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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江鎏在十二届县纪委六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中国共产党镇宁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作者:镇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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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不移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开启镇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镇宁自治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年3月9日)

何江鎏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镇宁自治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四届市纪委六次全会部署,回顾总结2020年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究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安排部署2021年工作。县委高度重视这次全会,市政协副主席、县委书记庞琨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对贯彻落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四届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为镇宁“十四五”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安排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抓好贯彻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县委示范履行主体责任,积极稳妥应对风险挑战,统筹抓好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了“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全县党的建设和各项事业取得新的重大成就。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忠实履行职责,积极主动作为,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更大战略性成果。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民意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我县社会公众对领导重视反腐败程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干部作风和廉洁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信心等4项正向评价指标均超过90%,与2019年相比大幅提升,综合评分在全市各县(区)排名第一,创历年新高,全县政治生态整体向好、持续向好、越来越好的态势进一步巩固。

(一)聚焦“两个维护”,政治监督更加深入

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切实担负起“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强化政治监督,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违背党的政治路线、执行和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决策部署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力的行为。一是强化政治监督。紧紧围绕全县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坚持常态督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以政治监督“3+1”为抓手,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深入推进乡镇(街道)、部门(单位)政治监督活页建设,建成政治监督活页287个,在全市率先实现县、乡、村全覆盖。动态更新县管干部廉政档案632份。协助县委建立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完成对15个乡镇(街道)和56个县直部门(单位)党组织的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并及时反馈问题,督促党组织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取得实效。二是压实“两个责任”。督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党组织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坚持日常监督、定期检查、年终考核相结合,抓住“关键少数”,压紧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一岗双责”,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责任落细落实。2020年,共对3名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乡科级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5名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进行提醒约谈,组织87名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十二届县纪委五次全会述责述廉述德和接受县纪委委员测评。三是强化纪律约束。着力整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全年共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2件2人,不担当、不作为问题19件19人。

(二)聚焦决战决胜,脱贫成果更加巩固

紧盯脱贫攻坚“四个不摘”落实情况强化监督,持续巩固脱贫成果,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一是持续深化专项治理。围绕脱贫成果巩固、脱贫攻坚“机动式”巡察反馈问题加强监督检查,精准施治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全年共发现问题63个,立案52件,处分35人。二是持续深化专项整治。紧盯教育、医疗、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持续开展“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专项行动,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全年共发现问题89个,现场办结5个,督促部门办结10个,立案35件,处分32人,组织处理8人,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完善制度11个。三是持续深化专项行动。加强与政法机关协作配合,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持续加大对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的查处力度,扫清影响脱贫成果的“毒瘤”。全年共查结涉黑涉恶问题线索9件,查处涉赌“保护伞”问题1件1人,实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动态清零。

(三)聚焦深化改革创新,监督体系更加完善

着力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一是全面推动村级“三员合一”改革。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协作联动,深入推动村(社区)党支部纪检委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村级民生监督员的职能整合,建立了“三个三”工作机制,做细做实村级监督,实现党内监督、村(居)务监督、民生监督有效衔接。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县203个村(社区)村级专职纪检监督员全部配备到位,开展监督共发现问题228个,推动问题整改187个,形成问题线索41件,立案34件,处分34人。二是开展村级“一把手”提级监督试点工作。对6个集体“三资”达到一定规模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试点开展“提级监督”,形成由县纪委县监委片区领导牵头、相关纪检监察室、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村级专职纪检监督员参与的县、乡、村“三级联动”工作格局,出台配套制度机制,深入推动“提级监督”试点工作。通过巡察、审计前调查、专项监督检查等方式共发现问题46个,立案2件,处分2人。三是深化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严格按照省委、市委派驻机构改革要求,推动我县派驻机构改革,将2家市级垂管部门纳入监督范围,全面实现对县级党政机关、人大常委会机关、政协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机关和群团组织等56家部门(单位)的监督全覆盖。

(四)聚焦“四种形态”运用,监督执纪更加精准

坚持多措并举创新机制,推动“四项监督”有效衔接和贯通融合,使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得到更好发挥。一是强化协作整合力量。进一步优化县纪委县监委片区协作机制,明确每个片区由两名班子成员挂片,有效整合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村级专职纪检监督员力量,推动监督内容“有型化”、监督网络“立体化”、监督措施“多样化”、监督机制“长效化”。二是分类施策精准监督。坚持“为负责者负责,为担当者担当”的工作理念,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分类施策,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72人,其中,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比77.42%、17.74%、4.30%、0.54%,抓早抓小、教育挽救力度持续加大。三是强化监督成果运用。紧盯重点领域、薄弱环节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强化跟踪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促进监督更加有效。全年下发纪检监察建议19份,督促问题突出的部门和单位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五)持续纠治“四风”顽疾,作风纪律更加严明

