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中旬至6月中旬,十三届镇宁自治县委第五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县统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7月30日十三届镇宁自治县委第五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召开反馈会议,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工作措施》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问题一:理论学习不深入、流于形式
整改措施:一是加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将局班子个人笔记不一致、不及时问题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二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三是强化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工作。年初制定中心组学习方案及安排表,严格按要求安排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研讨,结合工作实际,将临时性要求的研讨穿插其中。四是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办公室定期对局班子成员学习笔记进行检查,确保办公室记录与班子成员及其他干部学习记录相一致。
整改成效:一是2025年1月21日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将局班子个人笔记不一致、不及时问题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二是9月29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三是1月18日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行研讨;4月29日围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研讨;6月19日围绕“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进行研讨;7月24日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进行研讨;8月13日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研讨;10月17日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努力为高质量发展贡献统计力量”进行研讨。2025年1月21日围绕“深入开展巡察整改 全面提升统计服务能力”。四是定于每月月底由局办公室对局班子成员学习笔记进行检查,确保办公室记录与班子成员及其他干部学习记录相一致。
问题二: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学习县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度市管干部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考核工作有关事宜的工作预通知》《关于市管领导班子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和市管干部撰写述德述职述廉报告的补充通知》。二是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三是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三述”报告撰写内容,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审核党组及班子成员年度个人“三述”报告,确保局党组和领导班子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三述”报告,切实强化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成效:一是9月29日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关于做好2023年度市管干部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考核工作有关事宜的工作预通知》《关于市管领导班子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和市管干部撰写述德述职述廉报告的补充通知》。二是2025年1月21日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三是严格按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三述”报告撰写内容,党组书记亲自审核班子成员年度个人“三述”报告,确保局党组和领导班子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三述”报告,切实强化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问题三:“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学习《镇宁自治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镇党办发〔2021〕4号)及《2024年镇宁自治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点任务清单》,抓好意识形态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是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将“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三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局党组会、干部职工大会、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主题党日等会议的“第一议题”。
整改成效:一是9月29日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镇宁自治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2024年镇宁自治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点任务清单》。二是2025年1月21日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将“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三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5月13日的干部职工大会会议“第一议题”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召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8月14日主题党日活动的“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9月29日的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10月14日的局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等切实做到“第一议题”抓学习、“第一遵循”抓贯彻、“第一要件”抓落实。
