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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6-467388
  •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6-04-09
  • 文  号:
  • 镇府办发〔2026〕13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镇宁自治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镇宁自治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通知
来源: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镇宁县人民政府
字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属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国家、省、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安排部署,镇宁自治县不可移动文物调查工作现已完成阶段性任务,本次普查坚持“应录尽录、应保尽保”原则,新发现一批具有重要历史、艺术与科学价值的文物点。经实地调查、组织认定、会议研究,我县依法认定、登记新发现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35处。

请各乡镇(街道)、各单位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文物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

附件:镇宁自治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名录.xls


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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