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闲置低效项目资产盘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加快完成公益性项目资产确权处置及为了更好落实30户通组公路管理养护权责,经六马镇人民政府、马厂镇人民政府所辖区域内来函将辖区内30户以上通组公路资产确权证书由乡镇(街道)统一管理转至所在行政村村民委员会。六马镇所辖村已于2025年4月17日前对拟由乡镇(街道)统一管理的30户以上通组公路项目资产转至所在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管理进行了初步审核且公示无异议2025年4月18日前完成了镇级审核且公示无异议;马厂镇已于2025年4月9日前对拟由乡统一管理的30户以上通组公路项目资产转至所在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管理进行了初步审核且公示无异议,2025年4月28日前完成了乡级审核且公示无异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权至村范围
本次移交的农村公路资产为30户以上通组公路的村道及附属设施,共有39条。分别为六马镇人民政府纳蛮路口至猫寨组通组路等34条、马厂镇人民政府八河村联组至六组教堂通组路等5条。具体路段清单详见《镇宁自治县30户以上通组公路资产确权移交明细表》,产权证书统一划转至公路所在行政村村民委员会,总计20个。
二、县级公示与异议处理(2024年4月29日-5月9日)
公示与异议处理联系方式:0851-36222753
三、证书变更与移交(2024年5月9日-2024年5月13日前)
公示无异议后,镇宁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协调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六马镇人民政府、马厂镇人民政府统一办理确权证书变更手续,将原证书收回并加注"转村级"字样存档,同时核发新产权证书,完成证书移交。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相关文件可至县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gzzn.gov.cn/)查询。
咨询电话:镇宁自治县交通运输局0851-36222753
镇宁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镇宁自治县六马镇、马厂镇30户以上通组公路资产确权移交明细表(1).xlsx
2.县级公示六马镇、马厂镇30户以上通组公路项目资产台账(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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