坚持常态化长效化,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作风建设“金色名片”越擦越亮。一是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重点,深入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向基层摊派任务、搞“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问题。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带头精简检查考核,重点整治变相发文开会、过度留痕等突出问题。全年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8起,处分28人,通报典型问题1批4起。二是深化治理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守重要时间节点,紧盯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单位)及国有企事业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严肃查处餐饮浪费、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全年共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5起,处分5人。三是着力构建纠治“四风”长效机制。加强“四风”问题典型案例和纠治“四风”制度机制分析研究,针对普遍性问题和反复出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列出清单,完善纠治制度。加强与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建立完善问题线索移送机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强化大数据支撑,借力税务信息系统、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等信息化资源,拓宽发现问题渠道。

(六)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利剑”作用发挥更加充分

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充分发挥巡察监督综合平台和密切联系群众纽带作用,扎实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统筹谋划,有力有序推进巡察全覆盖。按照县委巡察工作规划部署,统筹推动县委第八轮、第九轮巡察,配合十二届省委第十轮巡视启动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截至2020年12月底,本届任期内应巡党组织276个,已巡246个,巡察覆盖率89.13%。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狠抓问题线索处置、反馈问题整改,推动行业系统整治,推动巡察成果运用落实落细。对标市级要求,认真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零”行动,督促市级巡察的简嘎乡等6个乡镇(街道)整改“清零”问题65个,督促县级巡察反馈问题“清零”804个,移交问题线索27件,立案3件,处分3人,督促清退各类违规资金29.62万元。三是完善制度机制,推动规范化建设。坚持把巡察工作放在一体推进“三不”方针方略中谋划、部署和落实,建立巡察机构与纪委、组织、宣传、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巡前、巡中、巡后全过程贯通衔接,推进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七)持续深化标本兼治,“三不”一体推进更加有力

坚持既持续夯实治本的基础,又用好治标的利器,坚决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攻坚战、持久战。一是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胆大妄为,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坚决从严查处。全年共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218件,处分173人(其中县管干部8人)。二是持续扎紧“不能腐”的笼子。加强对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的监督,督促相关部门查找廉政风险点,完善防控措施35个。持续深化“一案一整改”工作,针对13个典型案件发出整改提示函13份,建议书3份,督促案发单位查找制度漏洞和监督“盲区”,规范权力运行。三是持续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协助县委组织召开全县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参加全省、全市警示教育大会,注重分类分批开展警示教育,组织1批32人到市纪委市监委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督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充分利用身边人身边案例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推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和警示震慑常态化。

(八)持续加强队伍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更加突显

坚持把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和“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贯穿思想教育和队伍建设始终,持续提高队伍履职能力。一是加强政治建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落实机关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推进机关各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功创建县级基层党建示范点2个。加强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激励作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获市级表彰1人、获县级表彰3人。二是加强能力建设。扎实推动纪检监察机关能力建设“四大工程”,采取选派调训、集中轮训、以干代训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全员培训,举办培训班7期505人次,选派调训14期53人次,到上级跟班跟案调训24人。深入实施人才“双千工程”,实现分类储备、梯次培育、动态管理。加快推进大数据信息化、监督执纪执法保障工程建设,夯实装备保障,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奠定坚实基础。三是加强制约监督。动态更新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48份,排查梳理廉政风险点61个,完善内部监督制约制度31个,着力抓好制度执行落实。全面落实省纪委、市纪委内部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对全县15个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开展内部督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08个。扎实开展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作风大整治,查找问题共463个,制定整改措施451条,全面解决干部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以优良作风促进纪检监察工作提质增效,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一年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锐意进取、担当作为,对推进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一是必须始终坚守政治监督职责定位。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把握大局、判明大势、抓住大事,精准有力开展政治监督,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确保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在新征程中统一思想和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二是必须坚定站稳人民至上根本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把造福人民作为最重要的政绩,坚决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三是必须主动融入治理体系建设大局。落实落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坚持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将反腐败和监督嵌入国家治理体系各领域各方面,发挥监督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发挥反腐败在维护国家制度、保障政治安全中的特殊作用,促进党和国家监督制度、反腐败体制机制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促进履职尽责规范化法治化,不断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四是必须精准把握稳中求进科学方法。把高质量发展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主题主线,牢固树立实事求是、精准精细、规范法治、上下贯通、系统谋划的理念,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坚持稳中求进、坚定稳妥,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纪法情理贯通融合,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五是必须从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把对党忠诚、政治过硬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的根脉本色,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治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不折不扣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抓到位抓到底,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必须深刻认识到,腐蚀与反腐蚀斗争长期存在,稍有松懈就可能前功尽弃,反腐败没有选择,必须知难而进。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正风肃纪反腐依然任重道远。一是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仍有差距。有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党员干部抓得还不够实不够细;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意识还不够强,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纠治不力。二是作风积弊和腐败问题尚未得到根本遏制。有的党员干部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对事关群众利益的问题漠然视之,慢落实、不落实、假落实、乱落实;有的对铁规禁令不敬畏不在乎,在高压态势之下,仍然我行我素、肆无忌惮,翻新花样搞“四风”。三是廉洁风险管控仍有短板弱项。一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还存在“薄弱地带”,腐败存量还未清底,增量仍在发生,“一把手”腐败问题和“靠企吃企”“靠山吃山”等问题仍然存在,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传统腐败和新型腐败交织、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交织,腐败低龄化问题正在凸显。四是纪检监察工作和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有的政治站位不高,政治能力不强,不善于从政治的高度看待问题、把握本质,对政治监督内涵、方式认识不深不透;有的对高质量发展内在规律要求把握不够到位,仍习惯于用老思路、老办法办事,思想认识、能力素质跟不上形势需要;有的斗争精神不足,对“一把手”和同级监督意识不强、办法不多;有的法治素养和执纪执法本领有待提高,贯通纪法、衔接司法和运用“四种形态”的能力不足。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做好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市委四届九次全会、四届市纪委六次全会、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工作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实履职、担当作为,全力推动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为“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开启镇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审议通过“十四五”规划和二零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擘画了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紧密结合贵州实际,对全省未来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总体谋划和系统部署。市委四届九次全会安排部署了我市“十四五”时期的重点工作,为安顺未来的经济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客观总结了“十三五”时期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对全县“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具体部署。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市委四届九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上来。要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深刻认识错综复杂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深刻认识“十四五”时期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的重大判断,把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与履行纪委监委职责科学地、历史地、具体地结合起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坚定政治方向、把握职能定位、展现担当尽责。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因时因势、与时俱进,更加突出政治监督,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更加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更加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使正风肃纪反腐更好适应现代化建设,使监督体系更好融入治理体系,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发挥应有作用、实现更大作为。

