求的监督检查,推动解决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等问题。全年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5起,党纪政务处分17人,督促推动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坚持常态长效,坚决防止作风问题反弹回潮。协助县委开展作风教育整顿,督促全县各级干部聚焦6个方面49项负面清单查摆并整改问题。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103个,追责问责92人,推动各级干部切实转变作风、提振精神、担当作为。加强“四风”问题分析研判,抓住普遍性问题和反复出现的问题,推动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公务接待、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等制度,持续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推动制度规定执行落实。
(五)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紧盯“四个不摘”落实,深化过渡期专项监督。坚持脱贫不脱监督,围绕“3+1”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就业创业扶贫车间等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对脱贫攻坚期间形成的扶贫产业项目管理运行情况开展“点穴式”监督检查。常态化开展“访村寨、重监督、助振兴”专项行动,采取带件走访、现场督办、重点回访等方式,着力发现和督促解决问题。全年共查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腐败和作风问题11起,党纪政务处分11人,以刚性纪法约束保障推动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紧盯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化专项整治。围绕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紧盯安全生产、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集中整治,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失职渎职等行为。对集体“三资”达到一定规模的21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开展“提级监督”,加大对“小微权力”的监督制约。深化民生领域监督系统平台运用,通过数据比对,及时发现违规领取补贴补助资金等问题。全年共查处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8起,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2人。
紧盯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强化常态惩治。不断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持续加大对涉黑涉恶腐败的惩治力度。坚定稳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精准运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六)坚持不懈深化政治巡察,推动县委巡察工作高质量全覆盖
坚持强化统筹推动、上下联动。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细化“三个聚焦”监督清单,着力在精准发现问题、查找政治偏差上下功夫,提高政治巡察精准度。通过11轮常规巡察、1轮县(区)交叉巡察,高质量完成十二届县委一届任期内277个党组织巡察全覆盖任务。紧跟省市巡视巡察工作部署,配合省市上下联动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和基础教育专项巡视巡察,以强有力的巡察监督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任务安排落地落实。
坚持强化成果运用、系统施治。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推动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深化集中反馈、集中交办、集中整治,将问题清单抄送县委县政府分管和联系领导,持续强化巡察整改责任压力传导。针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形成专题报告分别向有关单位通报,督促推动开展专项整治、举一反三系统整改。加强对十二届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监督检查,统筹县乡监督力量开展日常监督、交叉监督,推动十二届县委巡察反馈1523个问题全部整改,移交264件问题线索全部办结,以扎实的巡察成效助推改革发展。
坚持强化贯通协同、形成合力。严格落实巡视巡察上下联动部署要求,协助县委督促落实《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责任清单》,完善巡察机构与纪委、组织、宣传、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巡察监督与各类监督统筹衔接,形成合力。通过选派调训、业务大比武、集中轮训、“巡察大讲堂”等多形式全方位加强巡察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巡察工作流程等相关制度,总结形成了“一听、三见、三压实”经验做法,推进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七)坚持纪法情理贯通融合,推动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着力增强综合效果。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464人次,其中: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54.53%、36.42%、5.82%、3.23%,综合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功效。
精准规范实施问责,突出激励与约束并重。严格落实问责条例和《贵州省问责工作操作规则(试行)》,厘清党的工作机关问责职责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规范问责流程,推动问责工作更加规范。全县共问责党员干部、监察对象3人,以精准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做好受处分和被问责干部跟踪回访工作,促进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会同县委组织部协助县委制定《镇宁自治县鼓励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办法(试行)》,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认真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客观公正开展澄清正名工作,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
加强换届纪律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环境。制定换届监督任务清单,梳理12项监督任务和监督工作流程,全面、深入排查换届风险隐患,成立监督检查组,加强换届风气和换届纪律监督。会同组织部门建立违反换届纪律问题联查联办和快查快结工作机制,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坚持综合研判、“下沉一级”核查,审慎高效回复党风廉政意见2546人次,为换届工作严把人选廉政关。
(八)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坚持党建引领,全力创建模范机关。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贯穿始终,自觉用伟大建党精神滋养党性修养,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严格落实机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高标准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推进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申报创建市级示范党支部1个,建成县级示范党支部2个。强化正面示范,激励纪检监察干部对标看齐、争当先锋,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获省级表彰2人、市级表彰2人、县级表彰2人。统筹推进纪检监察系统能力建设“四大工程”,举办培训班6期、培训423人次,选派推荐到上级跟班跟案调训15人次,4名干部入选省市执纪执法“双千工程”人才库,干部履职能力持续提升。
坚持守正创新,深化制度机制改革。扎实开展“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年”工作,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反对腐败。持续完善派驻监督工作运行机制,完善与垂管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联系沟通机制,健全完善“室组地”联动监督和协作办案机制,整合运用监督力量,提高监督质效。围绕加强廉政教育主题,圆满完成县监委首次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并在全市作交流发言。在39所中、小学校积极探索加强党支部纪检委员队伍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学校延伸。持续深化村(社区)监督体系建设,加强村级“小微权力”监督,不断彰显“末梢监督”作用,促进“清廉乡村”建设。
坚持从严从实,加强自我约束监督。全面对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和省纪委省监委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规范履行职责。认真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全面完成对15个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的内部督查任务,教育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决防治“灯下黑”。
