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宁自治县贯彻落实<贵州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0-28 15:41 字体:[]

镇府办202233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属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函〔202247号精神),全面落实《贵州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经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意,现将《镇宁自治县贯彻落实<贵州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726

镇宁自治县贯彻落实《贵州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方案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时限要求

1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深入推进落实重大政策信息公开

1.聚焦《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精神,紧扣“四区一高地”的战略定位和各项发展目标,及时公开事关全市发展大局的重大改革举措、重大产业发展、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民生关切、重大政策安排等信息

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环境局镇宁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县各有关部门。

长期执行

2

(二)深入推进涉企服务信息公开

2加大涉企政策梳理力度,加强服务市场主体,为企业纾困解难等政策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设惠企政策等栏目,强化涉企政策集成公开。加大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等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为企业提供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服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作用,分级分类梳理并精准推送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建立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堵点”问题。持续推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文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政务服务中心(县投资促进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各有关部门

长期执行

3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三)深入推进财税信息公开

3继续规范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逐步实现非涉密部门应公开尽公开。系统集成、智能推送已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帮助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咨询和政策辅导,优化12366纳税服务平台智能咨询功能。依托税务网站完善统一规范的税费政策库,动态更新并免费开放。

财政局、县税务局等县各有关部门

长期执行

4

(四)深入推进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4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持续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引发疑虑和不实炒作。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向社会发布的信息,要与上级单位下达的工作指令保持一致。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按照“合法、正当、必要、最小化”原则,保护个人隐私。

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各有关部门

长期执行

5

(五)深入推进就业稳岗信息公开

5加强政策宣讲和推送工作,将政府出台的就业支持政策及时传达推送至相关载体。加大减负稳岗扩大就业政策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力度,重点对基层执行机关开展政策解读培训,使各项政策能够落得快、落得准、落得实,最大限度利企惠民。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让更多群众知悉并获得就业培训机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期执行

6

(六)深入推进扩大有效投资信息公开

6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市场预期。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聚焦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点领域,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推动扩大有效投资。

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文广电旅游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县各有关部门

长期执行

7

二、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一)规范开展基层政务公开

7县级政府要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2022年底前将发放结果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编制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全面修订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和制度规范体系,基本实现各领域各环节信息“应公开、尽公开”。着力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渠道建设,推动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的协调联动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等县各有关部门。

2022年底前

8

(二)规范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8教育、卫生健康、供电、供气、供热、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职责,按照国家已经出台的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体系,依法全面公开各类信息。重点加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需要重点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更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县教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镇宁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市级公共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

长期执行

9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

9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法定职责,明确1名相对固定人员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实行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的常态化审核机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较为集中的工作领域和热问题进行分析研判,适合主动公开的信息转为主动公开。各行政复议机构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若干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规范做好案件受理、审理相关工作,加对行政机关相关业务指导,有效降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纠错率和败诉率

县司法局、县各有关部门

长期执行

10

三、提升政策发布解读质量

(一)深化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

10巩固规章集中公开工作成果,建立健全规章动态更新工作机制,高质量发布现有效规章正式版本。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并有序推进。公开的各类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同步推送至“贵州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库”。对应公开未公开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加强对新制发文件公开属性管理,切实提高文件公开效率。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各有关部门

长期执行

11

(二)切实提升政策解读质量

11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机制,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制发的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图表图解等形式进行解读,提高解读工作效率与质量。加强政策预公开阶段解读,结合年内发布政策文件工作实际,选择1个政策文件开展决策草案解读。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各有关部门

长期执行

12

(三)优化政策咨询服务

12加强网上政民互动渠道建设,及时更新“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等栏目,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视频、图片、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不断丰富完善知识库内容。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各有关部门

长期执行

13

三、提升政策发布解读质量

(四)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

13深入实施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推进决策审议过程公众参与。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重大决策工作实际,年内至少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本单位本部门决策会议1次,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要向社会公开。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等其他方式推广活动征求公众意见情况,一并向社会公开

各有关部门

2022年底前

14

四、优化平台渠道功能

(一)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14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安全防护和应急保障。加强数据安全建设和个人信息保护,确保政府网站安全平稳运行。2022年底前,实现全市政府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发挥贵州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优势,积极推进党政机关网站入驻平台。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有关部门

2022年底前、长期执行

15

(二)优化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

15以“贵州省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为龙头,全面提升全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矩阵信息发布协同性、及时性、有效性,快速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加强政务新媒体账号管理,严格落实“审核后开、分级备案”制度,避免因委托第三方运营造成“脱管”“失管”。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各有关部门

长期执行

16


(三)持续做好政府公报公开

16规范政府公报管理,做好公报组稿、编辑、校对等工作,确保按期出刊。拓展公报选登内容,将部分重要政策文件解读纳入选登范围 。强化政府公报数字化服务功能,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推进数字化利用。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长期执行

17


(四)务实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17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或便民服务中心等建设政务公开专区,明确建设标准和要求,规范管理,结合实际,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政务公开专区品牌。

县政务服务中心

长期执行

18

五、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保障

(一)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

18县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落实“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年相关要求,积极帮助下级单位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各县区各部门上要加大政务公开培训力度,在将《条例》等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的基础上,年内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不少于1次。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管理,发生人员变动和工作调整,要及时向上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备案。

县各有关部门

2022年底前

19

(二)优化政务公开监督考核

19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日常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向社会公开发布排名结果或问题通报,要按程序报主要负责同志批准。

县各有关部门

长期执行

20

(三)抓好要点各项工作落实

20要根据要点明确的重点任务,认真梳理,形成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结合实际,逐项推动落实。对2021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 “回头看”,逐项核查落实整改;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县各有关部门

长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