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教育部门决算报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本部门属教育职能部门,从事教育教学管理,教育经费管理工作,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以及幼儿园高中教育教学活动、义务教育经费、进行监督、管理等;全县所辖独立核算机构22个,独立编制机构117个,均属事业单位编制机构,与上年同比,独立核算机构由23减至22个,独立编制机构由118个减少至117,主要原因:上年度含三八幼儿园本年度三八幼儿园不包含在内。
教育系统部门2015年末实有财政拨款补助开支人数3392人,其中在职2755人,退休636人,离休1人,无其他人员。与上年同比财政拨款补助开支人数减少362人,其中在职增加135人(招考59人,调入71人,退伍安置5人),在职减少171人(在职转退休63人,自然减员6人,调出87人,离职15人)本年度在职人员净减36人;退休净增加48人(其中在职转退休63人,死亡15人其他原因2人),离休不变,其他人员减少374人(按2015年部门决算统计口径减少),另本年度不包含三八幼儿园,故人员同时减少三八幼儿园人数。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教育部门决算报表部门决算包括: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本级),所属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马厂镇中心学校、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民族中学、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朵卜陇乡中心学校、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革利乡中心学校、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六马镇中心民族学校、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良田镇中心学校、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打邦乡中心学校、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简嘎乡中心学校、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民族中等职业学校、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实验小学、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扁担山乡民族学校、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募役乡中心学校、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江龙镇中心学校、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沙子乡中心学校、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第一中学、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寄宿制中学、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幼儿园、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城关镇中心学校、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大山镇中心学校、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丁旗镇中心学校和所属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本寨乡中心学校决算。
二、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教育部门决算报表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教育部门决算报表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教育部门决算报表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教育部门决算报表2015年度收入决算总计65,192.86万元,支出决算总计65,192.86万元,与2014年相比,增加16,298.16万元,增长33.33%。主要原因是:收入方面A,增加幼儿园建设专项资金,B,普通高中校舍改扩建建设专项资金;普通高中贫困生生活补助(扩大资助范围);C,新建一所高级中学,中央加大工程建设资金的投入;本年度增加农村中小学学生营养餐补助资金D,事业收入较少是因为财政专户未返还完毕上缴的非税收入,故导致事业收入减少;E,其他收入中,本年度增加捐赠收入20万元以及省汇入的民族双语教师培训经费,故其他收入也有所增多,各学校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主要是本年度其他收入未包含系统内部划转的资金,仅含利息收入G本年度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内管理,上缴的学前教育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由财政国库返还,故财政补助收入增多的同时事业收入相应减少。支出方面A,本年度突破“3+2”项目工程,幼儿园、高中及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乡级村级完小食堂建设等支出项目增加;B教师工资调整津补贴,增大工资支出;C各学校公用经费,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提高,收入增大时支出同时增大;D本年增加农村中小学学生营养餐补助资金,收入增加支出同时增加。(公开01表合计数)
(二)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教育部门决算报表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3,510.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970.98万元,占98.99%;事业收入235.3万元,占0.44%;其他收入303.81万元,占0.57%。
(三)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教育部门决算报表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7,423.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121.24万元,占76.17%;项目支出11,302.38万元,占23.83%。
(四)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教育部门决算报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教育部门决算报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64,519.37万元,支出决算总计64,519.37万元。与2014年相比,增加16,282.24万元,增长33.75%。主要原因是:A,增加幼儿园建设专项资金,B,普通高中校舍改扩建建设专项资金;普通高中贫困生生活补助(扩大资助范围);C,新建一所高级中学,中央加大工程建设资金的投入;本年度增加农村中小学学生营养餐补助资金D,事业收入较少是因为财政专户未返还完毕上缴的非税收入,故导致事业收入减少;E,其他收入中,本年度增加捐赠收入20万元以及省汇入的民族双语教师培训经费,故其他收入也有所增多,各学校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主要是本年度其他收入未包含系统内部划转的资金,仅含利息收入G本年度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内管理,上缴的学前教育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由财政国库返还,故财政补助收入增多的同时事业收入相应减少。(公开04表合计数)
(五)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教育部门决算报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教育部门决算报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701.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8%。与2014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851.39万元,增长30.27%。主要原因是:A,本年度突破“3+2”项目工程,幼儿园、高中及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乡级村级完小食堂建设等支出项目增加;B教师工资调整津补贴,增大工资支出;C各学校公用经费,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提高,收入增大时支出同时增大;D本年增加农村中小学学生营养餐补助资金,收入增加支出同时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教育部门决算报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79.8万元,占总支出0.81%,其中基本支出253.55万,项目支出126.25万元;教育支出(类)43368.47万元,占总支出92.86%,其中基本支出32422.21万元,项目支出10946.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96.76万元,占总支出0.85%,其中基本支出396.76万元,无项目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024.66万元,占总支出2.19%,其中基本支出1024.66万元,无项目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类)1531.76万元,占总支出3.28%。其中基本支出1531.76万元,无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教育部门决算报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7346.68万元,支出决算为46701.47万元,减少1.36%。主要原因是:年初有养老保险的预算支出,年末未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0064.47万元,支出决算为43368.48万元,增长8.25%。其中:
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年初预算为2147.67万元,支出决算为7454.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7.1%,主要原因,普通高中教育投入加大,突破普通高中教育建设资金增加。
职业教育(款)职业高中教育(项),年初预算为563.62万元,支出决算为687.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43%,主要形成原因教师工资提高。,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795.22万元,支出决算为396.76万元,减少8.57%。其中:
