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镇宁自治县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镇宁自治县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贵州省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县2022年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实现“两个坚决、四个下降”的目标,即:坚决确保2022年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明显下降(在全省生产安全事故中的占比降至80%以下),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下降,为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整治
1.严格落实农村交通安全责任制。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是本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强化调度督查,推动工作落实并督促落实责任。
乡、村两级要将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平安贵州建设、乡村振兴重要工作内容,纳入“一中心一网格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推进农村交通安全治理;全面实行社区、村组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建立完善交通安全基础台账、开展村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劝导制止交通违法行为、排查报告农村交通安全隐患、协助执法部门开展乡村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
2.深入治理农村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各乡镇(街道)要坚持农村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排查和长效治理机制,对本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全面分析研判,对无证驾驶人、无牌证机动车、无牌农村面包车、重点警示提示驾驶人、涉嫌违法超员、违法载人重点车辆,组织开展上门劝导提示;在节假日、赶集赶场、红白喜事等重要节点组织乡镇(街道)干部、驻村干部、村(居)委人员、网格长、网格员、联户长、安全员等开展现场管控,落细落实跟场管理、红白喜事打招呼制度,开展违法劝导、交安宣传,现场提醒监督农村群众不无证驾驶、不酒后驾车、不违法载人、不乘坐隐患车辆、不上高速公路行走等。
3.推动解决重点群体出行难出行不安全问题。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农村务农务工出行运输服务体系,加强重点时段农民集体出行服务保障;组织教育、交通运输等部门通过发展专用校车、定制公交等方式,缓解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乘车难问题。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二)全面深化道路运输安全风险整治
4.严格监管运输企业。对客货运输企业进行常态化安全风险评估和“精准管控”,对“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定期开展分析研判、系统排查、动态监管、全面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5.严格监管货运安全。对“大吨小标”“大罐小标”、变型拖拉机等非法非标车辆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黑窝点”,一律依法查处取缔;公示重点货运企业源头单位名单,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推动建立源头治超监管系统,将重点货运源头称重检测和视频监控设施接入系统联网运行,对源头企业违规放行超载车辆一律开展责任倒查;对违法上路的严重超限超载货车一律按规定从严处罚。
6.严格监管低速货车安全。健全低速货车及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联动机制,加大源头管理、路检路查,推行尾部粘贴反光标识,严厉打击非法销售、无牌无证、拼装改装、货箱载人等违法行为。
7.严格检验机构监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必须依法依规开展检验,对不按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
(三)全面深化风险路段整治
8.加大重点道路隐患整治力度。深入排查事故多发路段和未正式交付但已开放通行的道路,动态消除安全隐患。推动高速公路老旧护栏升级改造,提高中央隔离护栏防护能力,优化路口路段的指路标志信息、标线渠化引导。完善城郊结合部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栏、交通监控等设施。
9.推进重点事故隐患全面整改。对一次死亡2人、3人及以上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问题隐患,实行分级挂牌督办,推动全面排查整改同类问题隐患。及时组织事故隐患整改“回头看”,确保隐患消除到位。
10.开展公路安全设施提升行动。县级人民政府要加大“一灯一带”和“三必上”“五必上”建设力度,推动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增设500个减速带。对近3年内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的路口路段,要全部完成改造措施。
11.积极提升公路安防能力。完成2-3座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和不少于40-50公里公路安防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教科局、县气象局、高速三大队及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四)全面深化交通违法整治
12.严格全程执法监管。全面提升公安交警、交通路政等执法管理力量上路率、管事率。对“三超一疲劳”、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易导致较大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在客货运场站、高速公路收费站加强对“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的核查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在城市快速公路、城郊结合部常态化整治超速、酒驾醉驾、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13.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对严重超员超速、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以及交通事故中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失职渎职罪的,要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依法严惩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
(五)全面深化非法营运整治
14.严格摸排查处。全方位搜集非法营运情报线索,建立“非法营运车辆黑名单库”,常态化组织精准查处。对上路行驶的非法营运车辆一律拦截查处,对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一律依法从严处理,对“黑客运站点”一律清理取缔。
