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府办发〔2020〕52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宁自治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属相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镇宁自治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镇宁自治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节 前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就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贵州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下发了《贵州省2018年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要点》(第7号)和《贵州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三水共治”工作方案》(第8号),要求以筑牢“两江”上游生态屏障为己任,以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为契机,强力实施大生态战略行动,为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作出贵州贡献。
2016年12月22日,农业部印发了《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农渔发〔2016〕39号)。2017年6月13日,省农委以“黔农办发〔2017〕127号”转发了农业部“农渔发〔2016〕39号”文件,要求各地于2018年6月按照农业部要求全面完成县级养殖水域规划编制工作。2017年9月25日,贵州省农委印发《关于加快培育新动能建设新业态实现渔业绿色发展的意见》(黔农发〔2017〕84号),提出加快制(修)定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镇宁自治县一直重视渔业的绿色发展,认为渔业的发展必须尽快从主要追求产量和依赖资源消耗的经营模式转到注重质量效益、注重提高竞争力、注重养殖产业科技创新、注重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发展模式上来。渔业发展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结合本县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需要,在科学评价水域滩涂资源禀赋和水体环境承载力的基础上,科学划定各类养殖功能区,合理布局渔业生产,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确保有效供给安全、环境生态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实现提质增效、减量增收、绿色发展、富裕渔民的发展目标。为切实落实农业部和贵州省农委相关工作要求,2019年3月,镇宁自治县组织编制本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第二节 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12月28日修订);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修正);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实施);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4月24日实施);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8年6月27日实施);
(六)《贵州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办法》(黔府发〔2018〕29号);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8年3月19日实施);
(八)《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九)《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国发〔2006〕9号);
(十)《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基线划定技术指南(试行)》(2014年2月1日印发);
(十一)《渔业水质标准》(2016年5月5日实施);
(十二)《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95号);
(十三)《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
(十四)《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8〕1号);
(十五)《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试行方案》(农业部农渔发〔2002〕5号);
(十六) 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
(十七)《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农业部令〔2010〕第9号);
(十八)《贵州省水功能区划》(2015版);
(十九)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黔党发〔2017〕32号);
(二十)《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快现代特色渔业发展的意见》(黔府办函〔2015〕16号);
(二十一)《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厅字〔2016〕42号);
(二十二)贵州省《关于加快培育新动能建设新业态实现渔业绿色发展的意见》(黔农发〔2017〕84号);
(二十三)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转发《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黔农办发〔2017〕127号);
(二十四)《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黔农办发〔2017〕228号);
(二十五)《贵州省生态渔业发展实施方案》(黔农发〔2018〕100号);
(二十六)《镇宁自治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5-2020);
第三节 目标任务
一、规划期限
2018~2030年
二、规划目标
根据镇宁自治县地理特征、气候条件和水域资源特点,结合水产业发展现状及趋势,将全县养殖水域滩涂划分为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三个区域,科学规划本县的水域功能区,合理布局渔业生产,在养殖区内主要开展冷流水养殖、池塘养殖、稻田综合种养、休闲渔业,着力提高渔业在镇宁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贡献力,实现渔业生产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规划期内发展目标为:2020年,全县水产养殖面积达到1.143万亩,水产品产量达到6000t,水产养殖总产值提高到2.1亿元;2030年,全县水产养殖面积达到2万亩,水产品产量达到10000t,水产养殖总产值提高到3.5亿元以上。
三、重点任务
(1)规划养殖水域范围,进行功能区划分
