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民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 2021-01-27 16:25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镇宁自治县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县委、县政府指导下,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机构领导,落实制度促管理,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镇宁县政府信息,为我县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尽了绵薄之力。

(一)主动公开

结合镇宁自治县民政局“三定方案”,主动公开镇宁自治县民政局工作职责、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

2020年镇宁自治县民政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主动公开信息总23件,主动公开镇宁自治县民政局部门动态、权责清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度工作报告、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政策、2019年度部门决算和2020年度部门预算等。

1.政策文件公开情况

为有效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不断提高特殊贫困人口兜底政策规范化、常态化、透明化的公开,2020年度镇宁自治县民政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主动公开政策文件18件。其中,发布解读7件,养老服务政策文件10件,规范性文件1件,此规范性文件已由县人民政府移交司法局进行备案并出示备案审核意见书。

2.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情况

2020年度镇宁自治县民政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公示8条,其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1条,中标结果已公示;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7条,以上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均招标结束,采购总预算金额20404607.58元。

3. 政民互动工作情况

2020年共接收办理信访件7件,相关同志对该信访件所涉及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已在规定时限内根据信访人的诉求进行答复、处理,切实做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创建和谐镇宁。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度镇宁自治县民政局收到镇宁县人民政府转办件2件,并在规定时限内向县人民政府提供相关申请内容,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已将政府信息通过申请人指定的获取信息方式予以公开,全年未接到有关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复议、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镇宁自治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进行公示。

(四)平台建设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宁自治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中第(四)点加强平台建设,进一步健全公开体系要求 ,镇宁自治县民政局在县人民政府的指导下,进一步完善、更新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并及时进行内容更新。为保障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运行正常及实行常态化信息更新,按照有关工作要求于2021年1月12日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关停镇宁县民政局“微信订阅号”,并进行了备案登记,从而更好的保障县民政局“新浪微博”的信息发布长期更新,2020年度“新浪微博”共发布75条内容。  

(五)监督保障

为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经局务会议讨论研究,专门成立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宁自治县民政局办公室,周小筠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办理政务公开业务。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镇宁自治县民政局政务公开制度》及《镇宁自治县民政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明确了公开基本原则、公开内容、公开方式,有效推进规范和完善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20404607.58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越来越高,强度越来越大,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规范;二是信息公开力度不够;三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二)整改措施

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按照政务公开制度要求,加大公开力度,重点做好重点事项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三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进一步梳理好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有情况、有分析、有深度、有建议的高质量信息进行公开。四是在保障信息常态化更新的同时也要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