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6月14日,十三届镇宁自治县委第五轮巡察第三巡察组进行了巡察。8月6日,县委第五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向县水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工作措施》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1.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镇宁自治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调整领导班子分工,明确党组书记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履行“直接责任人”责任。二是强化党组中心组学习,开展《中心组学习规则》学习,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和学习内容。
整改成效:一是水务局党组于2024年11月5日召开会议传达学习《镇宁自治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会议,制定印发《镇宁自治县水务局关于调整班子成员及县管干部工作分工的通知》,明确党组书记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履行“直接责任人”责任。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4年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和内容,2024年开展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学习共11次。
2.党组班子成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三述”报告内容审核。由主要领导对领导班子“三述”报告内容进行审核,确保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三述”报告内容。二是将该问题纳入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检视。三是党组书记对汇报材料进行审核。
整改成效:一是完善《中共镇宁自治县水务局党组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中共镇宁自治县水务局党组关于印发<中共镇宁自治县水务局机关支部2024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要点>的通知》。二是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述德述职述廉”报告的班子成员进行补充说明。三是各领导班子将意识形态工作均纳入2024年“三述”报告内容。四是于2025年1月22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纳入民主生活会进行检视。五是由党组书记对各班子“三述”报告进行审核并签字,确保报告真实反映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3.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有差距。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三会一课”工作制度,由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局机关支部宣传委员、纪检委员进行提醒谈话,分管局办公室的领导对局办公室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推动严格规范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二是在今后的“三会一课”工作中,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三是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自我检讨,从思想上查找问题根源及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完善《中共镇宁自治县水务局机关支部“三会一课”工作制度》,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三会一课”制度,按要求落实“三会一课”“第一议题”制度。2024年召开支部委员会12次,党员大会5次,党课4次,均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二是分管局办公室的领导对局办公室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局机关支部宣传委员、纪检委员进行提醒谈话。三是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就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有差距进行自我检视,从思想上强化认识,行动上强化落实。
4.部分研讨发言材料存在明显表述错误。
整改措施:一是由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站位,学用结合,紧抓学风文风,认真撰写和校核,杜绝表述错误的情况。二是研究制定《镇宁自治县水务局“三审三校”制度》,认真落实研讨材料撰写校对。三是党组书记对汇报材料进行审核。
整改成效:一是水务局党组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会议,对学风文风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安排。二是主要负责同志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强化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站位,紧抓学风文风,认真撰写校对汇报材料,党组书记对汇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签字,杜绝表述错误的情况。四是制定印发了《镇宁自治县水务局“三审三校”工作方案》,加强日常监督,强化材料撰写、校对,全面提升领导干部学风文风建设。
5.党组中心组多次学习研讨发言材料内容雷同。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党组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指导,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将其融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学用结合,推动学习走深走实。二是纳入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检视。三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杜绝材料内容雷同的情况。
整改成效:一是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融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召开党史专题党课、组织党史学习教育主题党日活动各1次,认真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关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将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二是2025年1月2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就党史学习教育学习研讨材料内容雷同问题进行检视,认领并开展自我批评。三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研讨发言材料、活动简报内容未出现类似问题。
6.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方案只发文件不落实。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和台账。二是对照项目清单和台账进行销号。
整改成效:完善“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完成7个项目销号处理及收集相关资料归档,并将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常态化学习开展学习。
7.履行职责不到位,县域河道污染治理不力。