根据农业部和省农业厅相关要求,规划养殖水域区域布局,确定全县水域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范围。
(2)规范养殖水域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根据规划的养殖水域范围和功能区定位,为规范渔业养殖管理,提高养殖水域管理水平奠定基础。
(3)优化产业结构,确保渔业产业绿色发展
根据划分的功能区调整渔业产业布局,调整优化原有水库大水面投饵为主的产业模式,发展大水面生态养殖、池塘养殖、稻田综合种养、休闲渔业等,确保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四节 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
科学评价本县水域滩涂承载力,根据渔业产业发展需求,形成本区域养殖水域滩涂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总体思路,根据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大纲的具体要求,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制定本区域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管理的具体措施,科学编制规划。
二、坚持生态优先、底线约束的原则
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科学开展水域滩涂利用评价,保护水域滩涂生态环境,明确区域经济发展方向,合理安排产业发展空间。将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生态保护或公共安全“红线”和“黄线”区域作为禁止或限制养殖区,设定发展底线。
三、坚持合理布局、转调结合的原则
根据省、市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养殖水域开发利用方式。大力发展生态渔业,开展大水面的生态养殖,根据各地水域资源的状况合理布局名特优和生态养殖等,实现产业“调结构、转方式”的技术升级。
四、坚持总体协调、横向衔接的原则
将规划放在区域整体空间布局的框架下考虑,规划编制与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与本地区城市、交通、旅游、环保等其他相关专项规划相衔接,避免交叉和矛盾,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第五节 规划范围
本规划的范围是镇宁自治县管辖区内15个乡镇(街道),行政区域内的水域滩涂,包括水库、山塘坑塘、池塘、河流、沟渠、溪流、稻田等,包含已进行水产养殖开发利用和目前尚未开发但适于水产养殖开发的所有水域滩涂。
第二章 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
第六节 水域滩涂承载力分析
第一条 水域滩涂资源状况
一、地理位置
镇宁自治县位于贵州省西南部,为长江流域与珠江流域分水岭,隶属安顺市。全县国土面积为1717.3km2,东经105°35′-106°1′,北纬25°25′-26°11′,东与安顺市西秀区、紫云自治县相邻,西同关岭自治县接壤,北与普定县、六枝特区毗邻。2018年常住人口28.72万人,其中布依族和苗族人口占总人口60%以上,是多民族聚居县。
镇宁,素有“银城”“瀑乡”的美称,现辖白马湖街道、环翠街道、宁西街道、双龙山街道、丁旗街道、扁担山镇、马厂镇、募役镇、江龙镇、本寨镇、沙子乡、革利乡、良田镇、六马镇、简嘎乡、黄果树镇,共5个街道,8个镇,3个乡,总面积1717.3km2,南北长83km,东西宽34km。
二、地形地貌
镇宁自治县处于分水岭向深切河谷演化的斜坡地带,地势北高南低。坡度变化较大,主要表现为从低中山、低山、丘陵到河谷盆地的走向。县境东北部的茅草坡山主峰为全县最高点,海拔1678m,南端良田镇北盘江出县界处为最低点,海拔356m,相对高差1322m。镇宁是一个典型的山区县,山地面积1098km2,丘陵面积157.8km2,分别占全县总面积的63.91%和9.19%。岩溶地貌分布广,占全县总面积60%以上,是贵州省岩溶地貌发育最典型的地区之一。
镇宁自治县境内喀斯特地貌特征明显,溶洞、地下河、瀑布、湖泊、泉水多样,堪称喀斯特王国。亚洲第一大瀑布、国家5A级风景名胜区黄果树瀑布在县域范围,距县城仅10km;国家5A级风景名胜区龙宫距县城仅20km;国家4A级风景名胜区夜郎洞风景区距县城21km,是世界上喀斯特地貌最集中的溶洞群景区,也是一个水旱相结合的溶洞。
三、天然水域
镇宁自治县县域水能资源丰富,境内共有大小河流31条,分属打帮河、清水河,总长580.82km;水库15座;山塘50余个,面积38000余亩,稻田20余万亩,养鱼稻田3万余亩,全县宜渔面积63000亩以上。
1.河流
镇宁自治县地处长江流域与珠江流域分水岭南坡,全县所有河流均属珠江流域,主要分布为:
(1)清水河发源于紫云县猫营的箐口,流经镇宁自治县江龙,经田坝寨补陇蒋、撒拉坝,经八斗坡到坝杠,称坐马河,在坝杠汇入江龙源流的六志河,经大石板到湾河,称湾河,经格单与空洞河江合到桐岜寨,称格单河,自此经沙子的那吾大院、安定到炳盖沟与乐纪河汇合,称红纳河,往下流经乐运到板岩,称乐运河,再往下流经岜怀,在坝云与这泱之间汇合播西河,直到翁元流出县境,称清水河。河流在镇宁自治县境内全长86km,天然落差494m,其中红纳河段的16km是镇宁自治县与紫云县的界河,清水河段的18km是镇宁自治县与望漠县的界河。
(2)打帮河源于六枝县,流经镇宁自治县和关岭县境内,为两县之界河。自落别进入镇宁自治县境内,经可布,孔马到凹子寨汇合麻元河,经棉寨到石头寨汇合桂家河,经黄果树到石汪寨,汇合王二河后,称三叉河,经河者耐,高坝田到巴林坡,称郎宫河,在巴林坡流入关岭境内,经木城河,摆渡到大花地又进入镇宁自治县境内,经关脚到打帮,称打帮河。往下流经安猛,板东,到董岗流入北盘江,称白水河。再往下流经坝包,坝平到坝草流出镇宁自治县境,打帮河流经镇宁自治县境全长72km,天然落差718m。白水河全长50km,是镇宁自治县与关岭县的界河,北盘江段长42km,是镇宁自治县与贞丰县的界河。
2.水库
镇宁自治县主要水库有15座,有桂家湖水库、牛角冲水库、蜜蜂水库、长脚水库、红旗水库、白马水库、麻元水库、黄龙湖、八河水库、贾角山水库、纳井田水库、董菁水库、翁元水库、黄果树水库,白沙水库。具体水库及位置详见表1。
3. 山塘
镇宁自治县有大小50余个山塘,分布在各个街道(乡镇)。
第二条 自然气候条件
镇宁自治县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跨南亚热带、中亚热带、北亚热带及南温带等多个气候带,具有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雨热同季,湿暖共节等特点。地域性温差较大,自北而南,气候随海拔降低而升高,降水量则随海拔降低而减少。
县域南片区海拔350~800m,以亚热带气候为主,属南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全年平均气温17.4~19.7 ℃,≧10℃始于2月23日~3月13日,终于12月7日~1月12日,积温5443.4~6755.2℃。年日照时数937.3~1246.5h,日照百分率22%~28%。辐射能77.79~86.65KCal/cm2。年降雨量1025.6~1193.3mm,下半年的降雨量占全年的82.9﹪,水热同季。全县温度适中,雨量充沛,气候宜人。
第三条 水生生物资源状况
镇宁自治县地质、地貌、气候和自然生态环境多样性,孕育了较为丰富多样的水生生物,有丰富的浮游植物、浮游动物、鱼类、两栖爬行类等水生生物。全县共有水生植物20种,其中挺水植物2种,浮叶植物2种,漂浮植物7种,沉水植物9种。
镇宁自治县境内鱼类资源有4目、14科(亚科)28属33种,其中:鲤形目有2科7个亚科23属25种,鲶形目有2科2种,合腮鱼目有1科1属1种,鲈形目有2科2属2种,其他2种。常见的野生珍稀名贵鱼类有唇鲮、中华倒刺鲃、白甲鱼、岩原鲤、乌岩鲤、鲶、铜鱼、舌头鱼、暗色岩鲮、长臀鮠、叶结鱼、华缨鱼等十余种。
第四条 水域环境状况
镇宁自治县年降雨最多为1752.7mm,最低为778.4mm,平均降雨量1265.55mm,雨量多集中在5~8月,占全年降雨量的66.02%,以每年的6月份为最多,月平均降雨量266mm,元月份最少,月平均降雨量14.9mm,4~9月为丰水期,降雨量占全年的82.43%,10月至次年3月为枯水期,降雨量仅有17.57%。