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类)财政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316.43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有养老保险的预算支出,年末未实施;
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类)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29.55万元,支出决算为259.97万元,完成预算78.59%;
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类)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82.92万元,支出决算为76.02万元,完成预算91.68%;
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类)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66.32万元,支出决算为60.77万元,完成预算91.63%;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92.19万元,支出决算为1024.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82%。其中
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81万元,支出决算为5.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94%。
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071.03万元,支出决算为988.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25%。
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4.82万元,支出决算为3.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46%。
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53万元,支出决算为27.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5.73%,超预算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存在新招聘教师,补缴大病医疗保险而形成超预算完成。
4.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840.8万元,支出决算为1531.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21%。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840.8万元,支出决算为1531.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21%。
(六)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教育部门决算报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教育部门决算报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628.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828.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800.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教育部门决算报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58.27万元,比上年减少6.62万元,降低10.2%,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节俭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91万元,占46.19%,比上年减少5.55万元,降低17.1%,公务接待费支出31.36万元,占53.81%,比上年减少1.06万元,降低3.28%,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勤俭办公;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教育部门决算报表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9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9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汽油费停车过路费及维护维修费等。2015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3)公务接待费31.36万元。具体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1.36万元,主要是省市级领导检查以及周边兄弟县交流活动的接待。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教育部门决算报表2015年国内公务接待392批次,4,181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教育部门决算报表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446万元,本年支出166.58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151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基础附属设施的建设;
2.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教育事业彩票公益金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15.58万元,主要是用于青少年活动中心场所及能力提升运行费用。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教育部门决算报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7.41万元,比2014年减少78.36万元,降低29.3%,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勤俭办公的原则,本年办公费、会议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等均有所降低。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教育部门决算报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9.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9.52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教育部门决算报表共有车辆7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7辆。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指各部门举办的高级中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高级中学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十八)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职业高中教育(项):指各部门举办的职业中学、农业中学(含普通高中改制的)、半工(农)半读中学的支出或补助费。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主要是单位按在职事业人员缴纳的失业保险,缴纳比例为2%,缴纳基数为工资总额。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主要是单位按在职事业人员缴纳的工伤保险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主要是单位按在职人员缴纳的生育保险,缴纳比例为0.4%,缴纳基数为工资总额。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指镇宁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的基本支出。
(二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指镇宁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康复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指镇宁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就业和扶贫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为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主要是单位按在职行政(含参公)
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纳比例为6.5%,缴纳基数为工资总额。
(二十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主要是单位按在职事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纳比例为6.5%,缴纳基数为工资总额。
(二十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主要是单位按在职行政(含参公)人员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比例为4.6%,缴纳基数为工资总额。
(二十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主要是单位按在职事业人员人数缴纳的大额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年人均36元。
(三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镇宁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按人力资源和生活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为12%,缴纳基数工资总额。
附件:镇宁自治县教育部门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点击打开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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