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厅办事指南(试点) | |||
事项名称 |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金申领 | 事项编号 | |
责任股室 |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股 | 事项类型 | 服务事项 |
申办时间 | 工作日 | ||
承诺期限 | 即时办理(资料齐全) | ||
立等可取 | 是 | ||
能否网上申报 | 暂不能 | ||
办理窗口 | 镇宁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厅4号、5号窗口 | 联系电话 | 0851-36735679 |
办理地点 | 镇宁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厅 | ||
办理依据 | 《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意见》(黔府发〔2016〕5号); 《关于印发<贵州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6〕26号) | ||
服务对象 | 机关、事业单位及所属参保人员 | ||
所需材料 | 《贵州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停保申报表》;《贵州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金申领信息核定表》;退休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或贵州银行卡复印件(如不需给新增退休人员办理新的银行卡的则不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 ||
是否收费 | 否 | 收费标准 | 无 |
办理流程 | 申报--受理--承办--审批--办结 | ||
监督投诉 | 0851-36231193 | ||
备注:不再需提供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确认的《贵州省党委组织部门管理干部退休审批表》、《贵州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审核表》,批准退休文件以及待遇计算相关的档案资料复印件,参保单位经办人员带原件审核即可,所需存档资料由社保经办机构复印留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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