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县有关企业:
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贵州行”活动的通知》(黔安办〔2018〕14号)和《安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安顺行”活动的通知》(安市安委〔2018〕3号)精神,为扎实开展好我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应急管理能力为目标,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深化改革创新等为重点内容,开展政治性、专业性、文艺性、新闻性有机结合、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动安全文化“七进”活动,弘扬新时代贵州精神,为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为建设新时代富美新镇宁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镇宁自治县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镇宁行”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组委会),负责指导全县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镇宁行”活动,研究决定活动中的重大事项。县组委会组成成员如下:
主 任: 李 凯(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 唐 浩(县政府办副主任)
覃任富(县安全监管局局长)
杨 刚(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成 员: 吴家华(县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段克学(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韦 超(县总工会副主席)
刘玉霞(团县委副书记)
吴家兰(县妇联副主席)
杨昌鸿(县文广局副局长)
汤 龙(县工经局副局长)
孙章和(县农业局副局长)
熊 伟(县急救中心主任)
覃玉明(县交通局副局长)
伍伯恒(县棚改办副主任)
刘忠宁(县教科局党委副书记)
谢林泉(县发改局副局长)
刘 宁(县市监局副局长)
尹文富(县消防大队队长)
各乡(镇、街道)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县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县安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组委办”),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安顺行”活动的开展。
三、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8年6月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同时开展。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国务院安委会、安委办、国家应急管理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以及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等。
各乡(镇、街道)、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县重点企业负责同志要带头通过专题报告、电视讲话、“七进活动”、“新时代农民(市民)讲习所”和“新时代学习大讲堂”等集中开展一至两次主题宣讲。
各乡(镇、街道)、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县重点企业要根据对象化、差异化、分众化特点,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宣讲团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集中主题宣讲,要通过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开设宣传专题、设置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挂图、播放宣传片,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应急管理和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
县、乡(镇、街道)两级安委会负责人要通过电视讲话、发表文章、集中宣讲等方式至少宣讲一次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促使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营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安全生产月”首日活动。
6月1日,县安委办组织在《镇宁电视台》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表县安委会领导动员讲话或相关文章。
县安委办在《镇宁电视台》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专栏,宣传报道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的活动内容;在公共场所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在“镇宁自治县安监局”微信公众号上开展公益广告宣传。
各乡(镇、街道)、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在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LED电子屏等全方位地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
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通过主流媒体、行业媒体、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等开设专栏(专题、专刊)刊发安全生产文章、发布安全公益广告,通过电视、广播、LED显示屏、楼宇广告等平台在车站、广场、商场、公园、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播放安全知识,发布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并组织相关活动,营造“安全生产月”首日活动氛围。
(三)开展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县组委办在新广场设立县级安全宣传咨询活动主会场。请县组委会领导出席开幕式。全县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同步开展相关活动。
1.开展现场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县组委会组织县安全监管局、县总工会、县工经局、县农业局、县卫计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市市监局、县文广局、县国土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县消防队、县供电局等单位设立咨询台,提供安全生产宣传、咨询。
2.开展主题宣誓活动。组织开展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宣誓承诺活动。
3.开展主题文艺演出活动。组织开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文艺演出活动。
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和县重点企业要按照统一时间和主题,结合本地、本行业特点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在当地广场、公园、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公共场所等现场通过设置展台、发放宣传品、举办展览展示、开展文艺演出、有奖竞猜等开展宣传咨询活动,用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全国两会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科普常识、应急处置和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安全科普知识和技能,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现场接受群众举报。有条件的单位要组织举办主题文艺晚会、网上直播宣传咨询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形成规模效应,将“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氛围推向高潮。
各级主流媒体、行业媒体、网站、微信微博、手机报和各类电子媒介要通过安全生产主题采访、开设专版专栏、在线访谈、现场连线、播放安全生产宣传片、公益广告、微电影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积极推动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支持安全的浓厚氛围。
(四)开展事故与灾害警示教育活动。
