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困难退役军人及其家庭关爱帮扶工作,经县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研究,拟对以下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进行关爱帮扶,按照《镇宁自治县援助关爱退役军人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将本次县级基金拟关爱帮扶的7名困难退役军人简要情况公示如下:
1.黄某华:男,73岁,家住镇宁自治县双龙山街道张官村,因其妻子脑出血瘫痪在家,本人需照顾妻子无法务工,造成家庭困难,申请援助关爱。根据《镇宁自治县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及申请人实际困难情况,拟给予帮扶。
2.彭某昌:男,70 岁,家住镇宁自治县募役镇泡桐村,本人因肩袖损伤手筋断裂,无法务工无收入,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申请援助关爱。根据《镇宁自治县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及申请人实际困难情况,拟给予帮扶。
3.韦某庆:男,55岁,家住镇宁自治县环翠街道环翠小区,本人患风湿性心脏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申请援助关爱。根据《镇宁自治县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及申请人实际困难情况,拟给予帮扶。
4.魏某安:男,68岁,家住镇宁自治县环翠街道五里坪村九组,本人因患胃恶性肿瘤,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申请援助关爱。根据《镇宁自治县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及申请人实际困难情况,拟给予帮扶。
5.陈某荣:男,73岁,家住镇宁自治县革利乡窝寨村窝寨组,本人因患直肠癌,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申请援助关爱。根据《镇宁自治县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及申请人实际困难情况,拟给予帮扶。
6.皮某学:男,72岁,家住镇宁自治县丁旗街道五街社区,本人因患直肠癌,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申请援助关爱。根据《镇宁自治县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及申请人实际困难情况,拟给予帮扶。
7.伍某超:男,66岁,家住镇宁自治县丁旗街道桃源村,本人因自然灾害,房屋家具受损严重,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申请援助关爱。根据《镇宁自治县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及申请人实际困难情况,拟给予帮扶。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12日
监督电话:0851-36231087
镇宁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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