(一)坚定不移强化政治监督,全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落地见效、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战略任务,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遵循,学深悟透,深信笃行。一是坚定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毫不动摇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政治监督,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全力以赴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我县得到有力有效贯彻落实。以中央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省委在全省开展“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专题教育为契机,回顾总结纪检监察工作光辉历程和宝贵经验,深化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积极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市委四届九次全会、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等重大决策,围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等重点任务,围绕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大力实施“做强工业、做优城乡、做特农业、做活旅游、做美生态”五大发展战略的总体思路,强化政治监督,健全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督查问责机制,跟进监督、创新监督、精准监督,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自觉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要求对标对表,凝心聚力做好应变局、育先机、开新局、谋复兴各项工作。三是切实维护干事创业环境。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推动反腐关口前移,让干部少犯错、不犯错。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着力发现和精准处置损害营商环境行为,推动厘清政商交往边界,规范政商交往行为,着力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亲清政商关系。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制度、机制创新,深入实践探索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的有效举措,为保障“十四五”规划实施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

(二)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深刻把握腐败问题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深化运用“三不”一体推进的方针方略,打通内在联系,使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因制度而不能、因觉悟而不想。一是突出惩治重点。聚焦“十四五”规划中政策支持力度大、资金资源集中、财政金融投资富集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和重大工程建设中的腐败问题,以及“雅贿”“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开展债务风险、金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督促加强监管、完善治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严惩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为。持续惩治国有企业腐败问题,强化廉洁风险管控。高度关注腐败低龄化问题,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深入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严厉打击涉腐洗钱行为。二是强化系统观念。把握“惩、治、防”辩证统一关系,把严惩腐败和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紧密结合起来,综合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功效。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对明知故犯和无心过失、肆意违规和改革失误、蓄意谋私和因公差错等区别对待、恰当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提醒、真容错敢纠错、讲政策给出路。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既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又准确把握政策策略,在思想教育中释纪释法,推进纪法情理贯通融合,让监督执纪有温度、纪法约束有硬度。三是深化标本兼治。深化“一案一整改”工作,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与堵塞制度漏洞、强化监督管理结合起来,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不断提高治理腐败效能。深入推进廉洁文化建设,持续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大力推进清廉建设,着力强化新入职人员廉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自我改造,正确处理公与私、亲与清、情与法的关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守好廉洁从政从业底线。