根据镇宁自治县环保局对县内主要水域地表水断面的监测,2015~2017年,黄果树、石头寨、桂家湖3个断面保持在Ⅱ类水标准,县内整体水域水质基本在Ⅱ类~Ⅲ类。
水体的指标中,水体溶氧量为7.3~9.2mg/l,pH值为7.5~8.6。夏季各水域溶氧和pH值变化幅度较大,春秋季变幅小,而冬季最稳定。高锰酸钾指数基本上在3.0mg/l以下。水域营养盐含量差别不大,其中氨态氮约0.26mg/l,总氮约3.25mg/l,总磷为0.06mg/l。水体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氨氮(NH3-N)、总磷(以P计)、总氮(湖、库,以N计)、铜、锌、氟化物(以Fˉ计)、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等监测均无超标。
第五条 水域滩涂承载力评价
一、水域滩涂承载力评价
镇宁自治县,位于贵州省西南部珠江水系与长江水系分水岭,县境内雨量充沛,河流密布,是全省水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之一。主要河流是打帮河、清水河。
打帮河是珠江流域西江水系南盘江河段支流北盘江下游的北岸支流。有王二河、可布河东西二源。两源汇合后流经安顺、镇宁、关岭等县,注入北盘江。打帮河流域面积2891km2,总长132.2km,落差960m,河口多年平均流量60m3/s。打帮河的干、支流落差集中河段多,奇特岩溶洞穴、瀑布多,最大的瀑布为打帮河可布河上的黄果树大瀑布,闻名国内外。
清水河是珠江流域西江上源干流南盘江支流北盘江的北岸支流,全长134km,落差1005m,平均比降千分之七点五,河口多年平均流量40m3/s。清水河西北与打帮河相接,南部与北盘江干流为邻,流域面积2117km2,跨镇宁、紫云、贞丰、望谟4县。
镇宁自治县境内水库及电站水库15座,如桂家湖水库、黄龙湖、八河水库等(表1)。水库种类多,有发电水库、有农田灌溉或人、畜饮水用水库,常年水域面积约2600万m2。全县山塘总数在50处左右。
二、水域滩涂承载力分析
1. 水库和河流水域
参考泊湖水域状况、水文气候条件和水域环境指标,利用所测水生生物资源(浮游植物、浮游动物、水草和底栖动物等)现存量,通过P/B系数、利用率和饵料系数等可以估算出单位水体的最大承载力,结果显示:滤食性鱼类、草食性鱼类和食用有机碎屑等总计最大承载力20~80kg/亩。据资料,我省龙滩水库、团结水库、三板溪水库、桥边水库、乌江渡水库等均放养不同规格鲢、鳙鱼种,经过1~3年生态养殖,都能达到1.50kg规格商品鱼,产量一般20~60kg/亩。镇宁自治县境内八河水库、蜜蜂水库、黄龙湖等库区水质以地表水Ⅲ类水质为主,水质较为清瘦,渔产力水平估计为30kg/亩。
2.池塘水域
贵州省内因池塘状况、养殖设施条件、气候状况和养殖技术水平的不同,池塘养殖产量在300~1000kg/亩。镇宁自治县有一定数量的池塘,但规范化程度不高,无集约化的池塘养殖,养殖产量基本与省内其他区域相当。
3.稻田
镇宁自治县稻田养鱼的稻田条件、养殖技术水平、资金投入等差异较大,养殖产量一般在10~50kg/亩。镇宁自治县稻田养殖水平与省内其他区域相当,养殖产量基本在10~50kg/亩。
第七节 水产养殖业发展分析
第一条 水产养殖发展状况
“十三五”以来镇宁自治县渔业经济发展较快,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大,产业贡献不断提高,产业特色初步突显,目前正处在由传统渔业向现代高效渔业转型时期,渔业已成为镇宁自治县农业和农村经济中的一个重要产业,对促进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增加农民收入、保障“菜篮子”工程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水产养殖种类有鲤鱼、鲫鱼、草鱼、鲢鱼、鳙鱼、鲟鱼、梭鲈、裸裂尻、江鳕、河鲈、裂腹鱼等种类。水产业中,冷流水养殖是镇宁自治县的一个重要内容,养殖面积213多亩,主要分布在江龙镇、本寨镇和简嘎乡等。2018年,全县水产养殖面积2.6万亩,水产品总量5030t,渔业产值达到22111万元。
第二条 区域经济发展方向
一、区位条件
镇宁自治县地处贵州中丘原西南部,区位优越,交通便利。镇宁自治县域东接安顺市西秀区、紫云自治县,南濒贞丰县、望谟县,西邻关岭自治县,北连六枝特区、普定县。全县南北最长83km,东西最宽34km。县政府所在地距省会贵阳市119km,距安顺市25km,距黄果树机场20km,距沪昆高铁安顺西站21km,镇宁自古以来就有“黔滇锁匙”之称,沪昆、都香、惠兴三条高速公路横贯南北,拥有8个高速公路出入口,穿境而过能快速通达各交通要线。境内油路乡乡通,村村通硬化路。位于珠江水系上游的坝港通江达海。
目前一个四通八达,水、陆、空全方位立体交通网络已经形成,镇宁自治县渔业产业发展的区位优势明显。
二、资源条件
镇宁自治县境内喀斯特地貌特征明显,溶洞、地下河、瀑布、湖泊、泉水多样,堪称喀斯特王国。亚洲第一大瀑布、国家5A级风景名胜区黄果树瀑布在县域范围,距县城仅10km;国家5A级风景名胜区龙宫距县城仅20km;国家4A级风景名胜区夜郎洞风景区距县城21km,是世界上喀斯特地貌最集中的溶洞群景区,也是一个水旱相结合的溶洞。双明洞、千年布依古寨高荡、白马水库、红旗水库,环翠公园等均是良好的旅游资源,县域内水库库区范围也在开发为旅游度假区。
镇宁具有丰富的渔业资源优势,全县现有宜渔面积60余万亩,随着水利工程发展,宜渔水面逐渐增多。县境内水质良好,水生生物资源较为丰富,全县有水生植物20种,鱼类33种,有名特鱼类唇鲮、中华倒刺鲃、白甲鱼、岩原鲤、乌岩鲤、鲶、铜鱼、舌头鱼、暗色岩鲮、长臀鮠、叶结鱼、华缨鱼等十余种。县境内大小河流31处,河流长581km,年平均流量9.34×104万m2。镇宁自治县冷流水资源丰富,地下水源点315处,其中,0.2~0.5个流量131处,0.5~1.0个流量25处,1个流量以上11处,水质优良、水温适中。
三、经济发展
全县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新型城镇化+”“旅游+”“产业+”为主线,全面推进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2018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108.7亿元,比上年增长13.8%;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7861元;农林牧渔业增加值24.09亿元,比上年增长7.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3.7%;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11.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增长8.3%;财政总收入达8.31亿元,比上年增长8.01%,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60亿元,增长2.23%;财政支出35.99亿元,比上年增长16.6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33 亿元,增长5. 30%;税收收入7.3亿元,比上年增长1.08%,金融机构年末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112.84亿元、金融机构年末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达120.86亿元;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104元,比上年增长9.4%;全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822元,比上年增长10.1%。
第三条 水产养殖前景预测
一、市场发展潜力
近年来,国家对生态渔业的重视、渔业基础设施的改造,为养殖增产增效拓展了发展空间。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等渔业基础设施的建设,为进一步提升传统渔业,拓展水产养殖的发展空间,增加渔业产量和效益提供支撑。新技术的运用,为水产养殖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为增加水产养殖品种、提高水产品加工水平、搞活水产流通等提供了技术支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为水产养殖发展创造了新的市场空间。镇宁自治县的渔业发展将呈现良好的市场发展潜力。
