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部署,2018年10月29日至11月16日,县委第六轮第一批次第三巡察组对团县委联合党支部(不含妇联)进行了巡察。2019年11月5日,县委第六轮第一批次第三巡察组向团县委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2018年10月29日至11月16日,县委第六轮第一批次第三巡察组对团县委联合党支部(不含妇联)开展了巡察。2019年11月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团县委巡察出的四个方面9个问题进行了反馈;2019年12月17日补充反馈两个方面问题,团县委高度重视,11月5日巡察反馈会后立马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召开县委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议,研究部署整改事宜,并制定专人专门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方案与巡察出的问题一一对应,明确整改负责人、整改时限,细化整改责任落实,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全面落实整改。实行整改工作领导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参与,随时掌握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将整改任务落细、落实。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围绕党的思想建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
1、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一是持续学习。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文章列为全体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要求全体干部除参加集中学习外加强自学,不断提升自我政治知识储备,提高政治站位。2019年11月18日、11月27日、12月6日团县委全体干部职工通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会议原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节选。二是加强化学习。2019年12月11日,团县委组织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再次全文原汁原味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学习人员均全部撰写了学习心得。三是以测检验效果,12月27日团县委再次组织本单位人员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并开展党的十九大理论应知应会测试;四是做好党的十九大宣讲,12月4日到所帮扶的普里村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12月13日组织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及全县少先队辅导员干部开展党的十九大宣讲;五是紧跟实际,做到常学,常新。团县委结合近期工作实际,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八次全会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内容。
2、抓意识形态工作不严不实。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一是结合“两学一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调整充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单位负责人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与团委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每半年召开专题会议至少1次,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推动部署,在制度上、人员上、经费上加大投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利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心组学习、党课教育、与领导干部谈心等各种时机,强调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旗帜鲜明地反对历史虚无主义、传播轻信政治谣言、诋毁贬低党和国家领导人等错误思想倾向,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好“三会一课”,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三是团县委领导班子对全体成员进行谈话,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切实提高认识,在办文、办会、办事方面一定要做到细致精准极致。
(二)围绕党的组织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完善。
1、“三会一课”开展不正常。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一是2019年6月团县委从群团联合支部分离出来后,经按所有程序建立团县委党支部,且在机关工委的指导下,团县委根据《中共镇宁自治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党员档案管理开展党员档案清查及补发展党员档案工作的通知》(镇直党通字〔2019〕20号)、《县直属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镇直党通字〔2019〕10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黔组通〔2019〕37号)文件要求,2019年10月中旬已完成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及党员档案清理工作;二是制定完善《共青团镇宁自治县委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根据实际情况,每月组织开好党支部会议,每季度组织上好党课,落实好主题党日活动,安排专人负责党支部会议、党课会议记录,完善会议资料;三是党支部书记积极参加县机关工委组织的党组书记培训,加强自身党建理论及实务学习,在支部内部利用“三会一课”对全体党员干部详细解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内容。
2、党组织功能弱化。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长期坚持。2019年6月根据要求,团县委已经成立党支部,并进行党支部标准化建设,2019年团县委依托“三会一课”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中心组学习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党内法律法规、党章等学,从六月份开始团县委党支部书记上党课7次,团县委副书记结合主题教育上党课一次。2019年12月9日严格按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总结点评的步骤开展组织评定,并且从2019年起团县委均按分类建立完善会议记录本。
3、落实上级要求不严不实。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长期坚持。团县委自2019年6月份新成立团县委党支部后,所有党员干部均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主动、按月、足额向党组织交纳党费,严格实行“双签字”,及时将党费的收缴情况进行登记并公示;
4、档案资料管理不善。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长期坚持。自2019年6月起,团县委明确专人管理党支部、党员相关资料和档案,2019年10月全部完成所有党员干部档案清理工作,清查结果上报机关工委。
(三)围绕党的纪律建设,党规党纪执行不力。“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一是团县委班子及时与当时负责会议记录人员进行谈话,对于未报备情况梳理出情况说明;二是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第十三次集体学习会上团县委再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再次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团县委领导对“三重一大”报备工作进行再重申,要求严格执行《共青团镇宁自治县委“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程序,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必须坚持实现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主要领导末位表态;三是凡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事先与分管团委的纪检监察组沟通,并邀请参加会议,实行报备制度。
(四)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依然存在。大宗物资采购程序不规范。
1、单位领导工作失职。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一是团县委书记于2019年12月9日针对此事和工作失职同志开展了谈心谈话,使责任人进一步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加强整改到位的决心;二是失职同志2019年来也积极主动加强对党章党规的学习,以此,时刻警醒自己和身边的同事要以一颗谨慎之心做好每一件事;三是在重要节假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做到全体干部职工提醒谈话常态化管理。
2、大宗物资采购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一是由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整改专班负责人联系当时具体经办人员,对涉及资料不齐全项目资料进行查找完善相关资料;二是团县委于2020年1月6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物资采购程序,商讨完善《团县委财务管理制度》、《团县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团县委公章管理制度》等制度,会上明确凡是一次性使用费用超过1000元人民币的,必须经过“三重一大”会议决定,凡是一次性采购超过3000的必须询价,并按询价情况填写《政府采购申报表》,做到资金使用不浪费。
3、报账程序不规范,“四风”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一是由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整改专班负责人联系当时具体经办人员,对涉及资料不齐全项目资料进行查找,补充完善 ;二是团县委于2020年1月6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物资采购程序,商讨完善《团县委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凡是单位内部所涉及的财务发票报账必须有经办人、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核方可报账。不得出现乱报、乱开票据。凡是专款专项资金不得挪作他用,必须保证收支平衡。单位财务出纳人员、会计人员每月月底必须做好财务账务清单收支往来明细的报表,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单位必须定期及时做好财务清账工作,之前未清账的个人借款请及时通知本人做好债务清还工作,逾期者扣罚其工资冲账并向纪委提出处理意见。单位所有入账资金必须按照财务的相关规定和程序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动用,违者必究。单位所有账目每季度必须结一次账,不得拖延,单位签单必须注明事由、时间、人数、经办人,在公务接待上严禁超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6222303;电子邮箱txw303@126.com。
共青团镇宁自治县委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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