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26 15:51 字体:[]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根据工作实际,编制形成《镇宁自治县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除特别说明的数据外,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镇宁县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贵州省安顺市镇宁自布依族苗族治县环翠街道迎阳社区犀牛路3号;邮编:561200;电话:0851-36220377)。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县始终坚持以《条例》为遵循,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抓手,聚焦群众需求,强化制度保障,优化公开服务,持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充分发挥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镇宁县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作用,聚焦我县重点工作和社会关注热点,不断提升基础信息公开标准化水平,持续提升信息公开能力。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共5376条信息,其中网站共发布4470条信息,微信公众号发布762条信息,微博发布144条信息。2025年网站总访问量766669次。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畅通网络、信函、当面申请等多种渠道,确保群众诉求“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2025年,全县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2件,其中自然人申请39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3件,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土地征收、统计数据等方面,依法办结41件,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强化信息发布管理工作,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健全信息保障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压实保密审查责任,确保政府网站、政务微信、政务微博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严肃性和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常态化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信息发布、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功能。强化政府网站内容建设,细化政府网站栏目保障责任,明确各栏目内容保障单位,确保政府网站各栏目信息发布规范有序。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落实政务新媒体开设备案审查,严格守好信息发布底线,有序关停无力维护的账号,避免政务新媒体成为“僵尸”账号。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日常监测,定期自查政府网站栏目信息更新情况,确保各领域信息及时公开,同时做好信息发布前和发布后问题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障信息发布安全、准确。二是加强公开队伍建设,通过工作群强化沟通交流,及时掌握人员变动情况,采取“传帮带”+线上指导方式,提升队伍稳定性和业务能力,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2

25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4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71

行政强制

1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22.851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9

3

0 

0

0 

0

4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9

0

0

0

0

0

1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9

1

0 

0 

0

0 

1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1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1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8

3

0

0

0

0 

4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2

0

3

7

0

0

0

0 

0

1

0

0

1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镇宁自治县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国家、省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部分领域公开内容单一,民族宗教、退役军人事务等领域公开信息较少,仅转发上级政策文件、统计数据信息,本级工作相关信息公开内容较少,公开质量有待提升。二是政务新媒体监管仍需加强,部分新媒体账号更新不及时。三是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做好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有差距等。

针对出现的上述问题,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丰富信息公开内容,针对公开信息量较少的领域,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探索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不断拓宽信息公开范围。

二是高质量推进政务新媒体发展,及时更新信息,并在信息发布之前需严格按照“三审三校”方案,层层把关,加强信息的准确性。

三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业务交流培训,指导部门熟悉掌握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的使用和正常运维,进一步提高专业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镇宁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用均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2025年办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未收取费用。2025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金额数据来源于县财政局和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