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支基本情况
(一)2023年直达资金预算下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县收到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的直达资金指标为90495.03万元,分配进度100%。
(二)2023年直达资金支出情况
截至12月31日,我县收到上级部门调拨的直达资金90932.45万元,直达资金支出81094.23万元,支付率89.61%(为上级部门调拨的直达资金89.18%),具体支出明细如下:其他减税降费资金转移支付277万元;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转移支付1257万元;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104.89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0562.78万元;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2389.25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840.24万元;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399.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经费2150万元;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142.41万元;就业补助资金944.36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7403.79万元;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635.34万元;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085.46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37.13万元;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77.48万元;学生资助补助经费265.67万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337.73万元;优抚对象补助经费1140.23万元;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20.68万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12万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49.8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8828万元;疫情防控财力补助资金2856.92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551.65万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222.77万元;新增一般债券资金(省级扩围资金)4835.77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省级扩围资金)6610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省级扩围资金)47万元;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省级扩围资金)140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省级扩围资金)3091万元;体制结算_各项结算补助(省级扩围资金)78万元。
(三) 2022年及以前年度直达资金结转支出情况
2022年及以前年度直达资金结转5222.51万元,已支付2628.73万元,支付率50.33%。
二、主要做法
自直达资金相关工作启动以来,坚持做到每日一接收,每日一录入,每日一刷新,并按要求报送相关资金细化使用方案,及时将已形成的支出数据导入监控系统。
1、建立常态化的直达机制,做好直达资金分配下达工作。由预算进行直达资金指标的总收发,及时接收上级下达指标,同时第一时间推送相关股室。相关股室对预算推送的直达资金指标及时下达预算单位。
2、用好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强化常态化监管。及时关联数据,相关股室直达资金发生实际支出,第一时间通知相关股室进行数据关联,实时纳入动态监控。
3、严格直达资金使用管理。建立直达资金收支台账,及时跟踪分析资金收、支、结存情况。
三、监控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和整改情况
1、疑似违规收款方账户282条,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等资金根据《省财政厅等十三个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集中统发目录>的通知》(黔财基[2020]2号要求通过“一卡通”进行发放,因此不存在支付到违规收款方账户,已人工认定为正常。
2、疑似违规将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用于禁止支出范围4条,已人工认定为正常。
3、未导入惠企利民明细20条,已按相关要求导入惠企利民明细表。
4、未上传发文扫描件—直达资金1条,已按照相关要求上传发文扫描件。
5、疑似违规将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2条,已人工认定为正常。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1、加强与部门单位对接,督促及时拨付资金。
2、把好直达资金支付关,确保直达资金到达最终收款人。
3、紧盯直达资金监控,对预警信息做出积极回应。
镇宁自治县财政局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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