问题四:履行防范统计造假主体责任不充分,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及时
整改措施:一是及时印发《工作提示》,督促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及时将《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党委(党组)学习内容。二是及时收集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学习记录、有关会议纪要等印证资料。三是加强督促指导,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不到位的单位(部门)进行及时通报。
整改成效:一是已于3月5日、6月3日、8月21日、9月2日通过电子政务外网发送《工作提示》到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督促其及时将《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党委(党组)学习内容。二是已收集12家部门(单位)及15个乡镇(街道)的学习记录、有关会议纪要等印证资料。三是已在线上和线下对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指导,暂未发现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不到位的单位(部门)。
问题五:统计服务能力不强,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措施:一是将《习近平经济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全面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经济理论水平。二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加上级统计部门组织开展的统计综合业务分析培训,提升统计业务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三是紧扣全县经济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认真思考、综合分析,及时发布统计数据、提供统计产品。四是从严把控材料质量,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有效参考。五是由分管领导对业务同志进行约谈。
整改成效:一是10月8日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习近平经济思想学习纲要》(进入新发展阶段——关于我国经济发展的历史方位)《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摘编)。二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加上级统计部门组织开展的统计综合业务分析培训,如:6月19日全省经济形式分析暨统计宣传业务培训班;8月23日省级开发区统计监测工作会议;9月20日贵州省2024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工作培训班等。三是及时发布统计数据、提供统计产品(如:《月度经济要情》《月度经济运行情况》《季度统计分析材料》等)。四是严格实行“三审三校”制度,从严把控材料质量,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有效参考。五是9月19日分管领导对业务同志进行了约谈。
问题六:统计执法力量薄弱,不能独立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全局行政人员参加省统计局的统计执法培训。二是组织全局符合统计执法证考试条件人员参加国家统计局组织的全国统计执法证考试。三是2024年力争至少1名同志通过国家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并取得统计执法证。
整改成效:一是2024年1月5日已组织全局5名行政人员参加全省统计执法业务暨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考前培训和2024年1月26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的《全省统计系统行政执法培训计划》中的线上培训。二是已组织全局符合统计执法证考试条件人员参加国家统计局组织的全国统计执法证考试。三是我局符合考试资格的4人参加2024年7月份执法证资格考试,1位同志通过考试,取得统计执法证。
问题七:抓班子带队伍思路不清晰,局班子工作分工不科学不合理
整改措施:召开局党组会议,对局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使分工更加合理,职责更加明确,工作更加高效。
整改成效:10月23日召开的局党组会议已对局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2025年3月10日又对班子分工进行调整,使分工更加合理,职责更加明确,工作更加高效。
问题八:日常管理松软,缺乏威信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干部管理制度,切实增强工作自觉性、主动性。二是加强干部职工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干部进行严肃处理。由各分管领导对相关同志进行约谈,杜绝类似情形再次发生。三是积极开展干部职工职级晋升工作,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整改成效:一是10月23日的局党组会议已通过《镇宁自治县统计局机关管理制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干部管理制度,切实增强工作自觉性、主动性。二是加强干部职工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干部进行严肃处理。9月5日主要领导对办公室负责人进行约谈,9月9日分管领导对业务人员进行约谈。三是积极开展干部职工职级晋升工作,4月1日、5月8日、8月9日、9月2日的局党组会议对符合晋升的干部职工进行讨论后通过,并按程序上报相关单位(部门)。
问题九: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一张表”业务学习,提升“一张表”工作能力。学习《“一张表”管理规范解读》《“一张表”工作方案解读》《“一张表”指标解释及“一张表”软件平台操作》。二是开展“一张表”业务培训,精准指导“一张表”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社区)业务工作。2024年9月底以前对全县涉及“一张表”的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等23家部门(单位)和15个乡(镇、街道)开展“一张表”业务培训,适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进行问题解答。三是增强工作力量,增添1名在编在岗同志承担“一张表”工作。四是建立“一张表”数据互联互通机制,为涉及“一张表”单位统计人员开设系统平台账号,及时提供业务指导,确保能实现数据互联互通。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业务学习。9月29日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学习了《“一张表”管理规范解读》《“一张表”工作方案解读》《“一张表”指标解释及“一张表”软件平台操作》。二是开展“一张表”业务培训。8月15日召开《近期重点工作推进会议暨村级基础数据“一张表”培训会议》对全县涉及“一张表”的23家部门(单位)和15个乡镇(街道)开展“一张表”业务培训。三是增强工作力量。8月29日的局党组会议上明确1名同志承担“一张表”工作,使“一张表”工作能够及时催报、审核、反馈以及共享。四是为涉及“一张表”单位统计人员开设系统平台账号,目前已建立793个系统账号。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于8月26日、8月27日、9月11日、9月12日等部分县直部门、乡镇(街道),进行“一张表”业务培训。确保能实现数据互联互通。
