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等有关规定,符合办理协议出让手续条件,现对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予以公示:
一、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 号 |
土地位置 |
拟出让地块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供地方式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总建筑规模(m2) |
||||||
2025-镇宁XY-01号 |
镇宁自治县2017年治安片区城市棚户区一期改造项目地块 |
16178.93㎡ |
商住用地 |
3.28 |
≤30% |
≤53066.89㎡其中商业3837.78㎡,住宅及公建49229.11㎡。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协议出让 |
二、公示期:2025年5月7日-2025年6月6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时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禁止参加者外,对本公示所列地块有意向的(以下简称用地意向者),均可将用地申请书以书面形式提交至镇宁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镇宁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接收申请截止时间与公示截止时间一致。
四、意向用地人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人申请书;
2.意向用地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办理的,一并提交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公示期内,若上述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上述土地使用权。
2.公示期内,若上述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以协议方式出让上述土地使用权。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镇宁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镇宁自治县便民利民服务中心6楼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伍老师
联系电话:085136222946
镇宁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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