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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宁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开展违法违规车辆治理百日攻坚整治行动通告
来源:县公安局 作者:镇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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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涉及二三轮电瓶车、老年代步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决定在镇宁县辖区内开展违法违规车辆治理百日攻坚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5年6月20日—2025年9月26日
    二、整治对象

1.二三轮电瓶车(含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

2.老年代步车(指未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未获得CCC认证的超标电动四轮车,车辆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三、整治重点

1.无牌无证:二三轮电瓶车未依法登记上牌,老年代步车未取得合法机动车号牌,驾驶人未取得相应驾驶证驾驶上路。

2.违法载人:二三轮电瓶车、老年代步车违反规定超员载人。

3.未佩戴安全头盔:骑乘二三轮电瓶车骑乘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4.不遵守交通规则: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变道、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

5.非法改装拼装:私自对二三轮电瓶车、老年代步车进行改装、拼装,改变车辆结构、参数等影响安全性能的行为,如私自加装雨棚或遮阳伞。

四、整治范围

城区道路、国省道以及乡镇主要道路;学校、医院、农贸市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周边道路。
    五、整治措施
    采取监控抓拍、路面巡查、定点查纠、联合执法等方式,对整治中发现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现场处罚、拖移车辆、暂扣驾驶证、行政拘留等措施,依法严厉查处。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配合专项整治工作,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镇宁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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