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个人中心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 > 稳岗就业 > 劳动保障与补贴
关于张成、王大妹等七人诉湖南谷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动仲裁争议案裁决公告
来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作者:镇宁县人民政府
字号:


湖南谷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张成、王大妹、王吉艳、杨海福、王政莲、张静、张贤良等七人诉你单位双倍工资劳动仲裁争议一案现已审结,因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镇劳人仲裁字〔2024〕第61号、 62号、63号、64号、65号、66号、67号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镇宁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2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