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上级下达镇宁自治县2022年第二批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1957万元,为进一步加强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资金来源及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黔财农〔2022〕50号 )812万元。
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黔财农〔2022〕57号 )1145万元。
二、资金分配情况
根据县人民政府安排,分配使用资金1957万元(具体分配情况见附表)。
监督单位及电话
监督单位:镇宁自治县财政局综合监督股,监督电话:36228400
附件:镇宁自治县2022年第二批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表.xls
镇宁自治县财政局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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