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宁自治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6-30 15:25 字体:[]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属各部门(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镇宁自治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镇宁自治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23号)、《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府办函〔2020〕27号)精神,全面抓好我县2020年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推进落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以公开稳预期、防风险、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提质效,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优化公开平台、增强公开实效,提升全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让公开成为常态、透明成为自觉,加快法治、创新、廉洁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助推全县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二、强化组织领导

因人员变动及机构改革,为进一步抓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

务落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调整镇宁自治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景波涛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谢  涛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文忠   县政府办公室正科长级督察专员

袁仕平   县政府办公室正科长级督察专员

罗  栋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夏  宇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春祥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万江荣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温永忠   县政府经法中心主任

成  员:王星明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吴顺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陈学元   县财政局局长

戴雁兴   县工信局局长

冯  波   县教科局局长

王虎舟   县民政局局长

颜成勇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严家鹏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高宏志   县林业局局长

汪  翔   县水务局局长

张志荣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贵云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金越生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吴  芳   县统计局局长

张关雨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朝艳   市生态环境局镇宁分局局长

覃任富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刘  平   县生态移民局局长

杨  沫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张晓昀   县政务服务中心(投资促进局)主任(局长)

韦晓祥   县扶贫办副主任

覃玉明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乡镇长(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办公室,陈春祥兼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办公室信息科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

三、目标任务

(一)聚焦中心工作加大公开力度

1.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大力推进我县八大特色农业主导产业、九大重点工业产业、服务业、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做好网络、交通、水利、城市管网等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做好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产业招商、优化营商环境的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局〔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政务服务中心〔投资促进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推进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信息公开。重点强化控辍保学、三重医疗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和老旧住房透风漏雨整治、饮用水水源建设项目及后续管护、特殊贫困人口兜底等工作推进和政策落实情况公开。深化农村产业革命信息公开,大力公开相关产业扶持政策、项目建设、产销对接等信息。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东西部扶贫协作信息公开,持续加大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支援、项目推进等方面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教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3.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信息公开。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等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公开。强化大气污染治理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检测情况。全面公开水环境、土壤环境、固体废弃物等环境治理信息。及时公开生态环境监管、应急保障、环保执法、生态保护修复等信息。(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镇宁分局,县属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4.推进重要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各项就业政策及就业信息,以及各类技能培训、失业保障等扶持措施,劳动监察、劳动者维权等方面信息。及时公开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等相关信息。及时公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紧急医学救援、健康扶贫、医疗卫生服务、卫生执法监管、疾病预防控制、食品药品监管等信息,按要求规范发布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全面公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时公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政策、救助标准、救助对象等信息。(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教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县医疗保障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5.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适时调整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清理规范县级层面的目录、备案、认证等管理措施,依法依规取消变相审批,分类编制公开事项清单,明确办理规则和流程。及时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抽查情况、查处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全省通办”事项清单,统一规范申请材料、审查要点、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要素,确保2020年7月底前实现“全省通办”事项异地收件、远程受理,年底前实现异地受理、远程办理。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集中公开办件和评价信息。(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县政务服务中心(投资促进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属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二)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建设

1.抓好政务公开标准规范的修订和编制。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依据“三定”规定和权责清单,对照《贵州省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试行)》及相关要求,7月底前,重新修订和编制完成本部门本单位的标准规范清单。(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属各工作部门〔单位〕)

2.健全规范政务公开制度。按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预公开、公文源头属性认定、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政民互动、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政务公开内容保障、依申请公开、监督考核、保密审查等相关制度规范,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以健全有效的制度保障政务公开常态化和规范化。(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属各工作部门〔单位〕)

3.抓好公共事业单位办事服务信息的标准化公开。9月底前,全县教育、医疗卫生、供水、供电、出行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依法履行公共事业管理职能、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共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对照《贵州省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试行)》,梳理编制本单位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依法依规、及时全面公开相关信息。公共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指导主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建立标准规范清单,并在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本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服务信息。(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县工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水务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属各工作部门〔单位〕)

(三)优化完善政务公开平台

1.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县政府门户网站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成果,推进重点领域信息一次入库、多个平台共享,避免重复录入;要持续完善政府网站信息检索功能,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站内检索服务,确保公众能够在第一个检索结果页面获取所需信息。9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依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本部门标准规范清单所设信息。(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属有关工作部门〔单位〕)

2.提高政务新媒体建设运维水平。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加强政务新媒体开设、关停、注销等动态管理;提升政务新媒体办事服务功能,加快建设“指尖上的网上政府”,推进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与贵州政务服务网的互联互通,为公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办事指引和多元化办事渠道。(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属有关工作部门〔单位〕)

四、强化措施保障,确保政务公开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党政办公室和各部门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明确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职能职责充分履行和持续有力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小。要认真对照本实施方案任务分解,着力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点弱点问题,切实抓好我县的政务公开工作。