15.严格依法惩戒。对非法营运严重超员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非法营运肇事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组织非法营运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对在打击非法营运中徇私舞弊和不作为、乱作为的公职人员,一律从严追责问责。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
(六)全面深化摩托车安全隐患整治
16.严防摩托车交通事故。开展摩托车违法大整治,及时劝阻、制止、纠正、查处摩托车驾驶人无证驾驶、不戴头盔、搭乘多人、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持续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升头盔配戴率,减少摩托车交通事故。
17.严防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构建学校、村(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监管格局,压实家长监护看管责任、学校教育管理责任、村(社区)基层治理责任,全方位禁止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对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严肃倒查问责。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教科局、县市场监管局)
(七)全面深化高速公路通行风险整治
18.开展高速公路“筑网行动”。进一步深化高速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排查治理,严查高速公路违法停车上下人行为,及时恢复高速公路缺失、损坏的附属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19.开展高速公路“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依托公安交警执法站、临时执勤点、出入口、服务区,开展“安全带-生命带”集中整治。紧盯“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严格查纠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高速三大队及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八)全面提升交通应急救援能力
20.提升道路交通应急引导能力。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共享气象变化和突发事件信息,依托互联网地图导航适时发布雨雪凝冻、交通事故、占道施工、交通管制、事故多发点段等预警信息,引导驾驶人合理选择出行线路,自觉安全驾驶,防范化解行车安全风险。对不具备通行条件的,要及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并引导分流。
21.提升交通事故救援救治救助保障能力。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健全管理机制,简化程序,提升效率。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完善警医联动救援救治机制,健全完善交通事故救援救治网络,提升伤员救治能力和水平、降低事故死亡率。
22.提升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能力。健全主干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应急救援、交通疏导等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空地一体化”救援模式,进一步完善直升机快速救援机制,提升快速反应、及时救援、高效救治能力。加强高速公路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适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严防二次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气象局)
(九)全面提升智能交通安防水平
23.加快推进交通安全态势感知能力建设。推动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形成情报信息“一张网”。充分运用大数据、视频巡查、平台监管等技术手段,及时发现、查纠、消除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
24.加快推进智慧交通神经元系统建设。积极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在全省高速公路连续长下坡路段、特长隧道、特大桥、易雾易凝冻路段等路段,增设一批LED显示屏、可变限速标志、防雾灯、高音喊话等设备和自发光线形诱导设施,新建一批能见度监测仪、气象监测仪、高清视频监控、自动预警设备,并完善交通违法行为实时推送预警机制。大力推动智慧交通神经元系统建设从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向农村道路延伸,全面提升公路防控体系整体防控水平。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气象局)
(十)全面提升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25、深化交通安全巡回宣讲。以“守法知礼让,美丽乡村行”为主题,依托“交通安全大篷车”、宣讲团等开展系列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通过恳谈会、坝坝会、摆展板、文艺演出、播放视频等形式,宣讲交通安全常识,着力增强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自护能力。
26、突出重点群体宣传教育。常态化对“两客一危一货”驾驶人和网约车、快递物流、代驾等重点职业驾驶人进行安全告诫,每季度开展一次以上交通安全知识技能培训,警示教育等宣传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加强公益性广告宣传,常态化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层面健全完善由分管公安和交通运输工作的副县长牵头的工作机制,充实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集中办公,统筹推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街道)建立相应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工作机构建设,扎实推进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全省政府系统“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年部署要求,围绕人、车、路、企、政,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综合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链条。
(三)强化督查问责。县政府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全县安全生产、平安镇宁建设、乡村振兴等工作考核内容。加强跟踪督查、督办,推动工作落实到位。对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挂牌督办并约谈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按“四不放过”原则倒查溯源、追责问责,凡是查处不严格或问责不到位的一律提级重新调查处理。
附件:1、镇宁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任务分解表县级业务主管部门板块
2、镇宁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任务分解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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