(三)坚定不移纠治“四风”,大力弘扬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大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推动形成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一是深入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搞“包装式”落实、“洒水式”落实、“一刀切式”落实等问题,要全面检视、靶向纠治,防止新的不良习气、不严不实做法滋长蔓延、成风成势。持续深入开展全县干部作风大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整治慢落实、不落实、假落实、乱落实等突出问题,推动干部作风革命性转变。二是严肃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把监督节约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重要任务,督促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深化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整治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礼品礼金等问题。三是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针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认真研究分析症结所在,推动完善制度、优化治理。推动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巩固拓展治理文山会海、优化改进督查检查考核等成果。督促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家教家风,严格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四)坚定不移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持续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察,促进人民生活品质提升。一是保障脱贫成果巩固拓展。坚持脱贫不脱监督,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实施“访村寨、重监督、助振兴”专项行动,督促做好发展壮大扶贫产业、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等工作,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二是严厉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紧盯疫情防控、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监管、城市管理、执法司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纠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和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常态化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深化源头治理。三是深化基层监督体系建设。进一步巩固拓展“三员合一”改革试点成果,完善配套机制,着力解决基层监督力量薄弱问题。认真总结对集体“三资”达到一定规模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开展提级监督试点的做法,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不断完善民生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进一步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主体作用,加大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用权监督约束力度。

(五)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利剑和联系群众纽带作用。全面落实巡视工作方针,重点围绕实施“十四五”规划等决策部署,加强政治监督。一是全面完成本届巡察全覆盖。坚持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认真对照县委巡察工作规划,统筹开展、贯通使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和巡察“回头看”等方式,确保2021年3月底前高质量完成十二届县委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任务。二是不断完善巡察制度机制。紧盯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对十二届省委、四届市委、十二届县委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完善整改责任机制、促进机制、评估机制,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推动巡视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加强对巡察工作的谋划部署和指导督导,探索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成果运用、信息共享、力量配置等方面联动的途径和方式。三是切实发挥巡察功能作用。加强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统筹衔接,与组织、政法、审计、财会、统计、群众等监督协作配合,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聚焦民生领域、惠民富民政策落实,深入推进巡察向村(社区)基层延伸,推动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协同配合,及时发现和督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发挥巡察密切联系群众纽带作用。

(六)坚定不移做实监督首责,持续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牢牢把握监督首要职责、基本职责,切实把监督工作做深做实做细。一是推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发挥党内监督政治引领作用,持续完善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四项监督”统筹衔接机制,坚持用好政治监督活页、廉政档案建设等监督载体,不断完善“3+1”监督工作格局,把监督融入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之中,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二是着力创新监督方式。层层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探索建立上级纪委同下级党组织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一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组织书记谈话等监督制度,深化完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并接受质询评议等监督机制。做实日常监督,综合运用走访、调研、督查、谈心谈话等方式开展监督,探索落实嵌入式监督、融入式监督,督促被监督单位查找制度漏洞,加强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三是切实提高监督效能。深入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用好党风廉政建设民意抽样调查结果,推动发现问题整改和成果转化。协调推动大数据监督与深入群众面对面监督,加强监督信息整合分析,增强监督针对性有效性。严明换届纪律,严肃换届风气,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反映线索具体且具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坚决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行为。准确把握纪检监察证据适用标准,实事求是、精准规范问责,常态化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工作。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督促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措施,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向诬告造谣者亮剑。

(七)坚定不移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年”部署,坚持以改革创新强监督、提效能、促规范,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一是增强改革的系统性。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任务落实,一体促进内部纪法贯通、外部法法衔接,一体强化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法治思维、程序意识。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强对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和派驻机构的领导。坚持自上而下,依法依规开展县监委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二是增强改革的整体性。巩固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成果,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持续完善派驻监督工作运行机制,健全派驻机构与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协作机制,完善与垂管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联系沟通机制,深化片区协作联动机制,健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乡镇”联合办案制度,整合运用监督力量,提高监督能力。强化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支部纪检委员职能作用发挥,健全完善配套制度机制,提高监督质效。三是增强改革的针对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新出台的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对标省纪委省监委、市纪委市监委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以问题为导向,以务实管用为原则,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不断完善纪检监察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权威性。

(八)坚定不移加强自身建设,锻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深入贯彻落实《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能力建设三年规划(2019-2021)》,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提升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的能力。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持续加强县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坚持实事求是、加强调查研究,树立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增强机遇意识、风险意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落实自身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实机关党建,夯实基层基础,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强化政治教育,开展“感恩党、歌颂党”系列活动,积极组织参与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锤炼忠诚老实、谦虚谨慎、艰苦奋斗、“三严三实”的优良品格。二是强化干部选育管用。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抓好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选配工作,健全干部培养选拔考核评价体系。统筹开展全员培训、专业化系统化培训,强化“实战练兵”,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提高专业化水平。严格落实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从县纪委常委会做起,带头加强自身建设,从严从实管理干部,持续改进干部作风,关心关爱干部心理健康,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三是强化内部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和省纪委省监委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规范,严格执行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的报备及责任追究规定,完善审查调查措施使用监管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完善内部监督工作体系,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定期排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持续整治“灯下黑”,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谋取私利,决不让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腐蚀生锈,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纪检监察队伍。

同志们,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奋力谱写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谱写多彩贵州新未来开放镇宁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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