回顾一年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贯通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和正风肃纪反腐历史经验,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我们更加深刻地体会到:必须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实际行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必须把握历史主动、勇于自我革命。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常怀远虑、居安思危,准确把握在党的自我革命中的职责任务,清醒认识腐败和“四风”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严峻性,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以马不离鞍、缰不松手的定力,以滴水穿石、久久为功的韧劲,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必须坚持人民至上、践行初心使命。人民就是江山,江山就是人民。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严肃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必须敢于善于斗争、增强能力本领。保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风骨、气节、操守和胆魄,保持清醒头脑,牢记反腐败永远在路上,坚决同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作斗争,永葆党的生机活力。必须系统谋划推动、强化整体思维。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衔接、协同落实,促进监督、处置、治理有机结合,更好发挥纪检监察工作在管党治党、治国理政中的积极作用。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当前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有的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不够严、不够实,有的党员干部在高压之下仍然不知止、不收手,一些行业领域腐败问题依然易发多发,滋生腐败土壤尚未彻底铲除,作风不严不实问题尚未彻底根治。还要清醒看到,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监督执纪执法能力水平与高质量发展要求还有差距,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不善于从政治和全局高度分析、考量和解决问题;有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足,不重视监督,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监督保障作用发挥不好;有的法治意识不强,专业素养不高,执纪执法贯通本领有待提高。对于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六次全会、五届市纪委二次全会和县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深刻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把握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深刻阐释了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伟大社会革命促进伟大自我革命的深层逻辑,充分彰显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我们党经过百年奋斗,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的实践,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伟大实践,开辟了百年大党自我革命的境界,对于运用党的自我革命成功经验全面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有着深刻历史意义和现实指导意义。
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六次全会、五届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结合起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思想,深刻认识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在党的自我革命中的职责任务,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要在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督促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捍卫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上忠诚履职,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重大而严肃的政治任务扎实有序推进。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保证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决不能滋生已经严到位的厌倦情绪,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坚决清除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因素,坚决清除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要准确把握反腐败斗争阶段性特征,深入研究当前腐败的方式、特征和表现,提高及时发现和应对新问题新动向的能力。要发挥组织优势,增强系统观念,把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协助职责统筹起来,把监督体系与治理体系对接起来,把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推动发展贯通起来,推动健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制度规范体系,为深入落实“十四五”时期重大战略任务、谱写百姓富生态美多彩贵州新未来镇宁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建设,坚决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两个确立”是深刻总结党的百年奋斗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伟大实践经验得出的重大历史结论,体现了全党的共同意志,反映了人民的共同心声。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要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准确把握“两个确立”和“两个维护”的辩证统一关系,把衷心拥护“两个确立”转化为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定理想信念。以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为主线,一以贯之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持续强化理论武装中坚定理想信念、补钙壮骨、提升觉悟,使之成为引领发展的思想旗帜、精神旗帜、行动旗帜。强化政治担当。一以贯之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闭环管理和“回头看”机制,跟进监督,一抓到底,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一以贯之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对乡镇(街道)、部门(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法依规履职用权的监督,坚持以雷霆之势反腐惩恶,打好自我革命攻坚战、持久战。严明政治纪律。一以贯之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坚持纪严于法、执纪执法贯通,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全县上下步调一致向前进。
(二)坚定不移深化政治监督,坚决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要求落地落实。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新时代强化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抓深抓实政治监督。坚守政治监督定位。深刻领悟强化政治监督的战略考量和时代内涵,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引导督促全县党员干部真正悟透党中央大政方针,时时处处向党中央看齐,自觉对表对标,及时校准偏差,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加大重点监督力度。聚焦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促进共同富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聚焦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紧盯各级各部门抢抓重大机遇抓落实的情况,特别是争资争项情况,把监督工作抓具体抓深入抓到位,推动党和国家战略部署和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聚焦围绕“四新”主攻“四化”、深入推进三大战略行动、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决策部署,聚焦市委“1558”发展思路和县委“五个镇宁”发展目标,加大对各级各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推动责任落实、工作落细。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政治监督内容,维护党和国家政治安全。提高政治监督质效。不断完善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的有效举措,着力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坚决查处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推诿扯皮、不思进取等不作为问题;坚决查处不尊重规律、不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拍脑袋盲目决策等乱作为问题;坚决查处推动工作慢慢吞吞、疲疲沓沓、不推不动甚至推也不动等慢作为问题;坚决查处阳奉阴违、弄虚作假,做表面文章、应付了事等假作为问题,特别是对不顾地方实际盲目举债、违规借贷融资、违建楼堂馆所、破坏生态环境等突出问题,坚决严格监督执纪执法,确保新发展理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
(三)坚定不移深化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决巩固拓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深入贯彻省委《关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指导意见》,不断完善“三不”一体推进的制度机制,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保持惩治力度。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保持反对和惩治腐败的强大力量常在。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辨别力,坚决防范和查处“七个有之”问题。紧盯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的腐败问题。严格财经纪律,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促进防范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持续巩固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和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成果。突出治本功能。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打击力度,推进行贿人信息库建设。深化运用检举举报平台,深入开展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情况分析,用好党风廉政建设民意抽样调查结果,增强反腐防腐治腐的针对性有效性。加大对领导干部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治理力度。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年轻干部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特别是对新选拔的年轻干部,凡是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一律从严查处。持续深化“一案一整改”工作,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把查办案件、加强教育、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不断提高治理腐败效能。筑牢思想堤坝。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推进廉洁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进网络,以理想信念固本培元,以优秀文化启智润心,以高尚道德砥砺品格。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和清廉社会形态,促进党员干部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守好廉洁从政从业底线。