整改措施:一是由分管领导对供排水服务中心负责人、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强化职责履行。二是加强河道巡河排查工作,紧抓污水排放治理、河湖治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三是环翠街道康宁桥西侧约100米处公厕,污水搜集管网堵塞导致雨季粪便和污水溢出直接流入镇宁穿城河的问题,对问题产生原因进行自查研究,联合住建局加强排污监测,做好管道疏通,强化日常维护工作。四是建立河道巡查工作机制,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常态化抓好巡查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分管负责同志对供排水服务中心、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强化职责履行。二是联合住建局,对环翠街道康宁桥西侧约100米处公厕连接管道进行更换,已正常运行。三是加强河道巡河排查,紧盯县城污水排放情况,形成自查自纠问题台账并逐一销号,对发现的37问题均已整改。四是制定印发《镇宁自治县城区河道、排水管网及污水提升泵站巡查工作机制》,建立常态化巡查工作机制。
8.县水务局党组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有差距。
整改措施:一是通过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警示教育活动,开展节前廉政谈话、新进人员廉政谈话和每月一测,增强党风廉政教育,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二是加强驻村工作管理,定期听取驻村工作汇报,开展驻村工作相关文件学习,严格执行吃住在村,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三是组织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学习,签订《水务局党风廉政承诺书》《镇宁自治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等,强化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四是制定完善《镇宁自治县水务局考勤考核制度》等制度,加强考勤制度管理,强化工作纪律意识。
整改成效:一是水务局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及《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提高干部职工纪律意识。二是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警示教育活动、党纪学习教育工作等,增强党风廉政教育,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关于党风廉政学习4次,开展关于党风廉政的主题党日活动4次。组织开展警示教育、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及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组织节前期间廉政谈话4次,开展新进人员廉政谈话共4人次,并认真组织开展“每月一测”工作。三是加强驻村工作管理,局班子成员共到联系点调研30余次,共听取驻村工作汇报2次,并于会上传达学习《中共镇宁自治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员轮换的通知》及《贵州省乡村振兴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管理办法的通知》,严格要求驻村工作队吃住在村,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四是签订《水务局党风廉政承诺书》40余份,《镇宁自治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40余份,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五是完善了《镇宁自治县水务局纪律作风整顿工作实施方案》《镇宁自治县水务局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镇宁自治县水务局考勤考核制度》,加强考勤制度管理,强化工作纪律。
9.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差,多次“三重一大”事项未报备。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要求,主动联系派驻纪检监察组并接受监督。二是对涉及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会前及时向派驻纪检组进行报备,持之以恒做好会前报备工作。
整改成效:一是水务局党组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会议学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的通知》,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要求。二是主动联系派驻纪检组,认真听取纪检组意见,严格落实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会前备案工作,2024年共备案1019条。下一步将按“三重一大”制度做好备案工作,并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党组会进行决策监督,确保事项决策按规定落实。
10.民主评议党员缺少辣味。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镇宁自治县水务局党组织生活制度》,按要求开展组织生活会。二是组织学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三是党支部书记就组织生活会监督不到位、落实不到位作检讨。四是按《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要求认真做好2024年组织生活会。
整改成效:一是完善《镇宁自治县水务局党组织生活制度》。二是组织学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三是党支部书记对组织生活会监督不到位、落实不到位进行了检讨。四是认真开展2024年组织生活会。会前组织党员根据组织生活会的议题,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深刻进行自我剖析。会上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亮出自己的缺点和不足,真诚开展同志间的相互批评,共查摆出18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3条。
11.下辖企业账务长期未处理。
整改措施:一是增加财务人员配置,组织开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务条例学习,提升财务业务能力。二是对绿水公司2023年6月至今未进行处理账务进行处理,并根据《镇宁自治县县属国有企业改革改制方案》安排,将绿水公司账务及时移交到镇宁自治县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整改成效:一是水务局党组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会议学习《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务条例,规范财务管理。二是增加财务人员一名,扩充财务队伍。三是完成绿水公司账务进行处理,根据《镇宁自治县县属国有企业改革改制方案》,已将绿水公司账务移交到镇宁自治县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12.固定资产登记管理不及时。
整改措施:一是按固定资产登记管理程序要求,及时将简嘎乡喜妹村土地灌溉工程(结算金额1395万元)、镇南地区重点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配套项目(结算金额1985万元)转入固定资产并做好移交工作。二是强化对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制度学习,按程序做好项目固定资产登记和移交。三是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固定资产管理。
整改成效:一是开展《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财务条例学习,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二是按固定资产登记管理程序将简嘎乡喜妹村土地灌溉工程(结算金额1395万元)、镇南地区重点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配套项目(结算金额1985万元)转入固定资产并完成移交。三是制定《镇宁自治县水务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常态化抓好固定资产管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51-36222532;邮编561200;电子邮箱znxslj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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