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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宁自治县召开进一步规范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有关工作座谈会
来源:县委社会工作部 作者:镇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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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中共镇宁自治县委社会工作部组织召开进一步规范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有关工作座谈会,各乡镇(街道)、县属各有关工作部门(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会议由县委社会工作部部长、县委两新工委书记刘祥同志主持。

会上,传达学习了省委社会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社会工作部、省委组织部等8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与会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对进一步规范“两约”有关工作作交流发言,对进一步规范“两约”有关工作作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做好“两约”的修订完善工作,事关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引领作用,事关基层社会稳定大局和长治久安。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做到认识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把“两约”修订工作落细落小、做深做实,确保修订完善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为2026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会议强调,规范“两约”,是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的重要形式,各乡镇(街道)、县各有关工作部门(单位)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新时代规范“两约”的重要意义。“两约”是适应村(居)民自治要求、村(居)民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是新时代村(居)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重要手段,是推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有力抓手。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抓好规范“两约”工作。要精心组织、合理规划、摸清底数基础、精准实施,要广泛宣传、发扬民主,讲究方法、稳妥推进。坚持自治与规范相结合,严格程序,公平公正,确保“两约”与法律法规保持一致原则。三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按照“乡镇(街道)主导、村(社区)主抓、群众主体”的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单位)结合职能职责协调联动,强化督促指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推动“两约”的有效执行,推进基层民主自治管理体系持续完善,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一审:王业波

二审:屈智飞

三审:韦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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