(四)坚定不移深化“四风”问题整治,坚决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深刻把握由风及腐、风腐一体的内在机理,坚持党风党纪一起抓,督促党员干部自觉遵规守纪。坚持从严查处。密切关注“四风”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深入整治损害党的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严肃查处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吃“公函”、公款旅游、快递送礼、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公务活动铺张浪费等问题。坚决纠治影响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加重基层负担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深入纠正工作过度留痕、检查考核过多过频等问题。坚持健全制度。督促各级各部门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配套制度定期开展“回头看”,加强“四风”问题定期分析研判,针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深入研究分析症结所在,推动完善制度机制,以制度之治促长效常治。坚持纠建并举。持续加强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和作风教育、纪法教育,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弘扬新风正气,带头遵纪守法,自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向上向善。
(五)坚定不移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坚决推动共同富裕政策落地见效。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把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以全面从严治党实效筑牢党的执政根基。着力护航乡村振兴。着力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情况持续深化过渡期专项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推动各项惠民利民、安民富民政策落到实处,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着力维护群众利益。坚决查处教育医疗、养老社保、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保等领域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推动监督融入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打伞破网”常态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着力深化基层治理。结合实际拓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成果,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心用情用力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常态化开展“访村寨、重监督、助振兴”专项行动,进村入户、带案下访,把问题解决在群众家门口。充分发挥村级纪检监督员作用,巩固深化村级“一把手”提级监督,不断完善基层监督体系,推动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
(六)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坚决推动管党治党走深走实。推动研究制定十三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深化创新巡察组织方式,高质量推进巡察监督。稳步推进政治巡察任务落实。坚持从政治上把握和推进巡察工作,聚焦“两个维护”,紧扣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统筹开展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和巡察“回头看”,重点检查“十四五”规划、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落实情况,强化巡察的威慑力和推动力。健全完善巡察工作制度机制。不断规范巡察工作流程,建立完善巡察干部教育培训等制度,加强与纪检、组织、政法、公安、法院、检察、财政、审计、统计等机关和部门的沟通联系,健全完善人员抽调、考核管理、日常监督、信息互通、线索移交等方面的协调机制,落实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机制,推动巡察工作向村(社区)延伸,促进巡察监督综合平台作用更好发挥。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深化集中反馈、集中交办、集中整治“三位一体”整改工作格局,推动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整改日常监督责任、有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三个责任”贯通协同。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督促检查,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整改不力的,加大问责曝光力度,确保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促进巡察密切联系群众纽带作用充分彰显。
(七)坚定不移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坚决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全面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任务,强化改革、任务、效果集成,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充分发挥专责监督作用。积极协助县委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深入推动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同,重点推动审计、财政、统计部门的专业力量深度参与县委巡察、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做实做细监督职责。巩固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成果,持续完善派驻监督工作运行机制,完善与垂管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联系沟通机制,健全“室组地”联动监督和协作办案机制,持续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稳妥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支部纪检委员队伍建设,深化大数据信息化建设工程,加强政治监督活页、廉政档案建设和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不断提高监督效能。推动制度执行落实。积极稳妥做好监察官法及监察官等级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不断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全面把握“三个区分开来”,精准规范适用“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对党忠诚、敢于担当的干部澄清正名。对标省纪委省监委和市纪委市监委纪检监察工作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监督执纪执法协作机制和保障机制。加强对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权威性。
(八)坚定不移锻造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坚决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不断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持续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努力建设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突出政治建设。加强县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做深做实机关党的政治建设,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教育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把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落到具体行动上。突出能力建设。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好干部标准,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强化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健全干部培训选拔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全员培训,加大实务培训和实战练兵,提升纪法思维、纪法意识、纪法素养。强化调查研究,深化调研成果运用,切实解决问题、改进方法、完善机制。加快推进大数据信息化建设应用,利用科技手段提升专业化水平。突出监督制约。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监察官法等法规制度,全面推进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严格办案安全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办案安全制度。完善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内控机制,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坚决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失职失责行为,严防“灯下黑”。关心关爱干部,激励保障干部忠诚履职、担当作为,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做好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把握历史主动,勇于自我革命,坚定不移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建设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镇宁篇章提供坚强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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