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转发<总局关于上海丽婴房婴童用品有限公司婴儿润肤露不合格的通告>(2018年第12号)的通知》的文件要求,2018年1月22日,镇宁自治县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的婴幼儿用品经营店进行了监督检查,杜绝不合格婴幼儿用品在市场上流通。
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9人次,车辆3台次,检查婴幼儿用品经营店18家,未发现辖区内婴幼儿用品经营店经营有上海丽婴房婴童用品有限公司的婴儿润肤露产品。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同时告知经营者勿购进上海丽婴房婴童用品有限公司的该批次不合格婴儿润肤露产品,在购进婴幼儿用品时要履行好进货查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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