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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宁自治县水务局关于对镇宁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 在镇宁县2025年桂家河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中违规委托业主代表行为予以警示的公示
来源:镇宁自治县水务局 作者:镇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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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县水利工程公共资源交易秩序,强化招投标市场主体信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项目市场主体行为警示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及主体信息

1.项目名称:镇宁县2025年桂家河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2.审批文号:镇水复〔2024〕55号

3.警示主体:镇宁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22529MB0X39490E

二、有关行为情况

在上述项目招投标活动后期监管中发现,镇宁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存在违规委托2名非本单位职工作为招标人评标代表的行为。上述行为不符合《贵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黔府办发202416号)第25条的相关要求,事实情节较为轻微。

三、监管处置情况

针对上述行为,本机关已依法向镇宁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发出《警示告诫函》,要求其深刻自查、限期整改、规范内部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公示期限

自2026年3月30日起至2026年4月15日止。

五、异议受理

如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向本单位反映。

受理部门:镇宁自治县水务局

联系电话:0851-36222532

联系地址:镇宁自治县环翠街道便民利民服务中心21楼

特此公示。

镇宁自治县水务局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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