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黄桶至百色铁路(一标段)临时用地(第六批次) 的申请及资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申请的黄桶至百色铁路(一标段)临时 用地(第六批次)方案。涉及临时使用镇宁自治县白马湖街道(田 其村、永和村)、丁旗街道(桃源村、郭其堡村、金鸡村、五街 道社区、富强村)、宁西街道(和平社区、五三零厂)集体土地 合计 3.1610 公顷(其中:耕地 0.6847 公顷、园地 0.6306 公顷、 林地 1.7102 公顷、其他农用地 0.1351 公顷、建设用地 0.0004 公顷)和国有土地 0.0196 公顷(其中:建设用地 0.0196 公顷), 合计 3.1806 公顷。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0.4802 公顷,占用生 态保护红线 0.0176公顷。用地范围详见地块勘测定界图。
二、临时用地单位: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临时用地批准 年限: 自批准之日起四年;批准用途:材料堆场、施工便道。
三、严格按照批准的临时用地面积、用途、年限使用土地;切实加强耕地保护,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禁止建永久性建筑物、 构筑物。
四、严格按照所呈报的临时用地合同,做好临时用地补偿工 作,妥善解决好临时用地所涉农民的生产生活。
五、该临时用地涉及占用林地,并取得了林业部门的批复, 批复时长为两年,林地手续到期前,你公司需到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六、严格按照批准的《土地复垦方案》在临时用地期满后一 年内完成土地复垦,履行好土地复垦义务,落实恢复责任,确保 耕地面积不减少,并经镇宁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会同相关部门验收 合格后归还原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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