二、发展趋势
1.坚持保障供给与提高质量。在确保水产品有效供给的基础上,将质量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渔业生产由数量为主向数量和质量并重方向转变。
2.坚持生产发展与生态养护并重。在发展生产的同时,注重生态保护,协调推进生产和生态养护。积极探索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的理念,合理开发和利用渔业资源,推广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提高渔业综合生产能力。
3. 积极发挥渔业的生态服务功能。实现安全、环保、航务、旅游、渔业等有机组合,相互协调。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严格实施养殖证管理制度,科学布局,适度规模发展,重点推广名特优水产品养殖,增加养殖经济效益,促进渔民增收。
4. 推广健康养殖,实施科技兴渔。提高水产品质量和食用安全性。转变渔业增长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充分发挥渔业生态和服务功能,引导和规范休闲观光和城郊渔业发展,培育水产品加工企业,打造地方特色渔业品牌,在渔业广泛进入广大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同时,为镇宁自治县山区都市农业、生态高效农业、农旅园区添砖加瓦,做大做强镇宁自治县渔业经济。
三、水产产业发展预测
随着镇宁自治县养殖水域滩涂的进一步规范,明确了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三区”的功能区划,执行相关规定和管理措施,规范养殖。在禁止养殖区禁止水产养殖,在限制养殖区适度规范养殖。在养殖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托本县水域条件的优势,大力发展渔业生产,提高渔业产品的产量,提升养殖效益。
在养殖方面,提高渔业科技水平,探索多种渔业生产模式,扩大冷水鱼的养殖规模,提高湖库大水面生态渔业水平,加强开展设施渔业的探索和生产,发展休闲渔业。同时,完善渔业配套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渔业在镇宁自治县国民经济中的比重。
第八节 养殖水域滩涂开发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五位一体”发展理念为引领,结合镇宁自治县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需求,科学评价全县水域资源状况,进行养殖水域功能区划分,合理布局水产养殖,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为调整优化渔业产业结构,规范养殖水域管理,实现渔业提质增效、绿色发展的目标奠定基础。
二、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理念,根据镇宁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的总体部署,按照农业部和贵州省政府要求,结合镇宁自治县水域资源特点,进一步推动养殖水域利用与相关产业相互协调,科学规划水产养殖区域布局,确保水域生态环境稳定向好,在科学评价水域滩涂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力的基础上,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要求,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合理布局全县水域。
第三章 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
第九节 功能区划概述
根据农业部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贵州省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指南》及结合镇宁自治县实际的水域特点,将水域划分为3个功能区域:
一、禁止养殖区
1.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展水产养殖。
2.禁止在港口、航道、行洪区、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等公共设施安全区域开展水产养殖。
3.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水体开展水产养殖。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从事水产养殖的区域。
二、限制养殖区
1. 限制在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和外围保护地带、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功能区开展水产养殖,在以上区域内进行水产养殖的应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2. 限制在重点湖泊水库等公共自然水域开展生态养殖。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养殖区。
三、养殖区
按照因地制宜、应划尽划的原则,除了禁止养殖区和限制养殖区外的所有水域滩涂均规划为养殖区。在养殖区内进行水产养殖,应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十节 禁止养殖区
1. 将镇宁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有通航功能的水域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处划定为禁止养殖区。
2. 禁止养殖区管理措施:在禁止养殖区内禁止设置养殖设施,禁止开展水产养殖。经批准同意,可以开展资源增殖与保护等活动。
3. 规划镇宁自治县禁止养殖区共14处水域,具体情况详见表2。
第十一节 限制养殖区
1. 将黄果树风景名胜区景区、主要水库生态功能区规划为限制养殖区。在以上区域内进行水产养殖,需要限制养殖种类及数量,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2. 限制养殖区管理措施:在限制养殖区水域应控制养殖容量,适度捕捞,推广放牧式养殖等生态养殖模式。
3. 规划镇宁自治县限制养殖区共13处水域,具体情况详见表3。
第十二节 养殖区
一、养殖区规划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通过调整优化渔业产业结构与产业布局,以提升渔业综合竞争力为目标,推进镇宁自治县现代高效渔业产业带建设。养殖区的规划发展重心是依托本县冷流水资源的优势、依托本县以黄果树瀑布景区等旅游资源的优势,加快现代科学技术在渔业生产中的应用,提高设施渔业的比重。规划发展冷流水养殖、池塘养殖、稻田综合种养及休闲渔业。通过现代生态渔业建设,增强镇宁自治县渔业的整体竞争力,提升渔业产业在镇宁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贡献度。镇宁自治县养殖区规划布局见表4。冷流水养殖、池塘养殖、稻田综合种养及休闲渔业4个养殖区的情况规划如下:
1. 冷流水养殖区
冷流水养殖区以全县丰富的冷水资源为依托,以现有的江龙镇、本寨镇冷水养殖区为重点,带动县境内其他区域发展冷水渔业,依托丰富的冷流水资源优势,充分利用地下水、山泉水、水库下游水等开展冷流水养殖,逐步扩大规模及发展范围,增加养殖鱼类品种,培育冷流水养殖的品牌,增加渔业产品产值和效益。
规划在镇宁自治县以江龙镇、本寨镇、沙子乡、六马镇、简嘎乡、良田镇、丁旗街道、环翠街道、宁西街道为重点,开展冷流水养殖。
2. 池塘养殖区
通过池塘的设施配置,发展工程化循环水养殖、池塘工业化养殖等生态健康养殖方式。结合特色渔业、设施渔业、休闲渔业等发展需求,开展名特水产动物的养殖,提升镇宁自治县池塘养殖的科技水平及渔产能力。
