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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镇宁自治县红十字会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镇宁自治县红十字会党组 作者:镇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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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中旬至6月中旬,十三届县委第五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县红十字会进行了巡察。2024年7月30日,十三届县委第五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向县红十字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问题一:“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学习上级有关意识形态工作文件精神。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要求抓好意识形态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和干部理论学习制度,严格学习流程,规范学习记录。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学习,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始终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二是县红十字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制定《镇宁自治县红十字会学习制度》《镇宁自治县红十字会领导班子集体学习方案》《镇宁自治县红十字会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等学习制度和方案,进一步推进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三是规范“第一议题”学习记录。在召开干部理论学习会议、干部职工会议、“三会一课”等会议时做好“第一议题”学习记录。

问题二: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学习,提高选人用人的业务能力。二是加强对《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讨论干部人事议题会议记录的规定》的学习,规范使用专用的会议记录本,如实做好会议记录。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选人用人政策法规的学习,切实做到严格按原则、按制度和按程序办事,全面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二是明确规定综合办公室主任专项负责如实做好人事议题会议记录。三是建立讨论干部人事专用会议记录本,规范记录干部人事议题。

问题三:财务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财务制度的学习,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和财经制度。二是财务人员和分管领导加强审核把关,做到财务报账要件、审核签字不齐全不予报账。三是加强财务人员管理,严格财经纪律,完善财务制度。

整改成效:一是由财务工作分管领导组织财务人员专题学习《镇宁自治县红十字会财务管理制度》《贵州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和财务知识。二是财务人员和分管领导加强审核把关,做到财务报账要件、审核签字不齐全不予报账,自巡察反馈问题后,未出现报账凭证不齐全的情况。三是单位主要领导对财务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四是修改完善《镇宁自治县红十字会财务管理制度》《镇宁自治县红十字会预算编制管理制度》《镇宁自治县红十字会工会经费管理制度》,并于2024年10月9日在全会印发。

问题四: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提高政治站位。二是修订《镇宁自治县红十字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等制度,加强学习《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等文件精神,按照规定、按时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三是严肃党费收缴纪律,严格执行“双签字”制度,按月向县直机关工委交纳党费。

整改成效:一是县委于2024年12月批准成立县红十字会党组,并于2025年1月选派了一名党组书记、3月选派了一名挂职党组成员,配齐配强领导班子,进一步强化了党对红十字工作的领导。二是制定《镇宁自治县红十字会党支部2024年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每月组织党员至少开展2次政治理论学习。三是对《镇宁自治县红十字会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镇宁自治县红十字会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制度》《镇宁自治县红十字会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进行修订。四是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严肃党费收缴纪律,严格执行“双签字”制度,每月向县直机关工委交纳党费。

问题五: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增强班子合作意识、团队意识、责任意识,形成班子整体合力。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和末位表态制。制定《镇宁自治县红十字会领导班子会议制度》,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杜绝非领导班子成员在班子(扩大)会议中表态发言。

整改成效:一是把《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纳入干部理论学习和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内容。二是制定《镇宁自治县红十字会领导班子会议制度》,明确规定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2024年以来在“领导班子”会议、“三重一大”会议、“执委会”会议中一直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民主集中制,未出现非班子成员在班子(扩大)会议中表态发言的情况。

问题六:内控管理制度制定不严谨。

整改措施:一是重新研究修订《镇宁自治县红十字会“三重一大”工作制度》和《镇宁自治县红十字会执委会议事规则》。二是“举一反三”对单位其他制度进行自查,是否存在制度间相互界定不清的情况。

整改成效:一是修订《镇宁自治县红十字会“三重一大”工作制度》,对5000元及以上捐赠款物的使用由哪个会议研究进行了清楚明确的界定。二是对单位所有的内控制度进行了自查,修改完善《镇宁自治县红十字会财务管理制度》《镇宁自治县红十字会预算编制管理制度》《镇宁自治县红十字会工会经费管理制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36220288;电子邮箱znhszh@126.com。


中共镇宁自治县红十字会党组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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