(二)强化业务培训。围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等重点工作,县政府办公室要有针对性地开展1—2次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培训对象为全县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切实强化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考核指导。县政府办公室要切实做好督查指导工作,采取不定期专项督查和综合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有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通报结果将作为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附件:镇宁自治县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解表

镇宁自治县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解表

类别 重点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聚焦中心工作加大公开力度 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
大力推进我县八大特色农业主导产业、九大重点工业产业、服务业、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等领域的信息公开。
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工信局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属有关工作部门(单位) 立即落实,长期坚持
做好网络、交通、水利、城市管网等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 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局(县大数据办公室)、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属有关工作部门(单位) 立即落实,长期坚持
做好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产业招商、优化营商环境的信息公开。 县工信局(县大数据办公室)、县投资促进局、县市场监管局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属有关工作部门(单位) 立即落实,长期坚持
推进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信息公开 重点强化控辍保学、三重医疗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和老旧住房透风漏雨整治、饮用水水源建设项目及后续管护、特殊贫困人口兜底等工作推进和政策落实情况公开。 县教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民政局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属有关工作部门(单位) 立即落实,长期坚持
深化农村产业革命信息公开,大力公开相关产业扶持政策、项目建设、产销对接等信息。 县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属有关工作部门(单位) 立即落实,长期坚持
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相关信息公开 县生态移民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科局、县自然资源、县民政局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属有关工作部门(单位) 立即落实,长期坚持
东西部扶贫协作信息公开,持续加大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支援、项目推进等方面信息公开。 县扶贫办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属有关工作部门(单位) 立即落实,长期坚持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信息公开 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等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公开。强化大气污染治理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检测情况。全面公开水环境、土壤环境、固体废弃物等环境治理信息。及时公开生态环境监管、应急保障、环保执法、生态保护修复等信息。 市生态环境局镇宁分局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属有关工作部门(单位) 立即落实,长期坚持
推进重要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各项就业政策及就业信息,以及各类技能培训、失业保障等扶持措施,劳动监察、劳动者维权等方面信息。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属有关工作部门(单位) 立即落实,长期坚持
及时公开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等相关信息。 县教科局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属有关工作部门(单位) 立即落实,长期坚持
及时公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紧急医学救援、健康扶贫、医疗卫生服务、卫生执法监管、疾病预防控制、食品药品监管等信息,按要求规范发布新冠肺炎疫情信息。 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属有关工作部门(单位) 立即落实,长期坚持
全面公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时公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政策、救助标准、救助对象等信息。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属有关工作部门(单位) 立即落实,长期坚持
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适时调整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清理规范省级层面规定的目录、备案、认证等管理措施,依法依规取消变相审批,分类编制公开事项清单,明确办理规则和流程。 县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街道),县属各工作部门(单位) 2020年内
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适时调整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清理规范县级层面的目录、备案、认证等管理措施,依法依规取消变相审批,分类编制公开事项清单,明确办理规则和流程。及时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抽查情况、查处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全省通办”事项清单,统一规范申请材料、审查要点、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要素,确保2020年7月底前实现“全省通办”事项异地收件、远程受理,年底前实现异地受理、远程办理。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集中公开办件和评价信息。 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县政务服务中心(投资促进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属有关工作部门(单位) 2020年7月底前
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建设 抓好政务公开标准规范的修订和编制 抓好政务公开标准规范的修订和编制。依据“三定”规定和权责清单,对照《贵州省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试行)》及相关要求,重新修订和编制完成本部门本单位的标准规范清单。 县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街道),县属各工作部门(单位) 2020年7月底前
健全规范政务公开制度  按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预公开、公文源头属性认定、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政民互动、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政务公开内容保障、依申请公开、监督考核、保密审查等相关制度规范,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以健全有效的制度保障政务公开常态化和规范化。 县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街道),县属各工作部门(单位) 2020年内7月底前

集中公开教育类(职业教育、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招生考试共6类)公共企事业单位标准规范清单 县教科局
2020年9月底前
集中公开医疗卫生类(医院、妇幼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综合执法机构、乡镇卫生院、血液中心、疾控中心共8类)公共企事业单位标准规范清单 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底前
集中公开供水公共企事业单位标准规范清单 县水务局
2020年9月底前
集中公开供电公共企事业单位标准规范清单 镇宁供电局
2020年9月底前
集中公开出行公共企事业单位标准规范清单 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9月底前
优化完善政务公开平台 加强政府网站建设 县政府门户网站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成果,推进重点领域信息一次入库、多个平台共享,避免重复录入;要持续完善政府网站信息检索功能,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站内检索服务,确保公众能够在第一个检索结果页面获取所需信息。9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依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本部门标准规范清单所设信息。 县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属有关工作部门(单位) 2020年9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提高政务新媒体建设运维水平 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加强政务新媒体开设、关停、注销等动态管理;提升政务新媒体办事服务功能,加快建设“指尖上的网上政府”,推进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与贵州政务服务网的互联互通,为公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办事指引和多元化办事渠道。 县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属有关工作部门(单位) 立即落实,并长期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