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孙小平同志任镇宁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长级,试用期一年);
孙庆恒同志任镇宁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原任镇宁自治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自然免除;
陈晓玲同志任镇宁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原任镇宁自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大队长职务自然免除;
陆小高同志任镇宁自治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张怡泓同志任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双龙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梁立武同志不再担任镇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刘翔同志不再担任镇宁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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