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关怀指导下,镇宁自治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扣法治政府建设总体任务,围绕“四新”主攻“四化”,高质量统筹推进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良好成效。2022年度镇宁自治县获评“贵州省禁毒示范城市”,获评省级“平安贵州建设示范县”;镇宁自治县创新“村级平安专干”试点助推基层治理作为2022年贵州省“优秀改革案例”进行参评展示。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强化政府职能作用,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持续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有关要求,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要,及时调整我县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将梳理的36项证明事项形成《镇宁自治县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并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站进行公示,增加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二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将进驻政务大厅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列入“2+2”综合服务范围,按照跨部门综合受理和行业内无差别受理分类,梳理出自然人服务事项819项,法人服务事项738项,一窗通办事项应纳尽纳,占比达100%。依托政务服务网,通过线上“盯事在线”系统、“好差评”系统、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线下“办不成事”窗口、“咨询投诉”窗口及巡查检查、明察暗访、电话回访、服务对象座谈会等方式,收集企业群众办事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并以问题为导向改进作风、改进服务。三是大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镇宁自治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奖惩机制。聘请9名企业家和行业代表作为镇宁自治县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参与营商环境监督工作,提出监督建议和意见。树立“以人为贵、人民至上”理念,建立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热线和贵州省营商环境管理平台台账,继续开展企业网络化服务,形成“线上、线下、热线”三位一体企业问题受理渠道。四是加强民营企业保护。认真开展“有宁真好”系列企业座谈活动,组织民营企业学习《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氛围。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实体经济发展环境,有效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工作。五是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等,严格开展合法性审查,审查时着重排除是否违背公平竞争、是否超越违规设置市场准入等问题。督促指导各部门(单位)及时清理本部门(单位)牵头制定的文件,对存在地方保护、制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做法,一经发现及时处置。六是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实“非禁即允”要求,提升市场主体开办便利度,营造“亲商、重商、安商、扶商、护商”良好氛围。深入推进名称登记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市场主体名称自主申报,压缩办照环节。依托“一网通办”“一窗通办”集成服务等政务服务新模式,实现市场主体开办申请“一次提交、信息共享、同步办理、限时办结”。七是推动涉企信息归集共享。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拓展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的范围和深度,最大限度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生存和活动空间。
(二)规范法制审查制度,推进法治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2022年镇宁自治县严格按照《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有关规定,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律审查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为了预防、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或者执行上级机关的紧急命令和决定需要立即制定实施规范文件等除外),合同审查不少于3个工作日”,进一步规范法制审查制度,在合法性审查过程中,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优化服务方式,精准规范审查范围,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2022年度,共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合格率均为100%,同时为其他部门(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事项36件,最大限度避免“越权文件”“违法文件”等情况发生,全面提升政府法律事务合法性审查工作质效,有力推动各工作部门(单位)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三)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增强决策公信力执行力
一是行政决策程序规范提升。及时制定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均要求履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在报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后,一律通过本级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公布的6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均明确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相关程序。二是有序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2022年聘请3家律师事务所为县人民政府及县属各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提供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作用、专业优势,实现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法律顾问全覆盖,进一步提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质效。2022年度,政府法律顾问共对60份文件、134份合同(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核,梳理出适用法律错误、失效法条以及标注出的正确援引法律条目数百条,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书60份、法律意见书134份,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有效推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
(四)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开展行政执法常态监督,通过开展行政执法证件申换领工作指导,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准入、执法培训考核等进行全程化跟踪监督,确保执法主体合法。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力促进依法行政。制定印发《关于组织做好全省行政执法人员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工作的通知》,全面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相关工作。重点对15个乡镇(街道)、21个县级执法部门(单位)贯彻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裁决、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执法人员培训、执法证件申领及换发、执法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等工作进行督导,并抽查2022年以来行政执法案件卷宗 20 余件。通过督导,有效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县执法水平显著提升。三是深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服务职能,着力提升工作效率。推动完成执法办案场所的智能化升级改造任务,加快部署应用警综平台新执法办案系统,深化推广应用执法记录仪,全面落实执法全流程记录机制,严格执行接报案“三个当场”工作要求、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范围和内容工作要求、办案区使用管理规定、“四个一律”和讯问录音录像工作要求,规范执法办案(部门)单位查获人员进入办案场所(中心)环节的管理,严格落实刑事案件、行政拘留以上案件一律进入执法办案中心办理,杜绝可能存在的执法风险和隐患,让执法行为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四是突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引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及时制定印发《镇宁自治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2022年镇宁自治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2年镇宁自治县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督促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线上:县融媒体中心联合县人民法院开展“法律咨询线上解答”“与法同行 法治护航”2场直播活动,通过视觉化、快节奏的传播模式,现场答疑解惑,宣传法律法规以及案例解读,进一步提高群众法治意识。线下:组织县级有关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和负责同志到县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场参加旁听庭审活动,全面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纪意识和法治观念,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本领,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思维,为“平安镇宁、法治镇宁”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五)健全应急处理体系,科学提升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能力