规划在镇宁自治县以双龙山街道、丁旗街道,环翠街道、白马湖街道、宁西街道、扁担山镇、募役镇、江龙镇为重点,开展池塘养殖。
3. 稻田综合种养区
选择适宜水稻种植区,开展稻田综合种养。稻田主要养殖四大家鱼、鲤鱼、鲫鱼、草鱼等经济性鱼类,推广稻+(泥鳅、黄鳝、虾、蟹、鳖等名特水产种类)的稻田综合种养。结合乡村旅游开发、农田水利改造等工作,重点实施“稻鱼、稻鳅、稻鳖”等“稻+”高效、生态稻渔发展模式,因地制宜,高标准开展稻田综合种养。
规划在镇宁自治县内以双龙山街道、丁旗街道,环翠街道、白马湖街道、宁西街道、扁担山镇、募役镇、江龙镇、本寨镇为重点,开展稻田综合种养。
4. 休闲渔业区
镇宁历史悠久、文化深厚。夜郎文化闻名中外,拥有“勒尤”“铜鼓十二调”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孟获屯、孔明塘等三国时期多处遗迹。镇宁是多民族聚居地,长期居住着汉、布依、苗、仡佬等30个民族,民族特色突出,民族风情十分浓郁。黄果树瀑布驰名中外,喀斯特岩溶地貌尽显奇特景观。镇宁旅游资源丰富。依托镇宁的历史、文化、旅游资源等开展休闲渔业。
规划以黄果树瀑布景区周边为重点,涵盖镇宁自治县所有街道、乡、镇,发展农业生产与现代旅游业相结合的生态休闲农业,在16个街道、乡、镇布局休闲渔业。利用各自资源特色,结合现代科学技术、经营理念、市场规律等建设水产养殖、休闲垂钓、旅游观光、饮食服务等多行业融合发展的休闲渔业区。
二、养殖区管理措施
1.池塘养殖场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养殖废水应尽量循环利用,避免直接排入水域滩涂。如确需排放,经环保部门备案或审批同意。
2.流水养殖场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养殖废水应尽量循环利用,避免直接排入水域滩涂。如确需排放,经环保部门备案或审批同意。
3.水库下游通常建有引水渠道,用于农田灌溉等。为有效利用相关水利设施,经水利、环保等相关部门批准同意后,可利用这些水资源开展流水养殖等。
4.稻田综合种养示范区的养殖设施(鱼沟、鱼凼等)面积不超过稻田面积的10%,确保水稻种植面积和品质。经农业、水利、环保等相关部门批准同意备案后,开展相关工作。
第四章 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农业部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及《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规划环评有关要求的通知(贵州省环境保护厅文件,黔环通[2017]313号)》的要求,以下简称《规划环评有关要求的通知》,特编写本章节。
第十三节 规划符合相关文件编写章节要求
一、符合《规划环评有关要求的通知》规定
《规划环评有关要求的通知》规定: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和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即综合性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指导性专项规划,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该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编制说明。
《规划环评有关要求的通知》明确了两个范围,即1、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的具体范围;2、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规划的具体范围。
本规划,即《镇宁自治县养殖水域滩涂水域规划》,是对镇宁自治县水域滩涂的划分,将区域内所有水域滩涂划分为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三个部分,不涉及土地利用,不涉及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不涉及开发利用。不属于“二、(二)农业的有关专项规划中2. 省级及市(州)渔业发展规划”及其它所有条款。
二、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等十一个省直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黔环通[2016]128号)
本规划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中“一、(四)规划编制机关在报送审批综合性规划草案和专项规划中的指导下规划草案时,应将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作为规划草案的组成部分一并报送审批机关”。
第十四节 本规划环境影响情况
本规划的两方面内容,一是划分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二是在对养殖区水体承载力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对现有水体进行布局,分为冷流水养殖布局、池塘养殖布局、稻田综合种养布局和休闲渔业布局。
本规划涉及内容没有改变原有自然水域滩涂的现状,是为了规范区域内水域滩涂的用途,更好地对区域内的水体开展保护,减少污染的排放,规范养殖区域,保护水生态及水环境。
一、本规划划分出了禁止养殖区
规划对镇宁自治县水域进行了功能区划,规定了禁止养殖区。禁止养殖区对水体没有污染。
禁养区为:
1.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展水产养殖。
2.禁止在港口、航道、行洪区、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等公共设施安全区域开展水产养殖。
3.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水体开展水产养殖。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从事水产养殖的区域。
二、本规划对限制养殖区的排放进行了规定
规划对限制养殖区的排放进行了规定,即在限制养殖区内进行水产养殖的应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限养区为:
1.限制在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和外围保护地带、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功能区开展水产养殖,在以上区域内进行水产养殖的应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养殖区。
三、对本规划养殖区的排放进行了规定
规划对限制养殖区的排放进行了规定,即在养殖区内进行水产养殖,应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四、对本规划养殖区的环境影响评估
本规划养殖区为水产养殖,这种养殖方式的主要特点是:基本没有噪声、对空气基本没有影响、基本不产生渣土和尘埃;如果有的话,主要是体现在对水体的影响方面。
在规划布局的四个养殖区是冷流水养殖区、池塘养殖区、稻田综合种养区和休闲渔业区。以下分别说明四种养殖方式对水域环境的影响。
1.冷流水养殖对环境的影响
冷流水养殖,是以鲟鱼、鲑鳟鱼为代表的流水养殖。鲟鱼、鲑鳟鱼等的流水养殖,即过水养殖,属于生态养殖方式,产生的污染物有限。
2.池塘养殖对环境的影响
本规划池塘养殖的主体为池塘生态化改造和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
(1)池塘生态化改造是在水产养殖环境修复技术基础上,结合当地池塘养殖实际而形成的一项节能减排工程,其核心是对养殖池塘进行改造及进、排水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并按8%~30%以上的比例配置净化湿地,构建养殖池塘——湿地生态系统,实现养殖水的循环使用和尾水达标排放。池塘生态化改造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养殖效益、减轻养殖污染、实现水产养殖的生态化无公害生产。净化养殖池塘水质抽样数据表明:净化养殖池出水口比进水口氨氮降低29.62%,底质硫化物降低36.11%。
