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23 09:29 字体:[]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根据工作实际,编制形成《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除特别说明的数据外,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镇宁县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贵州省安顺市镇宁自布依族苗族治县环翠街道迎阳社区犀牛路3号;邮编:561200;电话:0851-36220377)。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镇宁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群众关心关切领域,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持续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工作落实做细。

(一)主动公开

镇宁县紧紧围绕基础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4000条。其中,及时公开机构概况、领导简介、政府常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建议提案办理、人事任免、招考招聘等信息289条,公开权责清单、税收管理、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行政执法年报相关信息203条,聚焦水利建设、交通运输、林业管理、自然资源、规划计划、统计工作发布相关信息138条,围绕乡村振兴、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稳岗就业、教育等社会事业及重点民生工作公开信息184条,发布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信息58条,主动公开财政资金、政府采购等领域信息329条,公开其他领域信息、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信息2799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以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持续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线下申请渠道,督促政府系统各单位加强邮件管理,通过线上交流等方式强化培训指导,规范全县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和答复流程,严格审查程序和过程查验,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依规办理。2024年镇宁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土地征收、统计数据等方面,依法办结11件。目前,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第711号)向申请人作出回复,均未收取任何费用。2024年,县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办理未出现行政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核制度,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实名制,扛牢信息发布“三审三校”责任。完善全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实现规范性文件动态更新。推动县政府系统各单位逐步扩大本单位政策文件公开范围,规范确定文件公开属性,做到政策文件“应公开,尽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常态化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信息发布、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功能。强化政府网站内容建设,细化政府网站栏目保障责任,明确各栏目内容保障单位,确保政府网站各栏目信息发布规范有序。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落实政务新媒体开设备案审查,严格守好信息发布底线,有序关停无力维护的账号,避免政务新媒体成为“僵尸”账号。

(五)监督保障

一是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全区年度综合考核,对区政府系统各单位开展日常监测,结合日常监测情况和市政府季度监测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提高评估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切实加大信息公开监督力度。二是强化信息发布监测,做好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后问题检测和巡网读网工作,加强与县网监中心的沟通协作,织密政府网站安全防护网,确保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安全。三是加强公开队伍建设,通过工作群强化沟通交流,及时掌握人员变动情况,采取“传帮带”+线上指导方式,提升队伍稳定性和业务能力,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件数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7

5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0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13


行政强制

4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749.8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镇宁县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国家、省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为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做好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有差距等。

针对出现的上述问题,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业务交流培训,指导部门熟悉掌握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的使用和正常运维,进一步提高专业素质。

二是努力提升工作质效。结合2025年国务院、省和市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全力提高信息公开的整体水平,以优质公开服务换来群众“幸福指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镇宁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用均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2024年办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未收取费用。2024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金额数据来源于县财政局和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