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环境保护局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我局近日拟批准镇宁自治县鹏程砂石厂年产3万方砂石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依据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镇宁自治县鹏程砂石厂(新建)3.0万m3/a项目;
2、建设地址:镇宁自治县丁旗镇一村老高坡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内容:年产土砂石3.0万m3;
5、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5%。
6、建设单位:镇宁自治县鹏程砂石厂
7、环评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8、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粉尘采取洒水作业和喷雾降尘;生活污水旱厕收集,用于农灌;弃土、弃石堆放于弃渣土石场; 弃渣土石场修建挡墙体,防治水土流失。
公示期为2012年1月19日——2月1日。如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有意见和建议,请在此时间内通过如下方式告知。
电话:0853-6224215 传真:0853-6223500 电子邮箱:864245994@.qq
通讯地址:镇宁自治县环境保护局业务股
镇宁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201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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