(2)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是在池塘里建一套流水养殖系统,采用机械的方法,实现养殖系统内高密度养殖,清除养殖固体排泄物的一种全新渔业生产技术。该项技术于2013年引进中国,2014年在上海市松江区水产良种场五厍基地开始进行该模式构建和养殖试验。由于目前生态环保的要求,该项养殖方式在各地兴起,发展势头迅猛。
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方式需清除养殖固体排泄物,是动态循环流水“生态式圈养”模式养鱼方式。相关研究表明,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模式不仅表现出对氨氮和亚硝酸盐氮的良好去除效果, 而且对总氮和总磷的去除率也相当可观 ,其对总氮的去除率为28.38%~87.38%, 对总磷的去除率为6.14%~99.30%。
因此,本规划的池塘养殖,对水环境及整个环境的影响有限。
3.稻田综合种养对环境的影响
稻田综合种养是我国传统的主养模式,也是目前旨在保护环境的基础上提倡的兼顾水稻种植、鱼类养殖的方式。
稻田种养不仅能充分利用稻田的水土资源,变平面生产为立体生产,变单一经营为综合经营,改善了稻田的生态环境,减少病虫害和草害,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同时也大幅减少了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量。稻田种养体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
因此,本规划的稻田综合种养方式,维护了生态安全,对水环境及整个环境具有正面的影响。
4.休闲渔业对环境的影响
休闲渔业是集渔业与垂钓、餐饮、观光为一体,与现代旅游相结合的一种新型产业。发展休闲渔业的服务产业,增加产品的服务价值,提高渔业经济效益。
休闲渔业就其渔业来看,没有增加新增污染的养殖方式,而是注重垂钓、餐饮、旅游、观光等。其中,旅游、观光增加了人流量,生活废弃物会一定程度的增加,需要按相关规定清理垃圾等,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餐饮方面,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油烟、生活污水、泔水等,需要执行相关规定,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因此,休闲渔业对水环境及整个环境有一定的影响,但影响有限,需要执行相关规定,采取相应措施,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综上所述,本规划将区域内所有水域滩涂划分为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三个部分,并对养殖区进行分类布局,是为了规范区域内水域滩涂的用途,更好地开展保护,对环境没有影响。另一方面,在规划涉及养殖的四个方面,对环境有一定的影响,但影响有限,随着科技进步,影响将进一步减小。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十五节 加强组织领导
一、建立水域管理协调机制
水域管理是综合性系统工程,必须以全县经济社会整体发展战略为中心,牢固树立生态文明建设发展理念,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由农业农村局、水务、交通、旅游、环保、自然资源局、环保林业、城建等部门联运的管理机制,确保全县水域管理协调统一。按照农业部要求,由镇宁自治县政府对本规划发布实施。
二、明确养殖水域管理职责
以确定的养殖水域功能区为基础,明确养殖水域范围,建立以县农业局作为养殖水域管理的牵头单位,公安、交通、旅游、环保、林业、自然资源局、水务等职能部门协调联动的管理机制,具体负责养殖水域相关管理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重点加强对打帮河、清水河重点水域管理,确保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等重点水域符合相关管理要求。
三、确保规划严肃性
规划批准后,未经规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如有重大修改,需经县农业局审核通过,报请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六节 强化监督检查
一、根据功能定位,规范养殖水域管理
根据规划所划分的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养殖区水域,按要求完善养殖水域滩涂使用审批,落实养殖证制度,规范水域管理。
二、加强养殖生产执法管理
按照要求严格养殖水域管理,禁止违反水域功能的养殖生产行为,切实维护养殖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渔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首先加快实施养殖证制度,通过养殖证的发放,从根本上规范镇宁自治县水产养殖行为,切实保护好养殖渔民合法权益;其次加强水产苗种的管理,积极推行水产苗种许可证制度,实行育苗资格准入制度;同时要加强水产品质量管理,落实《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兽药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逐步建立生产日志、科学用药、水产品加工企业原料监控、水域环境控制和产品标签等“五项制度”,推动水产品质量的规范化管理。
1.加强用途管制
规划是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管理的基本依据,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管理要严格依据规划开展,严格限制擅自改变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用途的行为。在禁止养殖区,不得开展水产养殖,其他生态保护或工程建设项目等占用规划内养殖水域滩涂的,必须征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造成养殖生产者经济损失的应依法给予补偿。
2.完善使用审批
严格按照《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的规定,完善全民所有养殖水域、滩涂使用审批,健全使用权的招、拍、挂等交易制度,规范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在规划范围外,不得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在规划范围内,已从事水产养殖但尚未办理水域滩涂养殖手续的,要及时补办有关手续。先由水产养殖管理部门对特定区域进行全面的水产养殖审核,确定其能承载的水产养殖数量,水产养殖规模及最适应的水产养殖模式,然后由水产养殖技术人员对申请水产养殖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全面的水产养殖技术、装备的审核,对其水产养殖环境保护措施的可行性进行评估,评估合格后方能颁发相关许可证件。
此外,水产养殖管理部门应当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辖区内的水产养殖单位或个人进行实地检查,包括生产规模,运行情况是否达到相关标准,在检测过程中,如果出现超标情况,一是责令其立即整改,二是对其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限期整改甚至吊销其生产许可证。
3.强化生产执法
加强渔政执法,查处无证养殖,对非法侵占养殖水域滩涂行为进行处理,规范养殖水域滩涂开发利用秩序,强化社会监督。加强水产养殖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管理,引导养殖户合理投饵、科学用药,坚决查处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违禁药品的违法行为。