问题十:发展党员工作不重视、党费收缴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党组织的领导,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贵州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规定,做好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 二是加强年轻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开展谈心谈话,引导思想过硬、业务能力强的干部职工向党组织靠拢,2024年12月底以前至少发展1名入党积极分子。三是明确由一名中共正式党员同志负责党费收缴工作。四是严格按照党费收缴标准,按照进一法收缴党费,并要求全局党员补缴少交党费134.77元。
整改成效:一是10月31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党支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二是加强年轻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开展谈心谈话,引导思想过硬、业务能力强的干部职工向党组织靠拢,目前已收到两位同志递交的入党申请书,正按组织程序进行发展。三是9月29日局党组会议明确由一名中共正式党员同志负责党费收缴工作。四是严格按照标准收缴党费,已于9月3日补缴少交党费136.3元。
问题十一:“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有偏差,阵地建设弱化、文化墙更新不及时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章程》的学习,熟悉“三会一课”开展周期,议事范围,学习活动等要求。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断丰富支部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三是加强党建阵地宣传。及时按要求更换局内部的党建文化墙。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章程》的学习。10月8日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上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六章、第七章内容。熟悉“三会一课”开展周期,议事范围,学习活动等要求。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在5月20日、5月21日、6月19日召开了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支部书记上党课等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三是加强党建阵地宣传。及时按要求更换局内部的党建文化墙,丰富党建生活,浓厚党建氛围。
问题十二: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三重一大”报告制度》的学习。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报告制度》,坚持有报备、有签字的事项,方能上会并严格落实“一支笔”签字原则。三是由主要领导对当时分管财务工作的同志、办公室负责同志进行约谈。
整改成效:一是10月8日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六章、第七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镇宁自治县统计局重大事项决策和“末位表态”制度》内容。二是严格执行《镇宁自治县统计局重大事项决策和“末位表态”制度》坚持有报备、有签字的事项,方能上会并严格落实“一支笔”签字原则。三是强化责任意识。主要领导于9月5日对分管财务领导、办公室负责人进行约谈。
问题十三:内部控制观念薄弱,制度制定不严谨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学习党内法规,及时修订相关制度与党内法规不符内容,切实解决上党课次数与党内法规不相符、机关管理制度和党组议事规则规定的各项标准不一致等问题。二是起草《中共镇宁自治县统计局党组议事规则(征求意见稿)》《“三会一课”制度(征求意见稿)》《镇宁自治县统计局机关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等制度。三是按程序征求局党组成员及全局干部职工意见后,形成《送审稿》经局党组会议通过后行文印发执行。
整改成效:一是10月8日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律法规,4月7日、5月21日、9月29日开展支部书记上党课。严格按照机关工委印发的“三会一课”制度执行,切实解决上党课次数与党内法规不相符的问题。二是分别于10月23日、11月18日局党组会议通过,修订了《镇宁自治县统计局机关管理制度》《中共镇宁自治县统计局党组议事规则》,确保机关管理制度和党组议事规则规定的各项标准不一致等问题。三是按程序征求局党组成员及全局干部职工意见,已于10月23日局党组会议通过《镇宁自治县统计局机关管理制度》后印发执行。切实增强干部业务水平和党性意识,提升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
问题十四:会议决策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 二是修订《中共镇宁自治县统计局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加强党组会议的纪律性、严肃性、权威性。三是严格执行《中共镇宁自治县统计局党组议事规则》,非党组成员县管干部只列席会议,不参与会议决策。
整改成效:一是10月8日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二是11月18日党组会议通过《中共镇宁自治县统计局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加强党组会议的纪律性、严肃性、权威性。三是严格执行《中共镇宁自治县统计局党组议事规则》,非党组成员县管干部只列席会议,不参与会议决策。
问题十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力,整改不彻底、边改边犯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档案资料管理。进一步加强近五年内的档案收集和管理,明确专人负责,杜绝在下次巡察中出现类似问题。二是将该问题纳入民主生活会检视。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对照此次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一一整改,抓好建章立制,严防屡改屡犯。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档案资料管理。进一步加强近五年内的档案收集和管理,在9月29日局党组会议上明确专人负责档案收集和管理,杜绝在下次巡察中出现类似问题。二是将该问题纳入民主生活会检视。在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将“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力,整改不彻底、边改边犯”问题纳入班子及班子成员检视内容,深入开展检视剖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51-36222879;电子邮箱zntjj6222879.@163.com。
中共镇宁自治县统计局党组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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