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个人中心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 > 稳岗就业 > 劳动保障与补贴
镇宁自治县2024年度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来啦!
来源:镇宁人社微信公众号 作者:镇宁人社微信公众号
字号:

补助对象:

16周岁以上、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跨省务工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脱贫劳动力(含脱贫不稳定户劳动力、边缘易致贫户劳动力、突发严重困难户劳动力)。

注:本年度已享受过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的不得再次纳入补助对象。

补助标准:

统一执行500元/人·年。

申报时间:

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材料提供(履行承诺制+代办制):

1.申请表。外出务工人员填写(或委托亲属、驻村工作队员、帮扶联系人、村干部等填写)。

2.提供三个月以上稳定就业相关证明。以下任意一项即可:①用工单位出具三个月以上的务工证明;②劳动合同(乡镇(街道)需核实证明务工满3个月);③工资发放明细或个人工资发放银行流水;④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单位参保信息。

对打零工或从事家政服务等无固定务工单位无法提供务工证明的,申请人提供从事务工就业的佐证图片(拍摄的工地劳动图片、家政服务图片等),并由村(居、社区)“两委”帮扶责任人及驻村工作队员结合日常入户调查走访工作,在核实外出务工信息准确(跨省务工3个月以上)的基础上,村(居、社区)委会出具外出务工证明;

3.基本证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开户银行卡复印件(如采用“一卡通”账号直补到户可不提供此项资料)。

申报方式:

外出务工人员提供以上资料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社区)提出申报,或委托帮扶联系人帮助申报。经逐级审核后符合补助条件的直接拨付至外出务工人员的个人账户。

咨询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镇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及电话:吴竹庆,0851—3622838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