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各有关部门:
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及时清除改革和发展中的制度性障碍,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县人民政府对现行有效的文件进行清理。经镇宁自治县十四届人民政府第108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对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9件)
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
(9件)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
1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宁自治县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镇府办发〔2016〕76号 |
|
2 |
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宁自治县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镇府办发〔2019〕25号 |
|
3 |
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宁自治县实施“千企改造”工程促进工业全面转型升级方案的通知 |
镇府办发〔2019〕53号 |
|
4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宁自治县大力实施旅游市场主体培育行动方案》的通知 |
镇府办发〔2021〕58号 |
|
5 |
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宁自治县规模以上文创企业、旅行社培育方案》的通知 |
镇府办发〔2021〕65号 |
|
6 |
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宁自治县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五年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
镇府发〔2022〕3号 |
|
7 |
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宁自治县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
镇府发〔2022〕7号 |
|
8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宁自治县2022-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
镇府办发〔2022〕29号 |
|
9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镇宁自治县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镇府办发〔2025〕3号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