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09 16:02:51 来源:县扶贫办
住房安全有保障:贫困人口安全住房有保障,主要是指对于现居住在C级或D级危房的贫困户等重点对象,通过进行危房改造或其他有效措施,保障其不住危房。
一、住房安全保障对象及方式
1.保障对象: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主要是指对于现居住在C级或D级危房的建档立卡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通过进行危房改造或其他有效措施,保障其不住危房。
2.其他有效措施包括:一是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扶贫生态移民搬迁、地质灾害搬迁等。二是居住养老院、残疾人托养机构等。三是购买商品房、公租房、廉租房或拆迁过渡安置房等。四是与子女或父母等有安全住房亲属共同居住,租赁安全住房或居住闲置安全公房等。
二、农村危房改造
(一)危房改造对象认定标准
1.危房户认定标准
(1)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识别以扶贫部门认定为准。
(2)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身份识别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
(3)贫困残疾人家庭身份识别应由残联商扶贫或民政部门联合认定为准。
2.危房鉴定标准
(1)农村危房等级评定根据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屋面评定结果,综合考虑房屋整体破损情况。
(2)有一项及以上为严重破损或全部为中度破损的,房屋危险性评定为一级。
(3)有两项为中度破损的,房屋危险性评定为二级。
(4)有一项为中度破损的,房屋危险性评定为三级。
(5)一级危房对应国家D级危房,二级及三级危房对应国家C级危房。
(6)对难以评定的或对评定结果有争议的农房,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由专业机构鉴定。
(7)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屋面评定严重破损和中度破损标准详见《贵州省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危房建议评定标准(试行)》。
(二)认定程序
1.收集对象名单。县级扶贫部门牵头将上一年度新增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名单、县级民政部门牵头将上一年度新增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名单报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2.评定房屋等级。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据上述部门提供的新增4类重点对象名单组织开展房屋危险性评定,少数确实难以评定的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请专业机构鉴定。经评定为一级、二级、三级危房(一级危房对应国家D级危房,二级、三级危房对应国家C级危房)的4类重点对象列为危房改造对象,并建立年度危房改造台账报县级人民政府。
3.复核确认。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对台账数据进行复核确认,复核结果在县、乡、村三级同步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群众有异议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调查核实。已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的4类重点对象不得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4.上报审定。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报市(州)人民政府,市(州)人民政府组织市(州)住建、财政、扶贫、民政部门全面复核。市(州)人民政府复核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联合省级财政、扶贫、民政部门开展审核(其中,省级扶贫部门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残疾家庭身份;省级民政部门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身份;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省级财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联合审核上报人员名单是否重复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最终汇总形成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台账。
(三)改造措施
1.在依据农村危房评定标准科学评定危房等级基础上,分类组织实施,确保质量安全。
2.对局部危险或有危险点不需要拆除新建的二、三级危房,通过加固改造、更换、维修相关构件,实现农房主要部件合格、结构安全,达到最基本的质量要求,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
3.对整体危险需要拆除的一级危房,新建房屋要避开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区域。
4.新房建成后必须及时拆除旧房,坚决防止建新不拆旧、建新仍住旧等现象,杜绝安全隐患。
(四)改造面积标准
建档立卡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改造房屋的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得低于13平方米。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需要社保政策兜底脱贫的特困户,改造房屋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堂屋、仓储用房以及农业生产等附属用房不计入改造房屋面积,原则上堂屋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仓储用房、农业生产用房等附属用房不超过建筑面积的40%。
(五)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1.资金补助标准:建档立卡户等4类重点对象,一级危房财政补助3.5万元/户,二级危房财政补助1.5万元/户,三级危房财政补助1万元/户。
2.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的程序
危房户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调查核实、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审查核实,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核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批准成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3.拨付方式
补助资金在改造验收通过后10日内通过“一折通”直接发放到危改户。
4.不能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的情形
(1)拥有安全住房的;(2)无房户;(3)同一户籍内,其他家庭人员已享受过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4)已列入或已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5)已享受过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的;(6)已遗弃的危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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