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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镇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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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决算单位人员构成

二、镇宁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镇宁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五、名词解释


一、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履行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职责。参与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拟订涉及自然资源的调控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自然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2、履行规范自然资源管理秩序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自然资源管理、测绘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的地方性规章草案;统筹协调自然整治和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工作;负责有关土地、矿产、测绘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对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执行和遵守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处理自然资源违法案件。

3、履行优化配置自然资源的职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

4、履行规范自然资源权属管理的职责。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权属纠纷;贯彻执行地籍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国家重大专项土地调查,承担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

5、履行全县耕地保护的职责,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贯彻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的政策,组织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及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工作,承担各类用地的报批工作。

6、履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职责。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交易、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贯彻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收购储备等行为的有关规定;承担国有企业改制的土地资产处置工作;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实施地价监管;执行国家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及乡(镇、街道)村用地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7、履行规范自然资源市场秩序的职责。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测绘市场,规范和监管自然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8、履行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职责。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按权限负责采矿权审批登记发证和采矿权转让、变更审批;按权限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备案;负责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负责矿产品运销环节的监督管理;负责矿山督查和采矿业的统计工作。

9、履行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职责。组织实施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管理办法;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办法、标准和规程、规范,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的备案和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价款处置和结果备案;负责矿山储量动态监管、储量登记和统计;组织实施全县地质资料汇交,协助管理省、市级地质勘查项目和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

10、履行地质环境保护职责。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协助做好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11、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自然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2、履行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的职责。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13、履行全县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实施全县基础测绘和地籍测绘工作,负责测绘行业的管理,承担规范测绘市场秩序和地图管理职责,负责组织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负责管理国家基础测绘成果,指导、监督各类测绘成果的管理和测量标志的保护。管理全县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指导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工作;监督国家测绘基准、测量控制系统的使用。

14、组织开展有关土地、矿产和测绘工作的宣传、教育,科技推广及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

15、贯彻实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及国家、省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全县不动产登记统计、分析;数据资料整理、保管、备份及归档;依法提供不动产查询服务。

16、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系统股级干部的考察、考核、任免、奖惩、培训、管理、协调等工作;负责乡(镇、街道)自然资源管理所人员的绩效考评。

17、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内设办公室、法规监察股、规划股、用地管理股、地籍测绘管理股、矿权管理股(资源环境股)6个股(室),下属县土地储备中心、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县自然资源勘测规划所和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中心(县自然资源信息中心)、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和白马湖街道、环翠街道、宁西街道、双龙山街道、丁旗街道、扁担山镇、募役镇、马厂镇、本寨镇、江龙镇、沙子乡、革利乡、六马镇、良田镇、简嘎乡等15个乡(镇、街道)自然资源管理所等20个事业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部门决算包括:仅包括本级决算。

(三)部门决算单位人员构成

本单位年末人数共有55人,在职人员5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50人,退休18人,退伍安置人员1人,遗属3人,临聘人员13人。

二、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收支决算总计9150.76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32169.24万元,减少77.85%。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款支付及征地补偿资金、报建审批费用支付较少。(公开01表合计数)

(二)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150.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50.7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28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9.49万元,占7.96%;项目支出7623.61万元,占92.0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8283.1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19527.3499万元,增长70.21%。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款支付及征地补偿资金支付减少,该年度财政拨款资金减少。(公开04表合计数)

(五)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95.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08%。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909.1799万元,增加85.89%。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201科目(类)支出3070.47万元,占37.06%;210科目(类)支出28.66万元,占0.35%;211科目(类)支出409.3万元,占4.94%;208科目(类)支出105.94万元,占1.27%;220科目(类)支出2398.78万元,占28.95%;222科目(类)支出0.9万元,占0.012%;206科目(类)支出281.84万元,占3.4%。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7330.22万元,支出决算为6295.8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5.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程已审计,剩余款项未支付。其中:

(1)201科目(类)99科目(款)99科目(项)。当年预算为4780.24万元,支出决算为3070.4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64.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完成,未进行审计决算。

