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林业行政执法与司法有效衔接,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和修复责任,构建多元化生态环境损害修复机制,拟启动首批异地恢复植被承接企业入库遴选工作,现将入库遴选标准程序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企业标准
异地恢复植被承接企业应满足如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范围);
(二)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三)遴选企业近三年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四)具有100亩及以上经林业主管部门核实可用于造林的林地流转或承包合同;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遴选范围
限镇宁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企业。
三、遴选程序
(一)镇宁自治县林业局对异地恢复植被承接企业及企业法人在遵纪守法、社会信用等方面是否存在负面情况进行审核。
(二)根据审核结果,镇宁自治县林业局拟定遴选名单并纳入企业库,并在镇宁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中的企业存在异议的,均可向镇宁自治县林业局提出,我局将对有异议企业开展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情况反馈给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异议成立的,将企业从遴选名单中剔除。
(三)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对企业遴选结果进行发布。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申报的企业,持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及相关资料到镇宁自治县林业局报名并领取遴选文件,逾期报名将不予受理。本次集中公开遴选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21日。
(二)报名地点
镇宁自治县林业局二楼林政资源管理站公室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镇宁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伍** 联系电话:13985702129
联系地址:镇宁自治县环翠街道红岩山路口附3号
镇宁自治县林业局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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