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安顺市镇宁县参保单位(企业) 稳岗补贴第一批名单公示 | ||||
根据2021年6月30日贵州省印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省财政局、省军区动员局等五部门关于延续实施若干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黔人社发〔2021〕10号)文件,2021年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0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6%的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上年度裁员不超过1人或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实施。经审核,拟向以下企业发放2021年度第一批稳岗补贴,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7月30日至8月5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向镇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监督电话:0851—36735679。 | ||||
序号 | 单位编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类型 | 补贴金额(元) |
1 | 42300168 | 镇宁粮油购销公司 | 中小微企业 | 6844.86 |
2 | 42300160 | 安顺市烟草分公司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分公司 | 大型企业 | 19598.79 |
3 | 42300181 | 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镇宁县分公司 | 大型企业 | 4275.54 |
合计 | 30719.19 | |||
公示期结束后,请被公示单位(企业)登录“社会保险网上业务经办系统(企业端)”中“稳岗返还”模块核对返还金额、户名、银行开户名称、银行账号等相关信息,并即时点击确认。 | ||||
2021年7月30日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