1.集中开展事故与灾害警示教育展。6月16日,县安委会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在县民族文化广场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设置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展板,集中开展警示教育展,播放警示教育片,面向社会公众进行安全生产警示教育。
县安监、交通、公安、住建、发改、消防、市监、工经等部门要结合实际,至少开展一次专题讲座,强化易发生重特大事故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预防预警;至少组织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片、组织一次警示教育展,积极通过以案说法、答记者问等方式剖析典型事故案例,扩大警示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做到一地出事故、全县受警示。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安全文化公园、基地、场馆等安全文化设施建设,大力开展应急培训和体验式安全教育,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应急意识和安全素质。
(五)开展新闻宣传和专家宣讲活动。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要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强决心、重大举措和显著成效,安全生产形势任务和政策措施,进一步提振信心、凝心聚力,全力汇聚推进安全发展的强大力量。
通过“新时代农民(市民)讲习所”、在线访谈活动,组织专家深入开展宣讲。
(六)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县安全监管局牵头组织矿山应急救援演练,县住建局牵头组织城市燃气输送管道应急演练,县交通管理局牵头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应急救援演练,县消防大队牵头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应急演练,提高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各乡(镇、街道)、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油气管道、消防、建筑施工、冶金等行业以及汛期、校园安全、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开展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实战化应急演练;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全民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
(七)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活动
县安全监管局要针对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双控”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时间表和路线图,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要深入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大力宣传、督促辖区企业学习贯彻《贵州省企业风险分级管控指南》及其行业隐患排查标准,并按照指南和标准开展本单位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企业开展风险辨识、分级,并制作企业风险清单;帮扶“双控”建设重点企业创建,通过召开现场会、经验报告会等形式加强交流学习,发挥示范和引导作用。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在醒目位置设置企业风险分布图、车间风险告知栏、岗位风险告知卡,组织企业职工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知识的培训学习,提高职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和水平,营造“人人知风险,人人除隐患”的良好氛围,筑牢企业安全生产的管控防线。
(八)开展网上安全文化精品博览活动。各乡(镇、街道)、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围绕应急救援、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等内容精心创作和推荐一批警示公益广告、微电影、微动漫、科普影视等安全文化精品,经“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审核后推广展示。
(九)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
广泛开展六个方面的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教育活动。①县安监局组织开展煤矿和非煤矿山行业安全大宣传大教育活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大宣传大教育活动;②县住建局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和燃气行业领域安全大宣传大教育活动;③县交通局组织开展面向客运企业和驾驶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大教育活动;④县消防大队组织消防安全大宣传大教育活动。
县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结合实际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七进”活动。各乡(镇、街道)要成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小组,组织安监站、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派出所、村管站、工会、妇联、团委、综治办等部门,通过健全制度、创新活动载体、强化宣传培训、加强警示教育、规范活动标识、发挥典型示范,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进机关、进公共场所,广泛传播安全生产知识,进一步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县安委办将对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对推进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并将通报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十)开展青年执法竞赛活动。
县组委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青年执法竞赛活动,立足青年干部岗位成才,提升执法队伍素质,建设一支“政治过硬、纪律严明、能打胜仗”的青年执法干部队伍。
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相关执法竞赛活动,充分展示安监公正执法、严格执法的良好形象。
(十一)开展科技强安主题宣传活动。
县安监局组织开展煤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三个重点行业领域科技强安专题活动;县住建局组织开展建筑施工行业领域科技强安专题活动;县交通局组织开展道路运输、水上交通科技强安专题活动。
(十三)开展行业领域特色宣传活动。
县总工会要深入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共青团组织开展“青年安全示范岗”创建活动,教育部门组织开展“平安校园”活动,妇联组织开展“最美家庭”评选活动,交通部门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
各乡(镇、街道)、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县重点企业要结合自身特点,组织开展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歌曲大赛和摄影作品展,书画、文艺汇演、演讲比赛、安全征文、技能比武、网上应急和安全知识竞赛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四、“安全生产镇宁行”活动内容
全县“安全生产镇宁行”活动从5月份开始到12月底结束,县组委会组织县有关部门开展煤矿、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水上交通安全六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题行活动,邀请县电视台随机抽查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宣传报道一批科技强安、先进典型做法。
(一)开展道路运输安全专题行。对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车(船)、危险品运输车(船)等重点车辆船舶,农村山区等重点路段、水域开展全覆盖安全监管。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高速公路隧道、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路段安全隐患排查。对道路安全隐患、道路交通领域非法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暗查暗访和执法行动。(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参与单位:镇宁公路管理局、高速三大队、县安全监管局、县新闻宣传中心)
