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积极带动就业,高效开展补贴申报办理工作,根据《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19〕119号)和《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申报自主创业补贴和创业场所租赁补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成功创业、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生产经营正常、已在市场监管部门(原工商部门,下同)注册的创业人员。
二、申报要求
(一)自主创业补贴
1.补贴对象:
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镇宁户籍或镇宁常住人员;
(2)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
(3)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且缴纳年度与申请时间一致;
(4)现场核实正常经营,并带动其他人就业;
(5)未曾享受过人社部门的创业补贴。
(6)以下人员不纳入补贴对象:
①经营者(法定代表人)2025年以前享受过创业补贴,更换(注销)原营业执照。在原经营地址、经营范围不变的情况下更换其直系亲属为经营者(法定代表人);
②申请期间,在享受财政供养人员不得申请;
③申请期间,有拖欠职工工资的小微企业,不得申请。
2.所需资料:
(1)《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非镇宁户籍人员还需提供公安部门签发的有效居住证,或提供镇宁区域内购房合同、房产证等长期居住有效证明);
(3)个人申报对应的身份属性证明材料;
①高校毕业生、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②农民工提供户籍有“农业户口”“粮农”字样的户籍材料,或土地承包证等材料;
③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证、退出现役证等相关证书复印件;
④就业困难人员由人社部门内部核查;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经营场所照片(申请者与门店合照);
(6)带动人员就业证明材料(如: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员工工资发放流水、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等);
(7)基本账户信息复印件(需为“一卡通”或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保卡);
(8)《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未进行年审的不能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9)申请年度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由人社部门内部核查;
(10)属于企业的需提供2024年企业年报。
3.补助标准:一次性5000元。
(二)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1.补贴对象:
在我县辖区内租用符合规划、安全和环保要求的经营场地创业,并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其他具体要求与上述申报自主创业补贴要求一致。
2.所需资料:
除与上述申报自主创业补贴要求的资料一致以外,还需提供下列材料:租赁经营场所房东的产权证复印件或其他产权证明材料、经营场所租用合同、租金支付凭证(按年收取租金的,需提供2024年和2025年的租金支付凭证)等材料。
3.补助标准:
给予每月500元场租补贴,对实际月租金低于500元的,据实补贴,每一个创业扶持对象只能享受累计不超过3年的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三)现场核实
由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现场核实生产经营情况和带动就业情况,并填写现场核实情况表(提供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核实照片)。
三、申报流程
创业者向创业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提交申请,乡镇(街道)人社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现场核实经营情况并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
咨询联系方式明细表
乡镇名称 |
联系电话 |
镇宁自治县就业局 |
0851-36769228 |
环翠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
0851-36222761 |
白马湖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
0851-36220365 |
宁西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
0851-36221280 |
丁旗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
0851-36789323 |
双龙山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
0851-36810127 |
募役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0851-36710018 |
江龙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0851-36720003 |
扁担山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0851-36825018 |
马厂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0851-36723155 |
本寨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0851-36820207 |
六马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0851-36725068 |
良田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0851-36726003 |
沙子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0851-36724003 |
革利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0851-36729013 |
简嘎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0851-36790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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