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拟协议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宗地编 号 |
土地位置 |
拟出让地块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供地方式 |
意向用地者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占地面积㎡ |
总建筑规模㎡ | |||||||
2025-镇宁XY-01号 |
镇宁自治县2017年治安片区城市棚户区一期改造项目地块 |
16178.93㎡ |
商住用地 |
≤3.28 |
≤30% |
≥28% |
≤4853.68㎡ |
≤53066.89㎡,其中商业3837.78㎡,住宅及公建49229.11㎡。 |
40 |
协议出让 |
镇宁城镇综合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上述宗地有效公示期为5日(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2日),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及建议,可提交书面材料到镇宁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书面内容必须含利害人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客观的反对理由。公示期满未收到意见及建议的,我局将依照相关规定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待政府批复后将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联系人:伍老师;联系电话:0851-36222946
联系地址:镇宁自治县便民利民服务中心6楼自然资源局
镇宁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