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镇宁自治县 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 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镇宁自治县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等权威读本列为各级政府常务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必修内容。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教育培训。(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
(三)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6—2030年)》,对照县委具体工作措施任务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推动问题解决。扎实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做实述法工作“后半篇文章”。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三)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和执法。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的刚性约束,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落地落实。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
(四)推进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深入开展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积极推进“暗标+席位”评审模式和远程异地评标,不断提升交易活动的公平性、规范性与透明度。(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
(五)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持续推进国家明确“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落地实施,并结合实际探索推出产业、民生相关特色“一件事”,推动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发挥“企业之家”作用。落实《贵州省“企业之家”运行机制》《安顺市“企业之家”联合服务工作机制》,依托“企业之家”服务平台,强化跟踪督促涉企服务部门及时做好企业诉求的办理处置,提升服务企业办理质效。(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县工商联、各乡镇〔街道〕)
(六)认真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认真宣传并贯彻落实即将出台的《贵州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
(七)深入开展“5+1”突出问题整治。大力实施营商环境改进提升行动,持续深入开展“招商引资打白条许空愿”“新官不理旧账”“拖欠企业账款”“涉企执法不规范”“违规干预涉企经济纠纷”专项整治,开展“解决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
(八)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修复。配合市级完善信用修复制度,轻微失信信息原则上不予公示,帮助信用主体高效便捷重塑信用。(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
三、着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机制
(九)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闭环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双筛查双审核”机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常态化清理。开展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全面提升合法性审核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
(十)及时编制和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依法依规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法定程序,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必经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作出决策。(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
(十一)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认真落实《贵州省招商引资谈判和合同签订审查办法(暂行)》,开展好招商引资谈判、合同起草、签订审查工作。(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中心〔投资促进局〕、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二)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建立涉企行政执法长效机制和行政检查计划,常态化纠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乱罚款、乱检查等问题。落实省级制定的涉企行政执法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全面推行“综合检查一次”改革,建立全县涉企执法检查清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
(十三)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梳理公布本系统本领域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事项清单。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现执法力度与温度的有机结合。(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
(十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强化对《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学习运用,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网络培训全覆盖,加强行政罚没收入常态化监测,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推进行政执法证件的监管审核。(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
(十五)强化重点领域执法监管。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常态化开展违规使用“生鲜灯”执法巡查。深入开展成品油“打非治违”行动,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开展“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落实“处罚到人”。坚决遏制新增违法用地,持续推进存量违法占耕问题整改,推进废弃矿洞排查封堵整治、严厉打击盗采盗挖行为,切实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深化民办学校年度检查结果运用,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加大生态环境、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农业农村、校园安全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镇宁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五、深化矛盾纠纷预防化解
(十六)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多元化解。持续开展“多所联动 警调衔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做好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大比武工作。贯彻实施《商事调解条例》,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推动人民调解向重点领域和新就业群体延伸。加强人民调解员管理培训,提升人民调解员工作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妇联;责任单位: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
(十七)强化行政复议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做好行政复议后半段文章。深入推进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履行,持续推进行政复议类案研讨制度。(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
六、优化公共服务供给
(十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及时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持续深化殡葬移风易俗,优化调整火化区,推行节地生态安葬,落实殡葬惠民政策,落实公墓年检制度。以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核心,坚持政府兜底、社区依托、家庭尽责、社会参与,聚焦独居、高龄、失能、低保等重点空巢老人,构建助餐服务、生活照料、养老床位、适老化改造、探访制度的综合保障体系;及时足额发放高龄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残联、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
(十九)做好公共法律服务。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加强律师行业政治引领,完善“两结合”监督管理制度机制,抓好律所党建工作,建立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引导律所、律师依法诚信规范执业。加强基层法律援助机构和队伍建设,做好重点群体法律援助工作。(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七、加强法治宣传
(二十)加强法治宣传。认真贯彻法治宣传教育法,推动修改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制定实施“九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探索建立县级普法融媒中心。(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职责,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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