严格实行捕捞许可证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库区内从事渔业捕捞活动的,必须持有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渔业捕捞许可证,方可进行捕捞生产。同时,严格控制渔船数量、网具高度,减轻对库区鱼类自然资源的捕捞压力,使库区保持一定的鱼类保有量,有利库区水域的生态平衡。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重点打击电鱼、毒鱼、炸鱼行为。全面推进水产养殖的执法监管。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全面开展养殖水域生态环境、水产养殖生产、水产品质量安全等监督执法,推进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加快建立渔业主管部门统一领导,以渔政机构为主,技术推广、质量检验检测和环境监测等机构协作配合的水产养殖业执法工作机制。要重点针对养殖证、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养殖投入品和企业各项管理记录档案建立情况,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建立健全执法档案制度和违法单位“黑名单”制度。对发现问题的水产品,一律封塘禁售、严禁转移,坚决杜绝流入市场,对私自起捕出售的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一经查明属实的违法案件,要向社会公开曝光。加强渔业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快建立执法监督检查机制和绩效考核制度。
第十七节 完善生态保护
根据镇宁自治县的生态建设目标,加强渔业水域的管理,防止工、农业废水、生活废水污染,加强鱼类“三场”生境保护。严格养殖废水管理,防止超标排放。
根据规划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养殖水域的环境保护;要健全镇宁自治县水产养殖病害防治和渔业环境监测体系,逐步完善水产养殖病害防治和渔业环境监测站,积极开展水产养殖区的环境和病害监测,提高养殖环境灾害和养殖生物病害的预测和防治能力,减少水产养殖经济损失;同时,通过科学合理的养殖布局及养殖品种结构调整,减少养殖自身的污染,提高养殖业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1.发挥政府职能,加强对江河湖泊等天然水体的保护
良好的水质是水产养殖的根本保证,是生产优质安全水产品的基础。为此,各级人民政府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江河湖泊等天然水体的保护工作力度,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保证水产养殖产地的水源环境质量。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环保、农业等部门,要加大对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的监管力度,有效制止污染水域滩涂的行为,遏制水域恶化趋势,减轻污染对水域环境的影响,使水域生态得到恢复和改善。
2.改进饵料与投喂方式
根据不同鱼种、不同生长阶段、选择适宜的配合饲料,其碳、氮和磷的比例要合理。根据养殖对象、水温、溶解氧、季节变化、鱼体重等随时调整投喂率、投喂量、投饵次数和时间,减少残饵的量。投喂浮性颗粒饵料,对饵料过筛,可防止碎饵料在水中流失所造成的污染。
3.规范健康养殖,减少药物使用量
在健康养殖模式下,合理的养殖密度,科学的放养品种结构,以及适度的投入,能使水体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在养殖设施的结构和布局上,既要满足鱼类健康生长所需空间和基本的进排水功能,又要具备水质调控和净化功能,才能减少对水域大环境的影响。使用高效饲料及合理的投喂技术,把饲料对水质的影响降到最低点。
4.加强水域生态管理
加大对水资源污染的防治。在进行水资源合理调控利用的同时,严格控制工业“三废”、农牧业和渔业生产自身对水资源的污染,加强对养殖企业(场、户)自身产生的垃圾及污物进行收集处理,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水环境容量和水体自净能力的工程措施。同时,建设库区水域污染监测点,加强水资源的水质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做出相应的处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第十八节 其他保障措施
一、加强舆论宣传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工作涉及面广,管理工作量大,要加强养殖水域宣传,提高养殖企业(场、户)意识,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理解。
二、加强养殖者教育培训
加强养殖企业(场、户)培训,提高水域管理、生态保护、水产品安全等意识,确保养殖水域科学、持续、健康地利用。
1.营造社会氛围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绿色渔业试点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政策举措,把各项政策规定广泛昭告渔区群众,弘扬守法生产、诚信经营典型,聚焦曝光违法违规行为,提高渔民主动参与保护渔业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村级集体组织需制定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村民约,鼓励水面流转时将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内容写入流转合同。开展水产养殖污染防控宣传教育,发现水产养殖污染环境的,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举报。加强渔业科普知识教育,建设一批渔业知识教育基地,充分发挥资源环境保护志愿者作用,支持从业者共同发起渔业生产自律规范倡议,努力营造社会力量共同推进渔业转型升级的良好氛围。
2.加大投入力度
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保障健康养殖示范户、生态综合渔业园区、禁限养区专项执法、违规治理、增殖放流、监测预警、生态修复等工作有序推进;统筹利用各项政策,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加大对生态高效水产养殖、水产加工物流和休闲渔业,以及渔业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等投入力度,落实职业培训、创业补助、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等各项优惠政策,鼓励转产转业渔民就近就地稳定就业和自主创业。
3.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渔业科技创新队伍建设,完善科技人才选拔任用机制。壮大基层渔业力量,注重基层一线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加强系统干部交流,逐步优化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勤政廉洁、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渔业管理和渔政执法队伍。
4.人才保障
实施新型渔民培训工程,培育新型渔民和渔村实用人才,以渔业职业技能培训为主线,加强对渔业劳动力就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积极推进渔业职业技能鉴定,提高渔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比例,努力提高渔业从业人员素质。强化渔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建立渔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考核和扶持机制。大力发展水产养殖、捕捞学、渔业资源等应用学科,加快培养渔业高技能人才。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节 规划效力
