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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维护镇宁蜂糖李上市期间市场秩序的通告
时间:2022-06-10 11:51:08 来源:镇宁县人民政府 作者:镇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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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消费者、经销商:

“镇宁蜂糖李”上市在即,为保护“镇宁蜂糖李”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域内生产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镇宁蜂糖李上市期间正常市场秩序,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 镇宁蜂糖李上市期间,非镇宁蜂糖李产区李子运到本县主产地市场销售的,应向产地乡镇疫情防控部门报备并向乡镇所属农业服务中心备案,未经报备并按相关要求完善疫情防控措施之前,不得进入。请县外消费者、经销商自觉遵守贵州省疫情防控要求,规划好自己行程及商业活动。

  2. 符合贵州省疫情防控要求,进入蜂糖李主产区销售的外地李子,应进入当地交易市场并标注实际产地,严禁以非主产区(六马镇、良田镇、简嘎乡、沙子乡)蜂糖李冒充主产区镇宁蜂糖李。

三、根据《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镇宁自治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将依法对下列行为进行查处:

  1. 不属“镇宁蜂糖李”农产品地理标志区域内培育的鲜果,以“镇宁蜂糖李”农产品地理标志区域内培育的名义进行宣传销售的行为。

  2. 六马镇、良田镇、沙子乡、简嘎乡以外的李子冒用“镇宁蜂糖李”农产品地理标识和“蜂糖李”商标进行销售的行为。

  3. 未经授权使用“蜂糖李”商标的行为。

  4. 虚假宣传、强买强卖、短斤少两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5.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其他行为

镇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镇宁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镇宁自治县林业局 镇宁自治县蜂糖李产业发中心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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