(2)208科目(类)05科目(款)05科目(项)。当年预算为56.32万元,支出决算为56.3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208科目(类)26科目(款)01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86万元,支出决算为0.8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208科目(类)27科目(款)01科目(项)。当年预算为1.51万元,支出决算为1.5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208科目(类)27科目(款)02科目(项)。当年预算为1.06万元,支出决算为1.0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208科目(类)27科目(款)03科目(项)。当年预算为1.32万元,支出决算为1.3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208科目(类)99科目(款)01科目(项)。当年预算为44.87万元,支出决算为44.8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3)210科目(类)11科目(款)01科目(项)。当年预算为13.97万元,支出决算为13.9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210科目(类)11科目(款)02科目(项)。当年预算为9.11万元,支出决算为9.1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210科目(类)11科目(款)03科目(项)。当年预算为5.26万元,支出决算为5.2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210科目(类)11科目(款)99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32万元,支出决算为0.3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4)220科目(类)01科目(款)01科目(项)。当年预算为455.56万元,支出决算为456.5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220科目(类)01科目(款)04科目(项)。当年预算为37.06万元,支出决算为37.0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220科目(类)01科目(款)08科目(项)。当年预算为16.75万元,支出决算为41.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220科目(类)01科目(款)09科目(项)。当年预算为74万元,支出决算为146.3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5)211科目(类)04科目(款)99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43.8313万元。

(6)220科目(类)01科目(款)01科目(项)。当年预算为455.56万元,支出决算为456.5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220科目(类)01科目(款)02科目(项)。当年预算为37.06万元,支出决算为37.0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220科目(类)01科目(款)04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4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未完工项目在该年度付款。220科目(类)01科目(款)05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未完工项目在该年度付款。220科目(类)01科目(款)06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未完工项目在该年度付款。220科目(类)01科目(款)08科目(项)。当年预算为16.75万元,支出决算为41.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未完工项目在该年度付款。220科目(类)01科目(款)09科目(项)。当年预算为74万元,支出决算为17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未完工项目在该年度付款。220科目(类)01科目(款)10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56.9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未完工项目在该年度付款。220科目(类)01科目(款)99科目(项)。当年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43.7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未完工项目在该年度付款。

(7)222科目(类)01科目(款)01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9万元,支出决算为0.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六)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9.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7.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7.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4375万元,比上年减少5.6112万元,减少62.01%,减少原因是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加班就餐及巡查次数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356万元,占91.21%,比上年减少0.7544万元,减少1.21%,减少原因是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0.3019万元,占8.78%,比上年减少4.8568万元,减少94.12%,减少原因是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加班就餐次数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135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356万元。主要用于车辆加油及维护等。2019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0.3019万元。具体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019万元,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75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1820.54万元,本年支出1987.21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212科目(类)08科目(款)01科目(项)财政拨款支出1987.21万元,主要是用于报件、征地及拆迁补偿支出;212科目(类)08科目(款)02科目(项)财政拨款支出1857.65万元,主要是土地开发项目支出; 212科目(类)08科目(款)06科目(项)财政拨款支出18万元,主要是用于土地出让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5645万元,比2019年增加35.5733万元,增长74.2%,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主要是单位按在职事业人员缴纳的失业保险,缴纳比例为2%,缴纳基数为工资总额。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主要是单位按在职事业人员缴纳的工伤保险,缴纳比例为0.5%,缴纳基数为工资总额。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主要是单位按在职人员缴纳的生育保险,缴纳比例为0.4%,缴纳基数为工资总额。

(二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主要是单位按在职行政(含参公)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纳比例为7%,缴纳基数为工资总额。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主要是单位按在职行政(含参公)人员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比例为4.6%,缴纳基数为工资总额。

(二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主要是单位按在职事业人员人数缴纳的大额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年人均72元。

(二十四)自然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五)自然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经费支出,包括行业标准、规程、规范管理,宣传、内部审计、财务监督,行风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自然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灾害防治(项):反映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出。

(二十七)自然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关于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统筹安排使用的通知》规定用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

(二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人力资源和生活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为12%,缴纳基数工资总额。

(二十九)债务还本支出(类)中央政府国外债务还本支出(款)中央政府境外发行主权债券还本支出(项):反映中央政府用于归还在境外发行的本外币主权债券本金所发生的支出。

(三十)债务还本支出(类)中央政府国外债务还本支出(款)中央政府向外国政府借款还本支出(项):反映中央政府用于归还向外国政府借款本金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镇宁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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