一是坚持依法防御抗疫,扎实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工作。2022年6月份以来,我县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及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精准落实“外防输入”各项措施,对返镇入镇人员实施精准管控。同时,为杜绝疫情防控简单化、一刀切和层层加码现象,服务保障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及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为全县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二是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应急响应机制建设。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制定《镇宁自治县突发事件应急信息报送制度》《镇宁自治县应急局应急值班一般信息报送制度》《重大信息报送流程》,规范信息报送工作,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加强自然灾害预警,提升应急响应能力。在各类自然灾害发生的高风险时段,调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加强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灾害来临前发布预警信息。2022年县防汛办共发布防汛预警信息工作提示7条,抗旱预警信息工作提示1条,启动防汛Ⅳ级响应6次,防汛Ш级响应4次。县气象部门发布各类气象预警信号共计106次。县减灾办启动抗凝冻应急响应2次。四是加强自然灾害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加强各部门(单位)协调联动,推动冬春救助与临时救助、困难帮扶机制有效衔接,不断完善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受灾损失。2022年全县共有14个乡镇(街道)受灾,县减灾办根据受灾实际情况共发放救灾资金195万余元。五是加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积极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制定《镇宁自治县2022年专项应急演练计划表》,印发《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山洪灾害防范应急演练的通知》,2022年共组织各类应急处置演练6次。六是加强应急处置培训,依法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突发事件。2022年县疫情防控消杀及环境整治组办公室共举办消杀及环境整治知识培训2期,县减灾办开展防灾减灾培训下乡活动5次,并积极组织参加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单位)举办的各类应急处置培训。
(六)坚持强化源头治理,多元化预防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继续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组织全县204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开展集中培训,发放人民调解相应证书,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2022年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共3607次,调解案件2776件,调解成功2673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为促进我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是持续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出台《推进全县综治中心规范化实体化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落实县综治中心3人、乡级平安办15人、乡级综治中心48人编制,选聘204个“村级平安专干”,增加社会治理干部队伍力量。加强贵州省综治信息平台推广运用,在完成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和678个网格组织架构建设的基础上,实现矛盾纠纷排查上报、事件动态上报、风险排查任务下派、巡查走访任务下派等重点功能运用。搭建“平安镇宁”微信政务信息化系统,实现综治中心队伍人员、网格员、“村级平安专干”、联户长5000余人加入系统,完成有关居民群迁移,涉及居民80000余人,有效提高“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社会治理机制体系普通信息沟通和传输能力。三是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发挥,持续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全县行政复议案件实现统一集中办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已实体化运行,“两降一升”工作取得新突破。通过积极参与行政诉讼诉前沟通协商,努力配合人民法院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安排,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协商阶段,严格落实《贵州省行政复议案涉行政行为自查提示制度》,对引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严格自查。发现具体行政行为确有不当的,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化解方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弥补或主动撤销,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2022年以来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件,行政复议纠错率0%;行政诉讼案件29件,开庭19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审结22件,败诉3件,败诉率13.6%,较2021年度降低了16.36个百分点。
(七)增强制约监督合力,规范政府行政权力阳光下运行
一是强化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调配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文件精神,增强党内监督严肃性、协调性、有效性,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在党和国家监督工作中协调衔接、相互促进、有机统一。二是有效发挥统计监督作用,营造依法统计工作氛围。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及贵州省实施意见,组织全县各工作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加大对《统计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健全将《统计法》纳入县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机制,持续清理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强化统计违纪违法责任追究,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工作。三是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审计监督重要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积极开展审计监督工作。2022年上级审计机关批复镇宁自治县年度审计计划6个,已全部完成,共出具审计报告6份,审计发现问题共54个。积极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成立整改督察组,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改督察,促进被审计部门(单位)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四是强化政务诚信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紧紧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两大重点领域,加大信用惩戒力度,对政府失信、扶贫脱贫失信、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等经法院判决不履行义务,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银行、财政、公安等部门实行联合惩戒制度。2022年度我县政府机构(包括村委)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八)持续强化组织保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
一是搭建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集中公开本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并公布本级政府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持续推进县人民政府网站管理与内容建设,不断拓宽社会公众了解县情渠道,及时开设专题专栏宣传大政方针,做好政民互动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以来,符合法定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率达100%。二是强化理论武装,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邀请专家学者以专题报告会、专题宣讲会等形式组织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2022年以来,共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学习会、专题辅导报告会、专题讲座、专题研讨班4场次,县级领导干部均撰写了学习心得体会共计34篇。引导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三是强化法治督察,推动法治任务落地落实。2022年度我县共迎接两次法治建设工作实地督察,目前督察情况均已反馈,并以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中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人才建设的规划纲要及我县实施方案相结合,找准我县法治建设中的短板弱项、难点堵点,以更大力度逐一击破,不断提升我县法治建设水平。四是巩固扩大督察成效运用,以督察成果助推法治建设。把法治建设督察工作成效与法治镇宁、法治社会、法治政府、法治人才以及依法治县、依法行政有机结合,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导法治实践,充分调动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参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推进制度创新、工作创新,在全面建设法治镇宁过程中,更好地履行自身职能。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执法队伍力量不足,行政执法部门(单位)、乡镇(街道)依法持有行政执法证的人员较少,难以达到现有行政执法工作需求。二是部分行政部门(单位)依法行政意识不强,对依法行政工作不够重视,对推进依法治县、法治建设主动参与、主动作为力度还不够。三是法治人才队伍的专业化程度不高,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较少,法律人才的缺口大,绝大多数部门(单位)、乡镇(街道)法制机构不健全、无专职兼职法制工作人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3年我县将坚定不移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一是聚焦法治建设主线,狠抓“关键少数”。督促指导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推动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二是继续加强法治专题业务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增强执法人员法律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诉讼意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依法行政意识,确保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能够及时、全面、有效地履行依法行政职责。三是完善法治人才政策制度,助推法治队伍建设。制定吸引法治人才的人才引进政策,拓宽“选”的渠道,加大高素质人才引进力度,搭建镇宁自治县法治人才工作平台,出台管理激励机制推动法治人才引进,整合各类法治人才资源,加强法治人才的交流与培训,培养一支具有凝聚力的专业化法治队伍。四是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助力基层依法行政提质增效。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行政岗位人员积极办理执法证,提高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率,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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