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各有关部门:
根据《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规定,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履行情况。决策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务必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附件: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8日
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需履行的程序 |
承办单位 |
拟决策时间 |
1 |
关于公布2024年镇宁自治县城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告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县自然资源局 |
2025年3月底 |
2 |
镇宁自治县云鹤殡葬有限责任公司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调整规范方案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县发展改革局 |
2025年4月底 |
3 |
镇宁自治县城市公益性公墓销售价格方案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县发展改革局 |
2025年4月底 |
4 |
镇宁自治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2025年5月底 |
5 |
镇宁自治县气象探测环境改善实施方案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县气象局 |
2025年12月底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