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属有关工作部门(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镇宁自治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31日
镇宁自治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切实提高土地供应率,促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障能源、交通、水利、工业等重点建设项目和保障性住房用地需求,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728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贯彻落实“大抓产业、大抓项目、大抓招商、大抓经营主体”工作部署,紧扣全县“三区五基地”建设,结合镇宁自治县土地资源利用现状、土地市场潜力及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镇宁自治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四)《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五)《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六)《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七)《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
(八)《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
(九)《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728号)
(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县城总体规划(2011—2030年)》
(十一)《黄果树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为基本要求,立足保护资源、保持发展、保障民生,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积极盘活土地存量,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促进镇宁自治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坚持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相关规划紧密衔接,合理安排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以需求引领供给,提高土地利用的供给能力和规模效益。依据重点建设项目和土地市场需求,结合土地市场需求变化、存量土地等情况,科学预测2026年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合理安排土地供应时序。
2.坚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原则。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贯彻“严控总量、盘活存量、用好增量、集约高效”的用地要求,优先供应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3.坚持土地供应全面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按照土地供给侧改革总体思路,优先保证民生项目、重点项目、基础设施等项目用地需求,充分挖掘土地市场潜能,发挥土地资产效益,增加政府土地收益。
三、计划供应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6年度镇宁自治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216.2192公顷(其中黄果树镇34.8600公顷)以内,其中存量国有建设用地160.1770公顷、新增国有建设用地56.0422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6年度镇宁自治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216.2192公顷,其中:商服用地63.1965公顷,工业用地47.6285公顷,住宅用地9.6252公顷(其中商品住房用地9.6252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6.9733公顷,公用设施用地8.408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58.3302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6262公顷,特殊用地17.2408公顷,绿地用地1.1900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镇宁自治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比较合理,商服用地及住宅用地主要分布在县城和黄果树镇;工业用地主要分布在经济开发区及部分乡镇(街道);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及特殊用地等位置比较分散。
四、政策导向
(一)优化国土空间布局
优化区域功能布局,合理安排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等民生项目用地,合理调整布局,保障“三区五基地”建设用地需求,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提高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二)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1.提高土地利用率,严格建设项目供地定额管理。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增长速度和规模,促进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和可持续利用。严格按照市自然资源局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确定的农用地转用规模和耕地保有量指标,从紧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建设用地。
2.加强用地批后监管,促进建设用地的有效开发利用。继续加大执法监察和督查力度,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综合运用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提高土地利用率。
(三)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推进土地市场建设,严格贯彻落实工业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完善建设用地储备制度,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基础性作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土地要素保障力度。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提前做好重大重点项目要素保障服务,争取“地和项目同步走”。加大用地指标协调保障力度,提升建设用地审批和供应效率。
(二)加强用地批后监管,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严格规范建设用地供应,切实加强建设用地供后监管。从紧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建设用地,促进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和可持续利用。
(三)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大项目用地,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投资促进局、县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四)及时沟通对接,合理调整土地供应计划。供应计划实施中,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的,按属地原则由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或黄果树旅游区管委会集体决策,及时对计划进行调整,并重新公布。
附件:1.镇宁自治县2026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xls
2.镇宁自治县2026年住房用地供应(含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计划)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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