镇宁自治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一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各级部门必须严格执行。
第二十节 规划图件
规划图为规划文本附件具有与文本同等的法律效力。
表1 镇宁自治县水库及位置
表2 镇宁自治县禁止养殖区名录
表3 镇宁自治县限制养殖区名录
表4 镇宁自治县养殖规划布局
图一 镇宁自治县养殖水域滩涂总体现状图
图二 镇宁自治县禁止养殖区规划图
图二-1-1禁止养殖区--桂家湖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位置图
图二-1-2 禁止养殖区--桂家湖水库
图二-2-1 禁止养殖区-江龙镇母猪塘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位置图
图二-2-2 禁止养殖区--江龙镇
图二-3-1 禁止养殖区--本寨乡(哑呀河龙潭、岩下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位置图
图二-3-2 禁止养殖区--本寨乡
图二-4-1 禁止养殖区--革利乡革利村白泥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位置图
图二-4-2 禁止养殖区--革利乡
图二-5 禁止养殖区--简嘎乡磨上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位置图
图三 镇宁自治县限制养殖区规划图
图四 镇宁自治县养殖区规划图
表1 镇宁自治县水库及位置
序号 |
水库名称 |
面积(亩) |
所在乡镇 |
1 |
桂家湖水库 |
2715 |
丁旗街道 |
2 |
牛角冲水库 |
50 |
丁旗街道 |
3 |
蜜蜂水库 |
480 |
双龙山街道 |
4 |
长脚水库 |
60 |
双龙山街道 |
5 |
红旗水库 |
261 |
环翠街道 |
6 |
白马水库 |
580 |
白马湖街道 |
7 |
麻元水库 |
670 |
扁担山镇 |
8 |
黄龙湖 |
8910 |
白马湖街道、募役镇、江龙镇 |
9 |
八河水库 |
1000 |
募役镇 |
10 |
贾角山水库 |
111 |
募役镇 |
11 |
纳井田水库 |
350 |
六马镇 |
12 |
董菁水库 |
23385 |
六马镇、良田镇 |
13 |
翁元水库 |
400 |
简嘎乡 |
14 |
黄果树水库 |
175 |
黄果树镇 |
15 |
白沙水库 |
369 |
简嘎乡 |
合计 |
39516 |
表2 镇宁自治县禁止养殖区名录
序号 |
水源名称 |
水源类型 |
所在地(县、乡) |
水域范围 |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
1 |
镇宁自治县桂家湖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 |
湖库型 |
丁旗街办事处 |
取水点地理坐标为东经:105°43′51.47″,北纬:26°08′30.18″。 总面积为59.32 km2,其中一级保护区面积0.72 km2,二级保护区面积15.74 km2,准保护区面积为42.86 km2。 |
2 |
镇宁自治县江龙镇母猪塘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 |
地下水型 |
江龙镇猛正村 |
取水点地理坐标为东经:105.9101°,北纬:25.9564°。总面积0.0505 km2,其中一级、二级保护区面积分别为0.088 km2、0.013 km2。 |
3 |
镇宁自治县本寨乡(哑呀河龙潭、岩下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 |
地表水河流型 |
本寨镇岩下村 |
取水点坐标分别为东经:105°56'35.47"、北纬:25°51'26.86"和东经:105°56'21.96"、北纬:25°51'12.09"。 总面积2.332 km2,其中一、二级保护区面积分别为:0.182 km2、2.15 km2。 |
4 |
镇宁自治县革利乡革利村白泥田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 |
地下水型 |
革利乡 |
取水点地理坐标为东经:105°57'27.75"、北纬:25°57'01.36"。总面积0.020 km2。 |
5 |
镇宁自治县简嘎乡磨上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 |
地表水河流型 |
简嘎乡 |
取水点位于简嘎乡磨上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05°54'02.34"、北纬:25°30'03.53"。 总面积1.611 km2,其中一、二级保护区的面积分别为0.005 km2和1.606 km2, |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备用) | ||||
6 |
沙锅村水源地 |
地下水 |
双龙山街道 |
水源地所有水域 |
7 |
凹子寨水源地 |
地下水 |
扁担山镇 |
水源地所有水域 |
8 |
冒沙井水源地 |
地下水 |
募役镇 |
水源地所有水域 |
9 |
蚕桑房水源地 |
地下水 |
马厂镇 |
水源地所有水域 |
10 |
六文龚水源地 |
地下水 |
江龙镇 |
水源地所有水域 |
11 |
沙子村水源地 |
地下水 |
沙子乡 |
水源地所有水域 |
12 |
老豹沟水源地 |
地下水 |
良田镇 |
水源地所有水域 |
13 |
石头寨龙洞水源地 |
地下水 |
六马镇 |
水源地所有水域 |
14 |
纳井田水库水源地 |
湖库型 |
六马镇 |
水源地所有水域 |
表3 镇宁自治县限制养殖区名录
序号 |
水源名称 |
水体类型 |
涉及乡、镇 |
限制养殖区域 |
1 |
黄果树风景名胜区景区 |
地表水河流 |
黄果树镇 |
景区内所有水域 |
2 |
牛角冲水库 |
水库 |
丁旗街道 |
水库所有水域 |
3 |
蜜蜂水库 |
水库 |
双龙山街道 |
水库所有水域 |
4 |
长脚水库 |
水库 |
双龙山街道 |
水库所有水域 |
5 |
红旗水库 |
水库 |
环翠街道 |
水库所有水域 |
6 |
白马水库 |
水库 |
白马湖街道 |
水库所有水域 |
7 |
麻元水库 |
水库 |
扁担山镇 |
水库所有水域 |
8 |
黄龙湖 |
水库 |
白马湖街道、募役镇、江龙镇 |
水库所有水域 |
9 |
八河水库 |
水库 |
募役镇 |
水库所有水域 |
10 |
贾角山水库 |
水库 |
募役镇 |
水库所有水域 |
11 |
董菁水库 |
水库 |
六马镇、良田镇 |
水库所有水域 |
12 |
翁元水库 |
水库 |
简嘎乡 |
水库所有水域 |
13 |
白沙水库 |
水库 |
简嘎乡 |
水库所有水域 |
表4镇宁自治县养殖区规划布局
养殖区类型 |
重点实施街道、乡、镇 |
冷流水养殖区 |
江龙镇 |
本寨镇 | |
沙子乡 | |
六马镇 | |
简嘎乡 | |
良田镇 | |
丁旗街道 | |
环翠街道 | |
宁西街道 | |
池塘养殖区 |
双龙山街道 |
丁旗街道 | |
环翠街道 | |
白马湖街道 | |
宁西街道 | |
扁担山镇 | |
募役镇 | |
江龙镇 | |
稻田综合种养区 |
双龙山街道 |
丁旗街道 | |
环翠街道 | |
白马湖街道 | |
宁西街道 | |
扁担山镇 | |
募役镇 | |
江龙镇 | |
本寨镇 | |
休闲渔业区 |
白马湖街道 |
环翠街道 | |
双龙山街道 | |
丁旗街道 | |
宁西街道 | |
扁担山镇 | |
马厂镇 | |
募役镇 | |
江龙镇 | |
本寨镇 | |
沙子乡 | |
革利乡 | |
良田镇 | |
六马镇 | |
简嘎乡 | |
黄果树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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