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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587390
  •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04-25
  • 文  号:
  • 镇府办发〔2025〕15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宁县城污水处理厂异常进水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宁县城污水处理厂异常进水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的通知
来源: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镇宁县人民政府
字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属有关单位(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镇宁县城污水处理厂异常进水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5日     


镇宁县城污水处理厂异常进水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县城区污水管网异常进水问题整改取得成效,现结合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把问题整改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守好“两条底线”的重大举措、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幸福感和安全感的具体行动,以排查问题整改为契机,扎实抓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积极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努力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

二、目标任务

通过整改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紧紧围绕此次生态环境问题,明确责任单位、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细化整改措施,统筹推进整改,确保按时限、按标准完成整改任务。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举一反三,提升县城生活污水治理效能,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三、组织保障

成立镇宁县城污水处理厂异常进水排查整治专班,具体如下:

组  长:刘文觉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王丰华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韦  安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苏正兵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郑  安  县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县产业园区党工委书记

卢林宝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  平  县水务局局长    

王朝艳  市生态环境局镇宁分局局长

王汝江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朱仕荣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谢  涛  县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覃  岭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何  兴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万江荣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罗  栋  县财政局局长

李光耀  县教育局局长

段克学  县公安局局长助理、督察大队长

付永松  宁西街道办事处主任

谭  涯  白马湖街道办事处主任

伍小卫  环翠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正文  县自来水公司总经理

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水务局,由卢林宝、刘平同志兼办公室主任,由鲍优扬同志任副主任,负责统筹推进专班日常工作,相关部门按职能职责落实整改工作,负责推进县城区污水管网进水异常排查整治相关事宜。

四、责任分解

(一)持续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区域本行业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要带头抓整改、抓检查、抓督办、抓考核,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同时,分工协作、共同发力,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推进整改,做到抓紧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二)明确职能职责,对标抓好问题整改及巩固提升整改成效

全面开展异常污水源头排查治理,各单位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分两个阶段开展排查。第一阶段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5月30日,每日开展巡查并建立台账,对县城区内直接排入市政管网内的工业、养殖业、屠宰加工业、餐厨等废水进行排查,建立排查整改台账并立行立改;第二阶2025年6月1日后形成常态化巡查整改机制,原则每周至少开展两次巡查。

1.县水务局负责制定排查方案计划,协调指导开展排查和督促整治,对各单位的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及时为专班提供决策参考,落实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2.市生态环境局镇宁分局负责对排查整治提供技术方法指导,严格履行行业部门职责。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周边企业管理力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等。

3.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各街道办事处对县城区范围内的餐饮商铺进行督促安装预处理设施(隔油池);排查区域内餐馆、酒吧、娱乐场所等个体工商户餐饮污水未经预处理直接排入污水管网进行排查,形成排查整改台账立行立改并常态化管理。

4.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各街道办事处对县城区域内的小区、公园等市政基础设施的排水设施存在未经预处理直接排入市政管网情况进行排查,形成排查整改台账立行立改并常态化管理。同时,负责做好餐厨垃圾收集、转运等相关工作。

5.县教育局对区域内各学校直接将餐厨废水及未经预处理污水直接排入市政主管网情况进行排查,形成排查整改台账立行立改并常态化管理。

6.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县城区医疗机构将医疗废水未经预处理直接排入市政管网进行排查,形成排查整改台账立行立改并常态化管理。

7.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对县城区域内及产业园区工业、企业排水户将未经预处理后的异常废水直接排入市政管网进行排查,形成排查整改台账立行立改并常态化管理。

8.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县城区域内养殖场、屠宰场等污水直接排入市政管网进行排查,督促安装预处理设施,形成排查整改台账立行立改并常态化管理。

9.县产业园区管委员会负责对产业园区内企业、个体工商户污水以及工业、养殖业、屠宰加工业、餐厨等废水直接排入市政管网进行排查,形成排查整改台账立行立改并常态化管理。                      

10.县财政局负责做好临时性整改措施工程及水质检测工作经费保障工作。

11.县公安局负责对存在污水偷排、乱排至市政管网的构成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

12.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辖区内居民住户污水直排及其他小、散经营户污水乱排、无物业管理小区污水未经预处理直接排入市政主管网等情况进行排查、督导整改,形成排查整改台账立行立改并常态化管理。

13.县自来水公司负责对县城区市政排水管网进行排查,发现异常进水立即启动管网逆向排查,锁定异常进水可能接入的节点情况进行排查取样并启动应急措施,形成排查整改台账立行立改并常态化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是排查问题整改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由专班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各单位建立完善排查整改工作机制,切实推进排查问题的整改工作。

二是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加强行业排查和监管,及时查处,从源头治理异常进水,避免污染源扩散、外溢,并按专班办公室制定排查整治表格填写,第一阶段(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5月30日)于每天下午5点前将排查问题反馈专班办公室(县水务局)。第二阶段(2025年6月1日起)每周四18时前将排查问题反馈专班办公室(县水务局)。同时,收集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及印证资料归档备查。

三是各牵头单位明确一名分管负责同志及联络员于2025年4月25日17:00前报镇宁县水务局办公室进行汇总后报专班。在排查过程中根据工作推动情况,专班需要增加成员单位配合开展工作,由专班办公室适时调整增加。

四是各牵头整改单位务必压实责任,强化协调配合落实排查整治工作,对工作不深不实,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后果,将报县纪委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镇宁县城区生活污水排查整治台账

附件

镇宁县城区生活污水排查整治台账

序号

排查单位

排查时间

排查地点

问题描述

是否规范
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整改措施

整改进度

是否整改完成

整改图片

备注





















整改前

整改中

整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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