(二)开展煤矿安全专题行。盯紧看牢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三类”重点煤矿和瓦斯、水害、顶板“三类”主要灾害,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措施落实。集中开展打击和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以深化“双千工程”(千企引进、千企改造)为契机大力推动煤炭开采自动化、智能化改造。(牵头单位:县安全监管局,参与单位:县新闻宣传中心)
(三)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题行。深化罐区、安全设计诊断等专项治理,加强油气管道高后果区安全风险管控,强化烟花爆竹分包转包、“三超一改” (超许可范围、超人员、超药量、擅自改变工房用途)、黑火药、引火线等专项整治,加大机械化、自动化推进力度,推动行业转型升级。采取有力措施整改消防“多合一” (仓库、生产车间、宿舍、办公室、厨房等在同一栋建筑物内)、人员密集场所和有限作业空间等安全隐患。(牵头单位:县安全监管局,参与单位:县公安局、县市监局、新闻宣传中心)
(四)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题行。加强重点乡(镇、街道)治理整顿工作,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企业严格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实施安全风险分级、区别、动态监管,加大对已关闭、新建技改、停产整顿矿井及尾矿库、排土场等的巡查监控力度,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牵头单位:县安全监管局,参与单位:新闻宣传中心)
(五)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题行。组织开展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检查,重点整治各类高处施工平台、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严厉查处工程项目违法分包、转包和以包代管等行为。依法督促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等建设工程各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施工现场“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严防伤亡事故。(牵头部门:县住建局,参与部门:县安全监管局,新闻宣传中心)
(六)水上交通安全专题行。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专项治理工程,精准实施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治理,重点开展“三无”船舶、渡口渡船、“三客一砂”船舶管理、渔船安全生产隐患,船舶消防等治理工作,查处渔船非法载客载货、无证或酒后驾船从事渔业生产、渔船未经检验合格或检验证过期从事渔业生产、渔船安全装备配备不齐或失效、未按规定安装和使用船载用品、未持有渔船证书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管控重大风险,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净化水上交通环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牵头单位:县交通局,参与单位:县畜牧服务中心,县安全监管局、新闻宣传中心)
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要组织分管负责人带队,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基层单位和重点企业,开展“一带一路、安全责任、科技强安、依法治安”为主题的区域性、行业性活动。要建立“安全生产镇宁行”常态化工作机制,结合行业重点,开展具有各自特色的区域、行业活动,通过严执法强监管,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单位分管负责人要带头参加本辖区、本行业专题行活动,确保“安全生产镇宁行”活动取得实效。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四个意识”。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把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作为一项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贯穿到活动全过程和各环节,务求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相关企业要按照县组委会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联系,结合实际制订本单位的活动方案,切实做好动员部署工作,要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经费落实到位,责任到人,为各项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在组织开展我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同时,要切实做好国家、省和市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三)强化宣传报道。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要与党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单位共同研究制定宣传报道议题,统筹协调各级报刊、电视台、政府网站,发挥新媒体优势,把握好时、度、效,推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新闻报道,推动形成一个选题多形态制作、多形式展现、多媒体传播的安全生产报道格局,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务求活动实效。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镇宁行”活动与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结合起来,与落实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职责结合起来,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结合起来,深入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合,因地制宜策划好活动,从严从实从细开展好活动,努力使各项活动落地生根。
(五)加强活动信息收集、总结和报送工作。
各乡(镇、街道)、县安全监管局、县农业局、县市监局、县工经局、县住建局、县教科局、县国土局、县文广局、县卫计局、县供电局、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消防队、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按照各项活动“有方案、有信息、有总结(图片、影像资料等)”的要求,认真做好活动的信息收集、总结和报送工作。
1.要做好“安全生产月”信息报送工作,明确一名联络员,并于5月24日前将联络员名单上报县组委办(附件2)。
请各单位联络员务必加入县“镇宁安监系统交流群”,QQ538797643,便于活动交流与沟通。
2.要及时将活动动态报送县组委办,每周不得少于一次;报送时间为每周三下午17:30前将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简报报送县组委办。
3.要按照本通知的责任分工,认真制定活动实施方案,于5月25日前报县组委办。于6月15日前将“安全生产镇宁行”专题行动方案、科技强安专题活动方案和大宣传大教育活动方案报县组委办。
4.于7月1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包括考核评分表、图片等相关印证资料)以纸质和电子文档形式同时报送县组委办。活动总结和报送的材料要按照考核评分表中的顺序进行分类总结和装订。
县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也要及时将本部门活动开展情况报送县组委办,每周不得少于一次,报送时间为每周三下午17:30前。
(六)强化督导考核。
1.各乡(镇、街道)、县安委会各有成员关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镇宁行”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体系,并建立联络员制度和检查督导制度。
2.县安委办将按照《2018年镇宁自治县“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镇宁行”活动考核评分表》(附件3),开展活动考核评分。活动期间,县组委办将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巡查,督查结果纳入到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考核,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
县组委办联系人:何德慧 王登桥
联系电话:36715668
邮 箱:aj622@126.com
附件:
3.2018年镇宁自治县“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镇宁行”活动考核评分表.xls
镇宁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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